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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來了!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說一說關于!長豐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申報指南,此次包括8大類,25條獎勵項目!聚力“強縣、富民、善治”,錨定“兩新一示范”,奮力打造“三區一中心”,全面做強,奮勇爭先,更好推動長豐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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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
(一)擴大制造業投資
1.鼓勵新引進工業項目。對新引進先進制造業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獎補資金50%待企業達產升規后兌現。補助資金市縣按1:1比例承擔。
2.推動企業技改升級。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500萬元以上(含)的,按購置新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補助資金市縣按1:1比例承擔。
(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
1.創新示范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及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揭榜完成全省重點領域補短板和關鍵技術攻關任務,并獲得省級獎補資金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研發示范應用項目,給予省級補助資金1:1配套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創新產品獎勵。對新認定安徽工業精品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新認定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新認定安徽省新產品給予5萬元獎補,每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新認定安徽省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給予5萬元獎補,每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20萬元。
3.服務型制造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4.支持“專精特新”發展。對新認定國家級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招商引資遷入我縣的專精特新企業按照新認定同等標準給予獎補。對新認定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5.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組織參加市政府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產品展覽會,給予參展的特裝企業經費補貼。特裝展臺規模達50㎡、100㎡、150㎡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
(三)加快兩化融合發展
1.支持“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對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5G與制造業融合應用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平臺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評定的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實施“千家企業上云”計劃。鼓勵服務機構為我縣工業企業提供信息化基礎設施、業務應用系統的云化改造和云端遷移服務,對當年服務20家企業且成功上云的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每增加1戶,獎補金額增加1萬元;對當年成功上云的工業企業,每戶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補。
(四)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1.扶持制造業做大做強。開展制造業30強評選,根據企業當年度工業產值、實繳入庫稅金等指標,綜合考核評選,對第1至10名的,給予30萬元獎勵,第11至20名,給予20萬元獎勵,第21至30名,給予10萬元獎勵。
2.促進企業上臺階。當年度產值首超1億元、5億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補;對產值達億元以上的,當年度企業產值每增加1億元,給予2萬元獎補。
3.鼓勵戰新企業發展上臺階。對新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目錄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五)支持基地平臺建設
1.支持創業基地建設。對新認定省、市級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2.支持服務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省、市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列入合肥市“1+13+X”公共服務平臺樞紐運營單位,按照考核情況和服務內容,每年給予管理費用不超過200萬元補助。
(六)鼓勵節能綠色發展
1.推動綠色發展。對新通過認證的節水型工業企業、節能信息化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補;對獲得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補,獲得省級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稱號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
2.支持企業節水改造。支持工業企業進行節水技術改造,節水量達到2000噸以上的,按每噸10元給予獎補,最高獎補20萬元。
二、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政策
(七)支持大數據產業企業集聚發展
1.認定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市級大數據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貢獻獎勵。對經市級認定的大數據企業,當年稅收達到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且稅收保持正增長的,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本條款與其他經濟貢獻指標條款不重復享受。
(八)支持大數據示范應用
鼓勵大數據企業(機構)開展政務、交通、市政、環保、醫療、工業、安全等領域的大數據應用示范,縣政府優先向企業開放數據資源支持其開發特色應用。對重大應用示范項目優先安排縣級項目資金扶持并進行大力推廣;對相關項目在長豐縣落地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自主創新保護知識產權扶持政策
(九)支持創新載體建設
1.對新組建的研發平臺,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經費支持。
2.對新組建的院士工作站,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省績效考核中獲優秀等次的,按省級獎補到賬資金的50%給予配套補助;對企業引進A、B、C類科技人才、組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授予企業主要負責人“伯樂獎”,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對新認定(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5萬元。
4.對新認定(備案)的眾創空間,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5.對市級(含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入孵企業,給予每月15元/㎡的房租補貼,補貼總面積不超過200㎡,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6.對大學、大院、大所、大企等在我縣單獨或聯合設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經省級、市級認定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補;新型研發機構在省、市績效評價優秀的,按省市獎補到賬資金1:1配套,最高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補。特別重大的創新平臺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綜合支持。
7.對批準建設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管理單位或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工作支持經費。
8.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市級星創天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運營補助;對首次認定的省、市、縣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加強創新主體培育
1.建立長豐縣科技服務機構備案庫,根據入庫機構(不含專項審計機構)當年輔導我縣企業成功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5戶(不含)以下部分按3萬元/戶的標準給予獎勵,5戶(含)及以上部分按5萬元/戶的標準給予獎勵。
2.對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的,分檔分級實施獎勵。當年研發費用在2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給予研發總額3%一次性獎勵;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給予研發總額4%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研發總額5%一次性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
3.對企業引進科技人才年薪達50-150萬元,符合規定的,每年按其年薪不低于10%的比例,最高15萬元,獎勵用人單位。
(十一)促進科技成果“三就地”
1.鼓勵企業吸納先進技術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依據年度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的累計交易并實際支付額進行獎補,對實際支付100萬元以上的,按比例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補。同一企業市、縣不重復享受。
2.對新認定為國家、省、市級重點科技中介機構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在我縣開展服務的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或技術經紀人促成的高校、科研院所、非關聯企業和個人的技術成果交易,經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分別對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技術經紀人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1%、0.5%予以獎勵(技術轉移中介機構、技術經紀人服務同一技術受讓方的3年內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3.對在我縣組織線下專場路演活動的中介機構、平臺載體、企業等,經縣科技局認定的給予每場總經費支出60%不高于5萬元的補貼,對參加線下路演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每人每場3000元差旅補貼。
4.鼓勵我縣科技型企業參加由各級科技部門主辦并經縣科技局備案認定的境內外科技展會,按照展位費50%比例給予補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助40萬元。
(十二)加強科學技術獎勵
1.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獲得國家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獲省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補。
(十三)支持企業提升質量品牌保護知識產權
1.對企業當年首次認定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給予50萬元獎補。對企業當年首次認定獲得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補。
2.對單位或個人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省專利金獎、省專利銀獎、省專利優秀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補。
3.對當年通過驗收的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給予10萬元獎補。
4.對單位或個人當年獲得美國、日本、韓國、歐專局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2萬元獎補,同一件專利不重復享受。對我縣維持十年有效的發明專利每件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縣內企業當年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獨占許可等方式,獲得縣外發明專利并實施轉化和產業化的,給予每件5000元獎補,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補不超過3萬元。
5.對當年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補。
6.鼓勵知識產權貫標。對當年首次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4萬元獎補,經合肥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的,追加6萬元獎補。
7.鼓勵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融資。對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按貸款規模對企業給予定額補助,貸款規模100-300萬元(不含)給予1萬元補助,300-500萬元(不含)給予5萬元補助。
8.對企業當年投保專利保險,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保費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
9.支持知識產權服務平臺建設。對注冊在我縣經合肥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首次考核優秀的給予10萬元獎補。
10.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當年開展專利維權并勝訴的,按照實際發生的訴訟費、代理費的50%給予補助,每個案件最高補助不超過2萬元,每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
11.對當年新核準注冊高于10件(含)普通商標的商標注冊人,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新獲得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新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企業和各類組織,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新獲得馳名商標的企業和各類組織,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新認定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新獲得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四)支持企業標準“領跑”
1.對主導新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上三項主要起草單位排名前三位)、省地方標準、市地方標準(以上兩項主要起草單位排名第一位)、團體標準(被政府采信且主要起草單位排名第一位)的,每個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30萬元、50萬元、30萬元、15萬元、10萬元、10萬元(該政策與省市獎勵不重復享受)。
2.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
(十五)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1.對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補助。
2.對企業獲得安徽省皖美品牌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3.對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CNAS認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對缺陷產品主動召回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5.對首次獲得長豐縣縣長質量獎的獎勵企業40萬元,獲評提名獎的獎勵企業10萬元。
6.對首次獲得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銀獎的企業,在市獎勵基礎上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六)獎補放心滿意消費示范企業(店)
對于我縣當年評定為省級放心滿意消費示范企業(店)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級放心滿意消費示范企業(店)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縣級放心滿意消費示范企業(店)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按最高金額給予獎補,不重復計算。
四、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
(十七)支持內貿產業發展
1.加大百億企業培育。對年零售額首次達到100億元及以上的縣內限上商貿企業(大個體),當年給予企業100萬元和管理團隊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百億企業次年及第三年增速達到15%及以上的,每年給予管理團隊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鉆級酒店、綠色飯店(綠色餐飲企業)及老字號獎勵。對被初評或復評授予國家三鉆級、四鉆級、五鉆級、白金五鉆級酒店的分別給予8萬元、12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被初評或復評授予國家級綠色三葉飯店(含綠色餐飲企業)、綠色四葉飯店(含綠色餐飲企業)、綠色五葉飯店(含綠色餐飲企業)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榮獲國家級、省級“老字號”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以上三項獎補同一企業當年度不重復享受)。
3.支持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對納入合肥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試點項目,季度考核中運行達標的試點企業進行獎補。實行累加制,一個企業一年最多可累加4次,一個企業每達標一次獎勵1.5萬元。
4.特色街區和夜市經濟建設。對鄉鎮或企業建設改造的特色商業街區,被認定為縣級特色街區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被認定為市級特色街區的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被認定為省級特色街區的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建設改造的夜市街區、夜間經濟聚集區,被市級部門認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5.支持開展會展經濟。對在我縣舉辦的全國性、區域性展會,展會面積達5000m?或300個標準展位的,給予會展主辦企業10萬元一次性補助(一年內,同一企業多次舉辦相同題材和內容的展會只享受一次補助)。對鄉鎮政府、縣直部門主辦或委托企業、行業協會組織舉辦的各類促進消費的節會,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補。
6.鼓勵發展家政服務,支持“互聯網+家政服務業”發展。對新開業家政連鎖店(直營或加盟)2家以上,符合國家相關要求,經營滿1年以上且經營面積不少于20㎡、30㎡、50㎡的家政服務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榮獲合肥市標準化家政服務站稱號的家政服務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自建平臺開展家政服務,年網上營業額達10萬元以上的家政服務企業,按營業額10%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
7.綠色商場和平安商場創建。對當年被商務部認定為“綠色商場”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補。對經營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當年取得長豐縣“平安商場”、長豐縣“平安市場”示范企業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6萬元獎補。
8.提升城鄉農貿市場設施建設。鄉鎮(區)政府新建室內農貿市場按照投資額的100%予以補貼(含上級各類獎補資金)、新建鋼構大棚類農貿市場每平方米獎補1000元、升級改造室內農貿市場每平方米獎補800元、升級改造鋼構大棚類農貿每平方米獎補500元。縣內限上商貿企業升級改造直營超市具有銷售肉菜生鮮區域的每平方米獎補600元(縣財政已經另行安排資金的項目,不予獎勵)。
(十八)支持外經貿產業發展
1.促進利用外資質量提升。對當年外商直接投資(FDI)到資(含增資到位)的企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企業除外),按實際到位1美元外資金額給予0.04元人民幣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對境外世界五百強在我縣新投資設立的企業,按實際到位1美元外資金額給予0.05元人民幣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人民幣(以上項目均以納入商務部外資統計為準);對當年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企業外方實際出資(金融業及類金融業企業除外),按實際到位1美元外資金額給予0.03元人民幣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予以支持,同一個企業在政策激勵期內只可申報一次)。
2.提高出口信保覆蓋率。對在省出口信用險承辦機構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險的進出口企業(上一年度出口金額在300萬美元以上),在省、市補貼政策的基礎上,給予縣級配套補貼,對投保金額省、市未補貼部分進行全額補貼。
3.支持開展對外投資合作。對企業在境外投資從事實體經濟活動,且當年實際投資單個境外企業5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給予每美元0.02元人民幣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100萬元人民幣。
4.鼓勵服務外包發展壯大。對納入我縣服務外包統計,并在商務部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中按期填報相關報表數據,填報期滿一年度的服務外包企業,按其入統服務外包執行金額給予獎勵。對當年入統服務外包執行金額5萬美元以上、50萬美元-100萬美元、100萬美元以上的服務外包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對執行金額首次突破300萬美元的服務外包企業再給予5萬元一次性上臺階獎勵。對當年實現服務外包離岸執行金額5萬美元以上、50萬美元-100萬美元、100萬美元以上實績的企業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激勵獎。
5.鼓勵生產型外貿企業參加國內大型展會。對參加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線下展的生產型外貿企業給予一季一個展位1萬元補貼;對參加中國華東進出口博覽會(華交會)、中國進出口博覽會(進博會)線下展的生產型外貿企業給予一個展位2萬元補貼。
(十九)支持電商產業發展政策
1.支持縣電商公共服務中心建設運營。對縣商務局和鄉鎮(區)共同協商確定,由鄉鎮(區)或企業建設改造的縣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按照省市有關要求驗收合格后,給予主辦方不超過6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改造費用補貼;對縣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企業,按實際運營情況給予不超過80萬/年的運營費用(縣財政另行安排資金的項目,不予獎勵)。
2.支持電商產業園區建設。經批準新建或改建電商產業園區或跨境電商產業園,達到省市電商產業園或跨境電商產業園建設標準和要求的,獲市級以上主管部門確認或認可的,給予園區主辦方5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于入駐經市級認可的電商產業園或跨境電商產業園的電商企業,按照實際租賃面積給予8元/平方/年的一次性租金補貼,每家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對于牽頭招引10家以上電商企業入駐我縣,入駐企業年實物產品網絡零售總額達5億元的招商團隊,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牽頭招引3家以上跨境電商企業入駐我縣,入駐企業年跨境電商交易額達3000萬美元的招商團隊,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支持農特產品網絡上行。對年網絡零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經營農特產品的電商企業,分別給予網銷訂單草莓5元/單,其他農產品2元/單的快遞補貼(該政策不與其他物流補貼政策重復享受),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4.支持“快遞進村”工作。支持推動縣域快遞資源整合,完善縣鄉村三級快遞配送體系,加快推進“快遞進村”,有效解決農村電商“最后一公里”問題。對參與整合、統一配送到村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牽頭快遞企業按當年收件量每件補貼0.5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上述牽頭快遞企業建立的用于“快遞進村”并實際發揮作用的“網倉”,面積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給予牽頭快遞企業一次性30萬元的補貼。
5.支持參與省市電商競賽。對于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電商競賽并獲得名次的電商企業,給予省級比賽不超過5萬元、市級比賽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支持發展電商直播。對于連續三個月以上規范開展電商直播銷售且直播農特產品網銷額達50萬元以上的電商企業給予8萬元補貼,達100萬元以上的電商企業給予10萬元補貼。
(二十)鼓勵服務業企業發展上臺階
對當年實現營業收入首超5000萬元的服務業企業,獎補5萬元,與歷史最高值比較,每上5000萬元臺階加獎5萬元,最高獎補50萬元。對當年經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批準,納入服務業統計的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8萬、5萬元獎補;對當年新增規模以上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按照國家統計局服務業分類標準,經申報納入統計的企業),分別給予國家級和省級一次性獎補10萬元、8萬元。上述獎補就高不重復享受。
五、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政策
(二十一)優質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
對市認定的優質中小微企業,其當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LPR給予最高50%財政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對戰略性新興產業按70%貼息,單個企業貼息資金不超過200萬元。對在本地金融機構貸款的貼息比例提高10%。
六、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政策
(二十二)支持文旅項目投資
1.鼓勵社會和民間資本依法投資文旅項目,對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相關費用)的,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投資人一次性獎補,獎補原則上不超過200萬元。
2.對在機場、高速服務區、旅游集散中心、鄉村旅游點等游客集聚區域新建下塘燒餅、吳山貢鵝、莊墓圓子等特色美食專營店(示范店),且連續經營滿一年的,面積20平方米以上的年獎補8萬元,面積10-20平方米的年獎補5萬元,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年獎補3萬元(連續申報不超過3年)。
(二十三)支持文旅品牌創建
1.依據《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考核方案》,委托第三方對城市閱讀空間年度基礎設施建設、業務信息化建設、讀者服務、組織管理、宣傳推廣等基本公共服務情況進行考核,按照考核結果給予良好以上等次的運營方不超過12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2.對榮獲全國、省“五個一工程”獎及其他全國性文藝獎項的,按照上級獎勵標準1:1配套獎勵;對入選中國藝術節、中國戲劇節參演劇目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3.新評定為市級、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新評定為市級工業(科技)旅游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新評定為市級、省級中醫藥健康旅游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新評定為市級、省級鄉村休閑旅游示范點的5萬元、10萬元。
4.由我縣推薦獲得市級、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獲得省級、市級特色文化街區稱號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5.對首次納入縣統計局規上文化企業名錄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
6.對評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非遺傳習基地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7.鼓勵文化旅游企業,依托我縣豐富的歷史文化資源、非遺項目、傳統工藝、特色產業優勢等,開發具有鮮明長豐特色的文創產品和旅游商品,經本地商標注冊且在國家文化旅游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舉辦的旅游商品評選活動中獲得金獎、銀獎、銅獎的,按照上級獎勵標準1:1配套獎勵。
8.新評為國家甲級、乙級、丙級的旅游民宿,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二十四)支持人才培養
對新獲得國家高、中級導游資格且在我縣從事專職導游工作,繳納社保滿一年以上的,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補貼2萬元、1萬元。
七、設立產業引導資金
設立政府投資引導基金5000萬元,由政府指定的縣屬國有企業受托管理,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主要用于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我縣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優質資本、項目、技術和人才向縣域集聚。
八、政策兌現
縣財政安排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實行總量控制,政策執行部門兌現的獎補資金原則上不超過2020年總額。
自本政策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各主管部門制定出臺具體實施細則,明確政策兌現申報時間、申報方式、申報流程、申報資料等相關事項。
本政策條款與“一事一議”政策及縣出臺的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多次獲獎的,按最高獎補金額給予獎補,不重復計算獎補。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對所有企業的獎補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對地方財力的貢獻。按照“誰兌現、誰負責”的原則,由各政策執行部門負責政策資金的績效管理,牽頭組織開展政策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報告縣政府并抄送縣財政部門,作為政策調整的依據。縣審計部門負責對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
本政策具體由各產業政策實施部門負責解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1年繼續沿用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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