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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充分釋放內需潛力,壯大經濟發展內生動力,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信發函〔2021〕27號),現就我省組織推薦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示范內容
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聚焦生活類信息消費、公共服務類信息消費、行業類信息消費,新型信息產品消費,信息消費支撐平臺等方向,面向5G、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前沿技術,著眼消費、著力供給、著重創新,遴選一批發展前景好、帶動作用大、示范效應強的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培育可復制推廣的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新平臺,加快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
二、申報要求
(一)示范項目申請主體應在我省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技術服務和融合創新能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維護公共利益。
(二)示范項目應具有明顯的行業或區域特色,具備較強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信息消費健康良性發展。示范內容包括5類領域10個方向(詳見附件1)。
(三)各市、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的示范項目申報,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真實性,加強對示范項目的跟蹤檢查和業務指導。國家級信息消費示范市(合肥、蚌埠)各可額外推薦不超過2個項目。各示范項目申報主體提交申報材料時,同步在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系統注冊登錄,并在線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
(四)獲得工業和信息化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優先享受有關政策支持,對于入選的示范項目,通過納入信息消費典型案例集,組織信息消費城市行、開展信息消費技能培訓、舉辦信息消費論壇、建設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和信息消費館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
(五)建立名單動態調整機制。項目承擔主體如發生兼并重組、破產清算等重大變化,應及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書面報備。對于存在監督檢查不合格、申報材料有重大虛假信息、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違法失信等行為的示范項目,取消其示范項目資格并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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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送方式
各市、直管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并上報,于2020年3月22日(星期一)前將《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書》(電子版和紙質版2份)(見附件2)、《工業和信息化部2021信息消費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和推薦意見函報送我廳。
附件1:
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 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7〕40號),加速提升產業供給能力,進一步釋放內需潛力,切實做好2021年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遴選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思路
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面向5G、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前沿技術,著眼消費、著力供給、著重創新,遴選一批發展前景好、帶動作用大、示范效應強的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通過示范項目的遴選和推廣,優化產品、服務和平臺供給,擴大信息消費覆蓋面,培育可復制推廣的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新平臺,進一步挖掘信息消費潛力,推動信息消費擴大和升級。
二、示范內容
(一)生活類信息消費
1. 數字創意內容和服務。 鼓勵利用自媒體、短視頻、網絡直播等創作模式,推進數字創意內容與服務多元化、品質化發展。支持數字影音、健康生活、疫情防護、復工復產、網絡娛樂等數字內容和服務的開發與創作。支持研發云展覽、云旅游等創意內容,發展融合型、分享型和沉浸型數字內容與服務。
2. 線上線下融合服務。 鼓勵各類生活服務企業加快數字化改造,利用小程序、移動APP或依托綜合電商平臺建立采購、銷售及預約渠道。支持發展C2M反向定制產品,助力傳統產業提質升級。推廣“無接觸配送”模式,提升消費便捷性,培養居民新型消費理念和消費方式。
(二)公共服務類信息消費
3. 醫療教育服務。 支持利用人工智能、5G、3D打印等技術,提高醫學分析診判能力和服務水平,降低治療成本,優化醫療資源配置。鼓勵線上、線下教學深度融合,支持發展智慧教室、人工智能課堂、虛擬/增強現實教學、直播互動、個性化教育解決方案,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均等化和普惠化。
4. 數字惠民服務。 以數字化推動養老、就業、社保等基本民生服務更均衡、更精準、更充分,著力解決“數字鴻溝”問題。倡導各類惠民服務面向老年人和殘障人士等特殊群體開展適應性改造,實現“數字無障礙”,創造無處不在、優質普惠的數字生活新圖景。
(三)行業類信息消費
5. 電子商務平臺服務。 支持發展拓展農產品銷路、實現消費助農的電子商務平臺服務。鼓勵發展面向社區、鄉村等場景的社交電商、直播電商、短視頻電商等新型電子商務平臺 。 支持行業企業將產品服務資源、供應鏈資源與互聯網平臺全面對接、線上共享,實現生產加工、測試驗證、物流配送等需求在線發布、協同和交易,構建研發、設計、生產、銷售、管理等環節線上協同實施的新一代電子商務平臺。
6. 行業信息化服務。培育支撐制造業、農業數字化發展的新興信息技術服務。鼓勵信息消費供給側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升級。支持交通、能源、市政、環保等公共服務領域實現態勢快速感知、風險監測預警、趨勢智能研判、資源統籌調度、行動人機協同。
(四)新型信息產品消費
7. 智能防控創新產品。 支持研發基于人工智能、大數據、遠程操控等技術的智能防疫新產品。發展精細化無人機、防控防疫機器人、智能藥箱、智慧溫感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消殺監控等智能防控類產品。
8. 前沿科技信息產品。 支持5G手機等終端消費。加快豐富5G技術應用場景,推動基于5G的消費類電子產品智能化升級。支持人工智能、虛擬現實、新型顯示等技術在新型產品上的融合應用。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家居、智能服務機器人、可穿戴設備等新型產品及解決方案。
(五)信息消費支撐平臺
9. 智慧城市治理與服務平臺。 深度應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打造城市大腦等智能決策中樞,建設城市運營指揮中心等協同治理載體,積極探索智慧城市治理新模式、新路徑,著力推動數字孿生城市發展。建設在線政務平臺,構建大數據驅動的政務服務新渠道,推動提升治理能力,實現各類信息系統的業務協同、數據聯動,提高資源利用率 。
10. 信息消費體驗中心。 在成熟商圈、旅游景區、街道社區等人流密集區域,建設具備線上服務、線下體驗的融合服務能力,集展示、體驗、銷售、培訓于一體的信息消費體驗中心(館)。利用5G、虛擬/增強現實、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展示信息消費新產品、新服務、新模式,普及信息消費知識技能、豐富信息消費體驗、培養信息消費習慣、提高消費者滿意度。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示范項目申請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技術服務和融合創新能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維護公共利益。
(二)項目要求。示范項目應具有行業或區域特色,具備較強的示范性、創新性和可推廣性,能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費發展和治理經驗,推動信息消費健康發展。
(三)申報數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10個;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中央企業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5個。各信息消費示范城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可額外推薦項目不超過2個。
(四)申報形式。各示范項目申報主體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時,需同步在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系統(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冊登錄,并在線提交申報材料電子版。
(五)評價方式。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第三方機構、行業專家,依據《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申報書》對推薦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公示,研究確定支持項目。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