根據2021年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建議征集情況,擬確定60項為申報項目,申報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進行申報,按照程序確定50個項目進行立項。關于2021年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條件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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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條件:
參與基金項目的申請人及依托單位須符合《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1.主要面向合肥市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及市級以上實驗室、各類研究中心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究機構。
2.基金項目申請人為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申報截止日期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
(2)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擔科研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的經歷,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
(3)同一年度每位項目申請人只能申報1項本基金項目。
請各依托單位認真對照《合肥市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條件要求,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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