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2022年巢湖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獎勵補貼政策包括哪些?申報材料條件是怎樣的?有需要的企業公司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你在線解答指導!
政策指導免費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巢湖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獎勵
一、合作社、家庭農場、“勸耕貸”貸款主體等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
(1)獎補標準:按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50%給予貼息,每家主體貼息總額不超過5萬元。
(2)申報條件
①合作社、家庭農場發生的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的貸款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的“勸耕貸”貸款;
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代表、家庭農場經營者個人名義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的貸款視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貸款,享受本政策;
③用于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等生產經營的貸款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按銀行同期LPR利率折算利息且不低于0.4萬元(不含貸款擔保費);
④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已獲各級財政貸款貼息支持的不在本政策享受范圍內。
(3)申報時間:2022年3月31日前由鄉鎮、街道統一行文申報(企業送達不予受理)。
(4)申報資料:①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項目資金申請表;②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③“勸耕貸”貸款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勸耕貸”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須提供);④已發生貸款的“借款憑證”匯總表(附表3);⑤銀行貸款利息支出明細表(附表4):⑥貸款合同、借款憑證、銀行借款利息結算憑證復印件(按貸款合同、借款憑證或貸款進賬單、借款利息結算憑證的順序裝訂);⑦貸款貼息項目資金匯總表(附表5)⑧自主查詢版的征信報告;⑨鄉鎮出具的主體主業為農業產業(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等)且2021年正常運轉的證明;⑩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據實出具,所有附件材料必須齊全。
二、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支持新增市場主體
1.獎補標準:新增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龍頭企業,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1萬元;新增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或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分別獎補5萬元、3萬元、1萬元。
2.獎補對象:2021年度新增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龍頭企業;2021年度新增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合作社示范社;本年度新增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示范家庭農場;2021年度新增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示范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3.申報時間:2022年3月31日前報巢湖市農業農村局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4.申報資料:認定文件復印件、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巢湖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認定條件要求
申報市級示范社的農民合作社原則上應是縣級示范社,且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依法設立登記
1、依法在登記機關登記注冊,證照齊全,并連續生產經營2年以上。
2、每年按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報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3、近兩年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無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記錄。
(二)產業優勢明顯
1、種植類合作社。入社成員戶數30戶以上,統一經營服務糧油類1000畝以上、果蔬類露地種植 500畝以上,設施栽培 200畝以上、苗木花卉類 500畝以上等。
2、養殖類合作社。入社成員戶數30戶以上,至少有1 個以上規模養殖基地(場)。年出欄生豬8000頭以上,奶牛存欄300頭以上,年出欄肉牛500頭以上,年出欄肉羊3000頭以上,年出欄肉雞50萬只以上,蛋雞存欄5萬只以上,水產養殖水面達到500畝以上。
3、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農戶數在30戶以上,入股土地300畝以上,成員戶實行"保底收益+分紅"收益模式。
4、服務類合作社。入社成員數在 20人以上,植保、加工、運輸等服務類合作社年產值(或經營服務收入)300 萬元以上。植保類合作社年病蟲害統防統治面積達1萬畝次以上。
5、農機專業合作社。入社成員數20人以上,大中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大型植保機械、插秧機、工廠化育秧機械等達 20臺以上,年提供作業服務面積達到1萬畝以上。
(三)民主管理有序
1、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健全,運轉有效,各自職責和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有規范的成員管理、議事決策、生產管理、安全管理、財務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制度,并依法依章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成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 1 次以上,理事會、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 2次以上,會議記錄規范完整。
(四)辦公場所規范
1、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農民合作社標牌,有必需的辦公設施,區域功能劃分合理。
2、合作社章程、組織機構設置示意圖、發展規劃以及合作社規章制度健全并張貼上墻。
3、成員名冊、成員賬戶、會議記錄、培訓資料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等財務資料管理規范,專柜存放。
(五)財務管理規范
1、執行財政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
(財會【2007】15號),實行獨立的會計核算,會計核算規范準確,會計資料完整真實,沒有發生涉嫌非法集資行為。
2、設立成員賬戶,成員出資額、公積金份額、交易量(額)、財政資金形成資產量化份額和盈余返還記錄準確清楚。
3、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60%;成員與合作社沒有產品或服務交易的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成員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六)服務成效明顯
1、堅持服務成員宗旨,以本社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配備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配套的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和管理技術人員。
2、集中采購配送生產資料和銷售成員產品的合作社,其比例須達到 70%以上。
3、結合生產經營要求,每年組織成員開展不少于 2 次生產實用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訓。
4、示范帶動作用強,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高,成員戶均增收2000元以上;示范帶動非成員戶50戶以上。
5、生產型為主的合作社年經營收入須達到 100 萬元以上;流通型為主的合作社年經營收入須達到 200 萬元以上;服務型為主的合作社年經營收入須達到 100 萬元以上。
(七)產品質量安全
廣泛推行標準化,建立健全農產品生產(服務)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產品質量標準、檢驗檢測制度。有完整的農產品生產(服務)、購銷記錄等生產經營信息,并建立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沒有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等不良事件。
申報認定市示范家庭農場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2、養殖型。水面規模養殖100畝以上;生豬年出欄500 頭以上;羊年出欄達到3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30頭以上;奶牛年存欄 50頭以上;家禽年出欄8萬羽以上;種禽常年存欄 5000只以上。
3、種養結合型。生產經營規模達到100畝以上。
(六)效益良好
家庭農場年均純收益 15萬元以上,人均勞力收入5萬元以上。積極參與扶貧工作,對周邊農戶具有示范帶動效應。
巢湖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認定流程
(一)自愿申報
符合條件的本市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自愿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形成申報書文本。
(二)縣級初審
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鄉鎮(街道)對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并征求財政、市場監管、稅務、林業、供銷等相關部門意見,
對初審合格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由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以正式文件,推薦上報市農業農村局。
政策指導免費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QQ:
2885169026
更多政策詳情點擊:
在申報項目政策匯總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