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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正在兌現申報2022年度的科技創新政策資金,共兌現9個條款,包括規上工業企業研發費用補助、合肥市高成長企業研發費用補貼、成果轉化與技術合同交易獎勵、技術轉移獎勵、大賽獲獎獎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獎勵、科技保險補貼、示范應用場景項目補貼、省支持科技創新政策配套補貼。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巢湖市2022年科技創新政策資金申報時間、材料和補貼額度,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巢湖市科技創新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巢湖市科技創新政策資金申報時間
2023年5月15日—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巢湖市科技創新政策資金申報材料
(一)此次兌現時間范圍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未申報的項目,已申報的項目請勿重復申報。
(二)紙質材料報送
申報主體將所在鎮街、居巢經開區出具的推薦函(一式一份),連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于5月26日前報送巢湖市科技局810室(姥山路一號巢湖市政府8樓)。
(三)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材料
①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②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附件4)。
③“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
④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⑤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四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或截圖)。
(四)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
(五)對于申報材料中需提供年度納稅申報表作為審核依據的條款,包括“規上工業企業研發費用補助、合肥市高成長企業研發費用補貼”2個條款,申報單位對照申報要求,先行提供除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之外的所有必需材料,并以擬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如實進行申報,6月上旬另行發布年度納稅申報表補充報送通知。
(六)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和個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屬于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的項目不享受政策支持。申報的項目原則上須在巢湖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將實施失信聯合懲誡,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
附件: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科技創新政策)
為貫徹落實《巢湖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巢政〔2021〕62號)等文件精神,規范科技創新資金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本市區域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從事成果轉化工作的自然人等,符合科技創新政策相關條款的規定,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項目在本市范圍內實施。有失信行為且未被修復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申報及審核程序
按照“企業申報、部門受理、聯合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1.申報主體登陸巢湖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
2.申報主體根據科技創新政策實施細則、相關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實際情況,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
3.申報主體關注巢湖市人民政府網站,按申報通知的要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及時關注相關審核意見,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等工作。
4.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巢經開區管委會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開展初審并推薦。
5.巢湖市科技局計劃科牽頭歸口管理科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歸口管理科室審核情況經政策聯合審核小組審核后,提請局集中審議通過。
6.局集中審議結果通過巢湖市人民政府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示。
7.公示無異議或對相關異議復審后,由巢湖市科技局將最終結果報巢湖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
8.巢湖市科技局按要求將資金撥付至申報主體。
三、申報時間
巢湖市科技局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網站等平臺發布申報通知,并發文到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居巢經開區管委會。申報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四、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①《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
②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財政資金申請表(附件2)。
③“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3)。
④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⑤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四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或截圖)。
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
(一)政策第1條:支持研發機構建設
1.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獎勵
政策內容: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當年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
申報材料: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批復文件。
2.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獎勵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的合肥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新認定的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
申報材料: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批復文件。
(二)政策第2條:激勵加大研發投入
1.規上工業企業研發費用補助
政策內容:對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下且當年研發費用(納入一套表企業研發活動統計的研發費用)增長3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研發費用的5%最高10萬元補貼;對年營業收入億元以上且當年研發費用增長2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研發費用的5%最高2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
(1)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完成申報并享受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且在統計一套表如實填報的規上工業企業。
(2)享受財政補助的企業研發費用基數以企業當年發生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為準,且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應大于等于1萬元。
申報材料:
當年度及上一個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含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他附表)。
2.合肥市高成長企業研發費用補貼
政策內容:對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10%-30%的合肥市高成長種子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5%-15%的合肥市潛在瞪羚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10%的合肥市瞪羚和獨角獸(含潛在)企業,分別按照研發費用的50%、20%和10%給予高成長種子企業最高20萬元補貼、潛在瞪羚企業最高30萬元補貼、瞪羚和獨角獸(含潛在)企業最高100萬元補貼,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
申報條件:
(1)當年經遴選進入高成長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2)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完成申報享受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
(3)享受財政補助的企業研發費基數以企業當年發生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為準。
申報材料:
(1)合肥市高成長種子企業、潛在瞪羚企業、瞪羚和獨角獸(含潛在)企業認定文件。
(2)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含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他附表)。
(三)政策第3條: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成果轉化與技術合同交易獎勵
政策內容:支持企業吸納技術在巢轉化。按照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單個技術合同最高100萬元獎補。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年度累計登記額100萬元(含)-500萬元的,按實際交易額的2%,給予最高5萬元獎補;對登記額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最高25萬元獎補。上述兩項政策條款不重復享受。
類別1:對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在巢實現轉化,并經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認定登記,按照單項成果成交并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單個技術合同最高100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
(1)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并在巢湖市轉化。
(2)科技成果轉化需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登記。
申報材料:
(1)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2)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
(3)企業購買成果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購買先進技術成果的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4)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無關聯關系的聲明。
(5)購買成果在巢湖市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類別2: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對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年度累計登記額100萬元(含)-500萬元的,按實際交易額的2%,給予最高5萬元獎補;對登記額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最高25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
(1)企業作為吸納方或輸出方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年度累計技術合同登記額滿100萬元以上。
(2)每家企業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優先支持吸納方。
(3)本條款與類別1不重復支持。
申報材料:
(1)從登記系統導出的已認定的技術合同明細表。
(2)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3)登記機構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
(4)銀行憑證轉賬單或進賬單。
(5)技術合同登記額500萬元(含)以上的,提供合肥市獎補資金到賬證明材料。
2.技術轉移獎勵
政策內容:加快技術轉移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對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巢實現轉化的,按照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在巢注冊的技術轉移機構(含高校設立的)、技術經理(紀)人獎勵。
類別1:對技術轉移機構(含高校設立的)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巢實現轉化的,按照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獎補。
申報條件:
(1)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經備案的省、合肥市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
(2)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的技術成果交易服務需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登記,并在巢實現轉化。
申報材料:
(1)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的明細表。
(2)技術交易服務需提供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交易合同復印件和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以及技術成果交易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術成果交易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3)技術轉移機構與服務對象簽訂的三方服務合同,以及服務收入證明(服務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4)技術成果在巢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5)技術轉移機構內開展業務的技術經理(紀)人清單。
(6)合肥市獎補資金到賬證明材料。
類別2:對技術經理(紀)人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巢實現轉化的,按照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獎補。
申報條件:
(1)取得技術經理(紀)人資格的自然人。
(2)技術經理(紀)人開展的技術成果交易服務需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登記,并在巢實現轉化。
(3)技術轉移機構內的技術經理(紀)人,由技術轉移機構統一申報;自行開展業務的技術經理(紀)人,以自然人名義申報。
(4)本條款與類別1不重復支持。
申報材料:
(1)取得技術經理(紀)人資格的證明。
(2)技術經理(紀)人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的明細表。
(3)技術交易服務需提供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交易合同復印件和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以及技術成果交易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術成果交易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4)技術經理(紀)人與服務對象簽訂的三方服務合同,以及服務收入證明(服務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5)技術成果在巢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6)技術轉移機構內開展業務的技術經理(紀)人清單、勞動合同和參保證明,自然人名義申報的技術經理(紀)人提供自行開展業務的承諾書。
(7)合肥市獎補資金到賬證明材料。
3.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建符合條件的省級、合肥市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分別給予50%配套資金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認定的省級、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
申報材料:
(1)省級、市級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認定文件。
(2)安徽省、合肥市獎補資金到賬證明材料。
4.大賽獲獎獎勵
政策內容:激發科技人員成果轉化活力。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合肥賽區決賽一、二、三等獎,且獲獎項目在巢落地轉化的創業團隊或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類別1: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合肥賽區決賽一、二、三等獎,且獲獎項目在巢落地轉化的創業團隊或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申報條件:
(1)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合肥賽區決賽一、二、三等獎的項目。
(2)獲獎項目在巢轉化。
申報材料:
(1)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合肥賽區決賽獲獎證書。
(2)項目在巢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類別2: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
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或者獲得省科技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
申報材料:
國家、省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
(四)政策第4條: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1.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政策內容: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含外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最高獎勵為準);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用以獎勵創新團隊。
類別1: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含外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含外地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證書暫未發放的,可附認定的公告名單)。
(2)外地新遷入我市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與我市相關單位簽訂的投資協議等證明材料。
類別2:對新認定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最高獎勵為準)。
申報條件:新認定的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最高獎勵為準)。
申報材料:
安徽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認定文件。
類別3: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用以獎勵創新團隊。
申報條件: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且當年高新產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業。
2.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獎勵
政策內容:對當年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獎勵(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不再享受該政策)。
申報條件:當年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當年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不再享受該政策)。
申報材料:
(1)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文件。
(2)申報入庫時的原始材料復印件(含營業執照、經營情況、人力資源、科研投入、知識產權等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者申報“直通車”材料,原件備現場抽查)。
3.科技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按企業實際保費的3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30萬元補助。
申報條件:
(1)在巢湖市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外地分公司保費不可匯總到母公司統一申報),投保本年度科技保險險種申請保費補貼。
(2)險種范圍:險種按年度調整。本年度險種包括: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等。
(3)投保企業按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當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4)保險期限必須是一年期及以上;投保人與被保險人需相同或者從屬關系;保單中有下屬公司的,需注明標的地址、保費分項明細并加蓋保險公司公章;不同險種的保險發票、轉賬回單需單獨打印,或者注明不同險種分項明細并加蓋保險公司公章;投保險種須與申報補助險種名稱一致,或者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不能超出申報補助險種的保險責任,并加蓋保險公司公章。
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2)科技保險保單復印件。
(3)科技保險費發票復印件。
(4)科技保險費支付憑證。
(五)政策第5條:支持科技成果應用場景建設
示范應用場景項目補貼
政策內容:對經合肥市評審符合條件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按合肥市撥付獎勵的50%給予獎勵。
申報條件:
(1)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
(2)應用場景項目已完成建設并應用。
(3)應用場景位于巢湖市境內。
(4)項目由系統方案提供單位聯合應用示范單位申報(系統方案提供單位和應用示范單位可以為同一單位)。
(5)系統方案提供單位應具有專業技術開發團隊。
(6)應用場景項目示范效果明顯,具有推廣價值。
申報材料:
(1)符合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條件的證明材料。
(2)合肥市應用場景項目申報書。
(3)知識產權、發表論文、所獲榮譽、技術成果檢測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及購置技術、產品及服務的費用清單等相關投資額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發票、轉賬憑證等。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需滿足資信要求(注冊會計師行業協會或稅務師協會出具的近三年無不良記錄的證明材料)。
(5)合肥市獎補資金到賬證明材料。
(6)申報單位及單位法人代表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承諾及不重復申報巢湖市級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承諾。
(六)政策第15條:持續深化“雙創”示范
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獎勵
政策內容:持續深化“雙創”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對在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年度考核優秀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類別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運營資助。
申報條件: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
申報材料:
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和孵化器認定文件。
類別2:對在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年度考核優秀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
(1)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2)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獎勵不重復享受,以最高獎勵為準。
申報材料:
國家級、省級、合肥市級績效評價優秀的文件。
(七)其它政策說明
對省科技重大專項等,按省支持科技創新政策給予配套補貼。
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企業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科技人才等補助主體,按省科技創新政策兌現要求執行。獎補資金在50萬元以下的由巢湖市承擔;50萬元(含)以上的由合肥市和巢湖市按1:1承擔。
五、附則
1.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各類政策項目;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細則要求提供的材料,科技主管部門可根據審核需要,視情要求補充相關證明材料。
3.按照安徽省財政廳關于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要求,申報2021年各項獎補的企業請填寫“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3)。
4.本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
5.本細則由巢湖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6.本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暫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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