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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合肥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更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開發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支持創新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技術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 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 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 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2.激勵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省、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按照實際獲批金額30%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 50萬元區級配套補助。
3.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企事業單位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對累計登記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含) -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不含)以上的,分別按2%、3% 給予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50萬元獎勵;企事業單位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進行成果登記的,每登記5 件成果獎勵0.5萬元,以此類推,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4.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 15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5.培育高成長企業。當年獲批瞪羚、獨角獸(含潛在)以及高成長種子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獲批當年年銷售收入增長超過 20%的瞪羚、獨角獸(含潛在)以及高成長種子企業,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6.加快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或創新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 萬元獎補。對新確定為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15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企業登云獎勵。采取后補助方式,按照企業實際登云總費用50%給予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金額不超過2 萬元。
二、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7.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對新引進先進制造業、農產品加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1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500 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工業企業綠色生產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00 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 配套。對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項目,補助金額低于市級補助門檻的,根據市級審核結果給予一次性獎補。對企業當年設備投資達到200萬元(含)-500萬元(不含)的,按其設備投資 15%給予一次性補助。
8.推動文旅體育產業發展
文化節慶活動獎。對注冊在我區,經區文旅局批準在我區舉辦與文化旅游相關大型活動的企業,給予活動中總經費(含人員工資等)20%的補貼,累計獎補資金不超過30 萬元。
支持城市閱讀空間建設獎勵。對依據《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建設實施方案》由政府投資建設、公益為主的城市閱讀空間運營方。對當年運營方通過合肥市文旅局考核,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6萬元;考核結果評定為良好等次的,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3萬元。
優秀旅游基地獎勵。當年獲得國家、省、市級優秀鄉村旅游目的地、休閑旅游示范點、休閑客棧、休閑農莊、旅游特色街區、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行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 10萬元、5萬元獎補。
獲評安徽省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獎勵。當年新獲評安徽省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4 萬元、3萬元獎勵。
體育協會賽事獎勵。對在我區登記注冊的體育協會牽頭舉辦的賽事(需報區文旅局批準),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協會獎勵最高不超過30 萬元。代表我區參加市級及以上規模體育活動賽事,根據獲獎名次1至3名,按單個獎項給予一次性3萬元至 1萬元獎勵。
三、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9.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區內中小企業成功辦理“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的,按照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 50%給予最高30萬元貼息。
10.鼓勵區內企業申請“政銀擔”貸款業務。“政銀擔”業務納入“4321”風險分擔體系,對年化擔保率不超過 1%的擔保貸款,給予融資擔保機構貸款額度1%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中40% 部分用于獎勵其管理團隊。
11.設立小微企業續貸過橋資金。為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設立小微企業續貸過橋資金,用于支持小微企業短期過橋的資金,緩解實體經濟融資難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四、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2.鼓勵企業上市。設立企業上市獎勵資金,參照《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若干意見》實施。
13.支持企業爭先創優。對當年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品牌培育企業”、“平安企業”、“隱形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 20萬元獎勵;新確定為安徽省新產品的每個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對特色商業街區建設改造完成后被認定為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的,給予一次性 2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五鉆(五葉)、四鉆(四葉)國家鉆級酒家酒店(中國綠色飯店或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綠色商場、平安商場的企業,給予一次性 5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14.鼓勵企業升規入統。對首次升規入統的工業法人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并連續 3年給予穩定在規上的企業當年新增地方貢獻50%最高5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統的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上服務業法人企業給予 1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統且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以上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新增地方貢獻獎勵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
生產性企業當年開展服務外包業務達到500萬元人民幣的,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開展服務外包業務每增加 300萬元人民幣的,增加5萬元人民幣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
15.支持企業擴大規模。工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0.5億元(含)、1 億元(含)、3億元(含)、5億元(含)、8億元(含)、 10億元(含)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15萬元、20 萬元、25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當年零售額 2000萬元以上零售企業,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按當年零售額總量給予2‰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 50萬元。當年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住餐企業,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給予零售額總量 2‰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已入規入統的批發業企業,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3億元(含)、 5億元(含)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勵。建筑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 0.5億元(含)、1億元(含)、2億元(含)、 5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 15萬元、20萬元獎勵。服務業企業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0.5億元(含)、 1億元(含)、2億元(含)、5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 5萬元、10萬元、15萬元、 20萬元獎勵。其中50%獎勵給管理團隊。
16.推動建筑業提檔升級。對當年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監理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 2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17.支持首店經濟。支持大型商業綜合體、市級及以上特色街區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設立首店,按照國際首店每個35 萬元、中國首店每個30萬元、安徽首店每個25萬元、合肥首店每個20萬元、開發區首店每個 1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招商運營主體與首店各享受50%,單個招商運營主體上限50萬元。
18.支持外貿企業提質增效。對我區當年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下且保持平穩增長的企業,按照 1美元給予人民幣0.02元獎勵;1000萬美元(含)以上且保持平穩增長的企業按照1 美元給予人民幣0.03元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0萬元。
五、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19.支持開拓市場。對參加政府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產品展覽會,給予參展的特裝企業經費補貼。特裝展臺規模達50㎡、 100㎡、15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0 萬元、30萬元獎補。對參加由政府主辦、承辦的商貿類國內展會,給予參展的特裝企業經費補貼。特裝展臺規模達40㎡、達60 ㎡、達8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 15萬元獎勵,同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給予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實際發生費用(包括展位費、布展費、大型展品海外運雜費等)30%的補貼,同一企業補助額不超過 20萬元。
20.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商標及地理標志獎勵。對新獲得全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獎勵;新獲得安徽省商標示范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10 萬元獎勵。
專利獎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當年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發明專利,給予每件3萬元獎勵(同一件專利不重復享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當年獲得國內發明授權,給予每件1 萬元獎勵;當年發明專利獲得授權達到5件、10件、20件且繳滿五年年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 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企業當年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0 、50、100件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 4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省級專利獎(含技術發明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1:1和 1:0.5配套獎勵。
創優獎勵。對新認定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一次性15 萬元獎勵;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企業投保專利保險的,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對企業以專利權或商標權質押融資300萬元(不含)以內的,一次性按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和知識產權評估費總額的 50%予以補助,此政策與其他貸款貼息政策不重復享受。(省、市和縣區不重復支持)。
服務機構獎勵。對當年代理我區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每件0.1萬元獎勵;對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30 件、50件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勵;在我區新成立從事知識產權運營的新型服務機構,對其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 2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21.培育壯大電商產業。鼓勵電商園區、電商特色小鎮運營公司發揮主體作用,指導入園企業申限納統。對當年培育限上電商企業5家以上的,給予一次性 30萬元獎勵。
22.保險費用補貼。對我區企業當年投保的險種包含洪水、臺風、雪災等不可抗力的,按其向財產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保險費給予50%補貼。對企業向信用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給予 25%的補貼。同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3.支持規范建設
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對當年建設符合《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示范項目建設標準》,且符合我區規劃、環保要求并經市級驗收通過的社區回收站點企業,每個站點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支持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對區內符合《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考核辦法》要求、季度考核中運行達標的試點企業進行獎補。實行累加制,一個企業一年最多可累加4次:一個批發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 5萬元,一個菜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 2萬元,一個配送中心每達標一次獎勵2萬元,一個屠宰廠每達標一次獎勵 1.5萬元,一個超市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1萬元,一個團體消費單位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0.5萬元。
24.鼓勵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對當年新確定為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的企業,除享受市級財政獎勵外,開發區再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配套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 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的企業,除享受市級財政獎勵外,開發區再給予企業一次性40萬元配套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銀獎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 10萬元獎勵。
對新獲得皖美品牌示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對主持起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 10萬元的獎勵;對主持起草省級地方標準的,每項標準獎勵5萬元;對主持起草市級地方標準的,每項標準獎勵2萬元;對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并獲“采用國際標準證書”的企業,每項獎勵 1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5萬元、10萬元、 5萬元獎勵。
對當年新獲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1)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ISO 45001)三大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每項一次性1萬元、2萬元、2 萬元獎勵;對當年完成服務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
對當年建立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并獲得認證證書(ISO 10012)的重點用能企業,給予一次性4 萬元獎勵。
25.鼓勵安全生產。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二級、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 4萬元、2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省級、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4萬元、2 萬元獎勵。
對當年成功創建安徽省、合肥市“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并獲得表彰證書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 1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評為區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0.5萬元獎勵。
26.優秀企業獎勵。對開發區表彰的年度優秀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六、附則
27.本政策的扶持對象,原則上必須是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我區、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符合各單項政策獎補條件的單位、組織和個人(政策條款中另有說明的除外)。
28.享受本政策支持企業,應在我區持續經營,并承諾自政策兌現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不將注冊登記地址遷出我區,不改變在我區原有的納稅納統義務,如有違反須全額退還所享受的政策支持資金。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政策獎勵。享受合肥市政策獎勵的,除特殊規定外,原則上不再享受本政策獎勵。
政策體系中不受稅收及財力貢獻限制的條款:(1)第1條;( 2)第2條;(3)第3條;( 4)第4條;(5)第5 條;(6)第7條;(7)第 8條第5點;(8)第16 條;(9)第18條;(10)第 20條;(11)第26條。除上述明確的范圍外,所有獎勵均以該企業或項目同期區級財力貢獻為上限。
29.企業當年存在重大偷稅漏稅、騙取扶持資金行為的,存在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存在環保等重大問題、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負主要責任的,取消本政策范圍內的獎勵享受資格。申報單位在申報、使用財政扶持資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拒絕配合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由執行部門取消支持或收回支持資金,同時將該支持對象錄入誠信黑名單,在開發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取消其五年內在本區申報專項資金支持資格,并向區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30.本政策在安巢經開區范圍內有效,政策由區經貿發展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將根據經濟形勢發展和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補充完善新的政策措施。本政策自2021 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2年(其中涉及跨年度的政策條款以申報時間節點為準,并按照條款內容延續有效)。
關于印發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管委會各部門,半湯街道辦事處,區內各企業:
現將《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2021年1月15 日
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為規范高質量發展政策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根據《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我區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以及自然人(僅限專利資助,且專利授權證書地址在我區),符合高質量發展政策相關條款的規定,主要稅種在我區繳納,項目原則上須在我區范圍內組織實施。有失信行為且未被修復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申報及審核程序
項目申報和審核按“企業申報、部門受理、聯合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1.申報主體根據高質量發展政策文本、實施細則以及實際情況,按申報通知要求按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資料,并及時關注相關審核意見,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現場核查等審核工作。
2.各相關部門受理項目申報資料后,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開展初審,并進行現場查驗,提出初審意見。
3.經貿發展局牽頭會同其它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報開發區管委會審議。
4.審核結果在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為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經貿局行文上報開發區管委會審批。
6.區財政局在收到開發區管委會批準文件后,根據資金預算安排,及時將政策資金撥付至相關項目單位。
三、申報時間
計劃在2022年3月份發布高質量發展政策申報通知,具體申報時間以正式通知為準。逾期未申報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四、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①關于申請兌現2021年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的報告;
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申報主體為事業單位的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申報主體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企業完稅確認表或稅務系統打印的企業完稅確認;
④專項政策申報承諾書;
⑤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個官方平臺的征信查詢報告(或截圖)。
(一)政策第1條: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技術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 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 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5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新認定的國家、省、市技術創新中心和重點實驗室;②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③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④新認定的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二)政策第2條:激勵加大研發投入
政策內容: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省、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按照實際獲批金額30%給予企業最高不超過50 萬元區級配套補助。
申報條件:牽頭承擔省、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且獲批省、市補助資金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省、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獲批文件復印件;
②省、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補助資金到賬單和財務記賬憑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③項目基本概況和實施進展、成效等情況。
(三)政策第3條: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政策內容:企事業單位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對累計登記并實際支付額100萬元(含)-1000 萬元(含)、1000萬元(不含)以上的,分別按2%、3%給予單個企業最高 20萬元、50萬元獎勵;企事業單位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進行成果登記的,每登記5件成果獎勵 0.5萬元,以此類推,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申報條件: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實際支付額100萬元(含)以上或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進行成果登記5 件(含)以上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材料:①技術合同登記政策提供登記機構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和從登記系統導出的已認定的技術合同明細表,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登記機構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銀行憑證轉賬單或進賬單。
②科技成果登記政策提供登記機構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及技術成果證明材料。
(四)政策第4條: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政策內容: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5 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②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③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五)政策第5條:培育高成長企業
政策內容:當年獲批瞪羚、獨角獸(含潛在)以及高成長種子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獲批當年年銷售收入增長超過20% 的瞪羚、獨角獸(含潛在)以及高成長種子企業,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獲批瞪羚、獨角獸(含潛在)以及高成長種子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②當年及上一年度審計報告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六)政策第6條:加快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政策內容: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或創新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 萬元獎補。對新確定為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15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采取后補助方式,按照企業實際登云總費用50%給予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金額不超過2 萬元。
申報條件:(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標準認證的企業;②新認定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或創新產品的企業;③新確定為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的企業;④新認定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⑤新認定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
(2)開展企業登云業務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第(1)項政策提供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②第(2)項政策提供2021年新發生的符合企業上云內容的云服務、云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和付款憑證復印件。
(七)政策第7條: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
政策內容:對新引進先進制造業、農產品加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 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 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工業企業綠色生產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對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項目,補助金額低于市級補助門檻的,根據市級審核結果給予一次性獎補。對企業當年設備投資達到 200萬元(含)-500萬元(不含)的,按其設備投資15%給予一次性補助。
申報條件:①項目需在我區備案;②項目竣工投產并完稅;③項目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或當年設備投資達到200萬元(含) -500萬元(不含)。
申報材料:①項目備案文件復印件;
②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報告(包括項目實施后生產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經濟效益提升等具體指標分析);
③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項目提供按照市級審核結果撥付的提供合肥市經信委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結論(或文件)復印件;
④當年設備投資達到200萬元(含)-500萬元(不含)的項目提供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和付款憑證(進口設備另外提供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融資租賃設備另外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及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發票)復印件。備注:申報材料以發票時間為準,發票金額以不含稅金額計算,項目補助期不超過 1年。
(八)政策第8條:推動文旅體育產業發展
(1)文化節慶活動獎
政策內容:對注冊在我區,經區文旅局批準在我區舉辦與文化旅游相關大型活動的企業,給予活動中總經費(含人員工資等)20%的補貼,累計獎補資金不超過30 萬元。
申報條件:經區文旅局批準在我區舉辦與文化旅游相關大型活動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區文旅局備案文件復印件;
②媒體報道、現場照片等活動開展證明材料;
③合同、發票復印件等活動經費證明材料;
④活動經費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
(2)支持城市閱讀空間建設獎勵
政策內容:對依據《合肥市城市閱讀空間建設實施方案》由政府投資建設、公益為主的城市閱讀空間運營方。對當年運營方通過合肥市文旅局考核,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6萬元;考核結果評定為良好等次的,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獎勵 3萬元。
申報條件:通過合肥市文旅局考核,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或良好等次的城市閱讀空間運營方。
申報材料:①合肥市文旅局考核結果文件復印件。
(3)優秀旅游基地獎勵
政策內容:當年獲得國家、省、市級優秀鄉村旅游目的地、休閑旅游示范點、休閑客棧、休閑農莊、旅游特色街區、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行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 10萬元、5萬元獎補。
申報條件:當年獲得國家、省、市級優秀鄉村旅游目的地、休閑旅游示范點、休閑客棧、休閑農莊、旅游特色街區、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行基地、科技旅游基地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4)獲評安徽省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獎勵
政策內容:當年新獲評安徽省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4萬元、 3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獲評安徽省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安徽省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5)體育協會賽事獎勵
政策內容:對在我區登記注冊的體育協會牽頭舉辦的賽事(需報區文旅局批準),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協會獎勵最高不超過30 萬元。代表我區參加市級及以上規模體育活動賽事,根據獲獎名次1至3名,按單個獎項給予一次性3萬元至 1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牽頭舉辦報區文旅局批準的賽事或代表我區參加市及以上規模體育活動賽事并獲獎(名次1至3 名)的體育協會。
申報材料:①賽事舉辦政策提供區文旅局備案文件復印件,媒體報道、現場照片等活動開展證明材料,合同、發票復印件等活動經費證明材料,活動經費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
②參賽獲獎政策提供賽事報名表、賽事活動方案、獲獎證書等相關資料。
(九)政策第9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政策內容:對區內中小企業成功辦理“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的,按照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 50%給予最高30萬元貼息。
申報條件:成功辦理“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的中小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借款合同復印件;
②“稅融通”、“科技創新貸”、“小微企業成長貸”貸款利息付款單復印件。
(十)政策第10條:鼓勵區內企業申請“政銀擔”貸款業務
政策內容:“政銀擔”業務納入“4321”風險分擔體系,對年化擔保率不超過1% 的擔保貸款,給予融資擔保機構貸款額度1%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其中40%部分用于獎勵其管理團隊。
申報條件:“政銀擔”業務納入“4321”風險分擔體系,提供年化擔保率不超過1% 擔保貸款的融資擔保機構。
申報材料:①政銀擔擔保明細表。
(十一)政策第11條:小微企業續貸過橋資金獎勵
政策內容:為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設立小微企業續貸過橋資金,用于支持小微企業短期過橋的資金,緩解實體經濟融資難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申報條件:10天內完成續貸手續并將續貸資金足額歸還的企業。
申報材料:具體參照《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續貸過橋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十二)政策第12條:鼓勵企業上市
政策內容:設立企業上市獎勵資金,參照《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若干意見》實施。
申報條件:符合《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若干意見》條款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中介機構輔導協議復印件;
②證監部門出具的企業申請受理回執復印件;
③證監會核準批文復印件;
④其他證明材料。
(十三)政策第13條:支持企業爭先創優
政策內容:對當年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品牌培育企業”、“平安企業”、“隱形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 20萬元獎勵;新確定為安徽省新產品的每個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對特色商業街區建設改造完成后被認定為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的,給予一次性 2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五鉆(五葉)、四鉆(四葉)國家鉆級酒家酒店(中國綠色飯店或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綠色商場、平安商場的企業,給予一次性 5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當年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品牌培育企業”、“平安企業”、“隱形冠軍”企業;②有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③有新確定安徽省新產品的企業;④特色商業街區建設改造完成后被認定為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的運營單位;⑤當年被認定為五鉆(五葉)、四鉆(四葉)國家鉆級酒家酒店(中國綠色飯店或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的企業;⑥當年被認定為綠色商場、平安商場的企業;⑦當年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稱號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十四)政策第14條:鼓勵企業升規入統
(1)企業升規入統獎勵
政策內容:對首次升規入統的工業法人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并連續3年給予穩定在規上的企業當年新增地方貢獻 50%最高5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統的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上服務業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統且建筑業產值 1000萬元以上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新增地方貢獻獎勵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首次升規入統的工業法人企業;②首次入統的限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上服務業法人企業;③首次入統且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以上企業。
申報材料:①工業企業首次升規和連續3年穩規獎勵以市級補助情況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
②批零住餐、服務業首次升規獎勵提供基礎共性資料;
③建筑業首次升規獎勵提供當年企業一套表統計年報、審計報告復印件等證明企業產值情況的材料。
(2)生產性企業服務外包業務獎勵
政策內容:生產性企業當年開展服務外包業務達到500萬元人民幣的,給予5萬元人民幣獎勵,開展服務外包業務每增加 300萬元人民幣的,增加5萬元人民幣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
申報條件:當年開展服務外包業務達到500萬元人民幣的生產性企業。
申報材料:①服務外包業務明細表;
②服務外包業務合同、發票和回款憑證復印件。
(十五)政策第15條:支持企業擴大規模
政策內容:工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0.5億元(含)、1億元(含)、 3億元(含)、5億元(含)、8億元(含)、10 億元(含)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15萬元、20萬元、 25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當年零售額2000 萬元以上零售企業,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按當年零售額總量給予2‰的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 萬元。當年零售額1000萬元以上住餐企業,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給予零售額總量2 ‰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已入規入統的批發業企業,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3億元(含)、5 億元(含)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勵。建筑業企業當年產值首次達到0.5 億元(含)、1億元(含)、2億元(含)、5 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15 萬元、20萬元獎勵。服務業企業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0.5億元(含)、1 億元(含)、2億元(含)、5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 萬元、10萬元、15萬元、20 萬元獎勵。其中50%獎勵給管理團隊。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當年產值首次達到0.5億元(含)、1 億元(含)、3億元(含)、5億元(含)、8億元(含)、 10億元(含)的工業企業;②當年零售額20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零售企業;③當年零售額 10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同期實現零售額增幅達10%(含)以上的住餐企業;④已入規入統且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3億元(含)、 5億元(含)的批發業企業;⑤當年產值首次達到0.5億元(含)、1億元(含)、 2億元(含)、5億元(含)以上的建筑業企業;⑥當年銷售額首次達到0.5億元(含)、 1億元(含)、2億元(含)、5億元(含)以上的服務業企業。
申報材料:①當年企業一套表統計年報;
②企業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產值(銷售額)計算明細表、審計報告復印件等證明企業產值(銷售額)情況的材料。
(十六)政策第16條:推動建筑業提檔升級
政策內容:對當年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監理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 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獲得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監理、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或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
申報材料:①建筑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十七)政策第17條:支持首店經濟
政策內容:支持大型商業綜合體、市級及以上特色街區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設立首店,按照國際首店每個35萬元、中國首店每個30 萬元、安徽首店每個25萬元、合肥首店每個20萬元、開發區首店每個1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補,招商運營主體與首店各享受 50%,單個招商運營主體上限50萬元。
申報條件:引入國內外知名品牌設立首店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市級及以上特色街區運營主體。
申報材料:①招商運營主體與引進首店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②引進首店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③引進項目為首店且實際開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十八)政策第18條:支持外貿企業提質增效
政策內容:對我區當年進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下且保持平穩增長的企業,按照1美元給予人民幣 0.02元獎勵;1000萬美元(含)以上且保持平穩增長的企業按照1美元給予人民幣0.03 元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60萬元。
申報條件:當年在我區發生進出口實績且保持平穩增長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海關進出口證明復印件(需有當年和上一年度進出口總額情況)。
(十九)政策第19條:支持開拓市場
政策內容:對參加政府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產品展覽會,給予參展的特裝企業經費補貼。特裝展臺規模達50㎡、100 ㎡、15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20萬元、 30萬元獎補。對參加由政府主辦、承辦的商貿類國內展會,給予參展的特裝企業經費補貼。特裝展臺規模達40㎡、達60㎡、達 8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15 萬元獎勵,同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給予企業參加境外展會實際發生費用(包括展位費、布展費、大型展品海外運雜費等)30%的補貼,同一企業補助額不超過 20萬元。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參加政府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產品展覽會并搭建規模達50㎡、 100㎡、150㎡(含)以上特裝展臺的企業;②參加政府主辦、承辦的商貿類國內展會并搭建規模達40㎡、達 60㎡、達80㎡(含)以上特裝展臺的企業;③參加境外展會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活動現場照片;
②展位圖復印件(標注企業展位所在位置);
③與布展公司簽訂的合同、付款憑證及發票復印件(原件備查);
④其他相關費用憑證。
(二十)政策第20條: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1)商標及地理標志獎勵
政策內容:對新獲得全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獎勵;新獲得安徽省商標示范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1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新獲得全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安徽省商標示范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2)專利獎勵
政策內容: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當年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發明專利,給予每件3萬元獎勵(同一件專利不重復享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當年獲得國內發明授權,給予每件1 萬元獎勵;當年發明專利獲得授權達到5件、10件、20件且繳滿五年年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 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企業當年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0 、50、100件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 4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國家、省級專利獎(含技術發明獎)的企業或個人分別給予一次性1:1和 1:0.5配套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當年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發明專利企事業單位和個人;②當年獲得國內發明授權企事業單位和個人;③當年發明專利獲得授權達到5件、 10件、20件且繳滿五年年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④當年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0、50 、100件的企業;⑤新獲得國家、省級專利獎(含技術發明獎)的企業或個人。
申報材料:①專利授權證書;
②專利定額資助匯總表;
③專利定額資助明細表;
④當年發明專利授權件數獎勵政策另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具的收費憑證復印件;
⑤國家、省級專利獎(含技術發明獎)政策附加材料僅需提供獲獎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創優獎勵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一次性15 萬元獎勵;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企業投保專利保險的,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對企業以專利權或商標權質押融資300萬元(不含)以內的,一次性按貸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和知識產權評估費總額的 50%予以補助,此政策與其他貸款貼息政策不重復享受。(省、市和縣區不重復支持)。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新認定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②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③投保專利保險的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企業;④以專利權或商標權質押融資300 萬元(不含)以內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新認定國家、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和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知識產權貫標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政策提供相關榮譽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②投保專利保險的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企業政策提供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單合同及保費發票復印件(原件備查),專利保險費支付憑證復印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企業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③以專利權或商標權質押融資300萬元(不含)以內的企業政策提供貸款合同及利息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4)服務機構獎勵。
政策內容:對當年代理我區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每件0.1萬元獎勵;對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30 件、50件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10萬元獎勵;在我區新成立從事知識產權運營的新型服務機構,對其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 2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當年代理我區發明專利獲得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②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30件、 50件的代理機構;③在我區新成立從事知識產權運營且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新型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①發明專利代理獎勵提供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代理企業的專利授權證書、專利定額資助明細表、與我區企業簽訂的合同復印件;
②新型服務機構政策提供當年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技術合同明細表、加蓋登記機構公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登記機構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發票復印件、銀行進賬憑證復印件。
(二十一)政策第21條:培育壯大電商產業
政策內容:鼓勵電商園區、電商特色小鎮運營公司發揮主體作用,指導入園企業申限納統。對當年培育限上電商企業5家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培育限上電商企業5家以上的電商園區、電商特色小鎮運營公司。
申報材料:①培育限上電商企業明細表;
②培育限上電商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③培育限上電商企業與運營公司合作協議復印件。
(二十二)政策第22條:保險費用補貼
政策內容:對我區企業當年投保的險種包含洪水、臺風、雪災等不可抗力的,按其向財產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保險費給予50%補貼。對企業向信用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給予 25%的補貼。同一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申報條件:當年投保洪水、臺風、雪災等不可抗力險種或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單合同及保費發票復印件(原件備查)。
(二十三)政策23條:支持規范建設
(1)社區回收站點建設獎勵
政策內容: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對當年建設符合《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示范項目建設標準》,且符合我區規劃、環保要求并經市級驗收通過的社區回收站點企業,每個站點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經市級驗收通過的社區回收站點建設企業。
申報材料:①社區回收站點照片;
②社區回收站點建設方案等報備材料。
(2)支持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政策內容:對區內符合《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考核辦法》要求、季度考核中運行達標的試點企業進行獎補。實行累加制,一個企業一年最多可累加4次:一個批發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 5萬元,一個菜市場每達標一次獎勵 2萬元,一個配送中心每達標一次獎勵2萬元,一個屠宰廠每達標一次獎勵 1.5萬元,一個超市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1萬元,一個團體消費單位門店每達標一次獎勵0.5萬元。
申報條件:區內符合《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考核辦法》要求、季度考核中運行達標的試點企業。
申報材料:①合肥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考核通報文件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1)政策內容:對當年新確定為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的企業,除享受市級財政獎勵外,開發區再給予企業一次性30 萬元配套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的企業,除享受市級財政獎勵外,開發區再給予企業一次性 40萬元配套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銀獎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新確定為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金獎、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銀獎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2)政策內容:對新獲得皖美品牌示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新獲得皖美品牌示范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皖美品牌示范的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政策內容:對主持起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 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主持起草省級地方標準的,每項標準獎勵5萬元;對主持起草市級地方標準的,每項標準獎勵 2萬元;對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并獲“采用國際標準證書”的企業,每項獎勵1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5 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主持起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企業;②主持起草市級地方標準的企業;③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并獲“采用國際標準證書”的企業;④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主持起草證明或項目驗收合格批復或授獎文件、發布公告等相關證明材料。
(4)政策內容:對當年新獲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環境管理體系( ISO14001)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ISO 45001)三大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每項一次性1萬元、 2萬元、2萬元獎勵;對當年完成服務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
申報條件:當年新獲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1)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ISO 45001)三大體系認證或完成服務認證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5)政策內容:對當年建立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并獲得認證證書(ISO 10012)的重點用能企業,給予一次性 4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建立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并獲得認證證書(ISO 10012)的重點用能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二十五)政策第25條:鼓勵安全生產
政策內容: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二級、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4 萬元、2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省級、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4萬元、2萬元獎勵。
對當年成功創建安徽省、合肥市“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并獲得表彰證書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 1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評為區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0.5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當年首次成功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小微企業;②當年首次成功創建二級、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③對當年首次成功創建省級、市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④當年成功創建安徽省、合肥市“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并獲得表彰證書的企業;⑤當年被評為區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稱號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相關榮譽認定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②“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示范單位”獎勵政策另需提供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簽訂集體合同的相關材料。
(二十六)政策第26條:優秀企業獎勵
政策內容:對開發區表彰的年度優秀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獲得開發區年度表彰的優秀企業。
申報材料:①開發區年度表彰的文件或優秀企業證書復印件。
五、附則
1.享受本政策支持企業,應在我區持續經營,并承諾自政策兌現結束之日起三年內不將注冊登記地址遷出我區,不改變在我區原有的納稅納統義務,如有違反須全額退還所享受的政策支持資金。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政策獎勵。享受合肥市政策獎勵的,除特殊規定外,原則上不再享受本政策獎勵。
政策體系中不受稅收及財力貢獻限制的條款:(1)第1條;( 2)第2條;(3)第3條;( 4)第4條;(5)第5 條;(6)第7條;(7)第 8條第5點;(8)第16 條;(9)第18條;(10)第 20條;(11)第26條。除上述明確的范圍外,所有獎勵均以該企業或項目同期區級財力貢獻為上限。
2.企業當年存在重大偷稅漏稅、騙取扶持資金行為的,存在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存在環保等重大問題、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勞資糾紛等群體性事件并負主要責任的,取消本政策范圍內的獎勵享受資格。申報單位在申報、使用財政扶持資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拒絕配合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由執行部門取消支持或收回支持資金,同時將該支持對象錄入誠信黑名單,在開發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取消其五年內在本區申報專項資金支持資格,并向區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3.本細則由區經貿發展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82363129(經貿發展局)。
4.本細則自2021年1 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2年。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