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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號),現組織園區企業、單位申報涉及知識產權的政策條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微信或電話(18715034835) 免費咨詢:
一、申報主體
企業注冊登記、稅務和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的企事業單位(含柏堰、南崗)
二、申報流程
企業登錄高新區涉企系統。點擊頁面中的登錄按鈕;如企業已在合創匯平臺注冊過賬號,直接輸入賬號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登錄,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市場局發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如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即可),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
三、申報時間、地點
在高新區涉企系統申報的政策,完成線上填報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一式一份紙質材料至高新區管委會1225室西,系統申報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紙質材料于3月20日至3月24日報送,其余時間不予受理。
四、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第20-1條:加強高價值專利培育
申報條件:當年度取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3件(含)以上的或者集成電路布局設計圖證書6件(含)以上的
申報材料(當年度取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3件(含)以上的)
注:此項目采取免申即享,僅需提供承諾書掃描件,無需提交其他材料。
申報步驟:
1、核對2022年合肥高新區發明專利授權明細表(3件及以上)
2、填寫問卷星鏈接
3、將附件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簽字、蓋章、掃描發送至郵箱。
申報材料(當年度取得發明專利授權,權利要求數達20個,給予每件3000元獎勵):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政策兌現明細表;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5.發明專利授權文本復印件(僅限權利要求數達20個的)。
申報材料(當年度取得集成電路布局設計圖證書 6件(含)以上的):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政策兌現明細表;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5.集成電路設計布局圖證書復印件(僅限取得集成電路布局設計圖設計證書6件以上的)。
(二)第20-2條:加強海外知識產權布局
申報條件:企事業單位當年度獲得其他國家或地區發明專利授權并投入運用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同一發明專利獲多地授權的,限一次性申報。通過 PCT途徑的給予額外獎勵;同一件PCT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地區。企事業單位在合肥高新區通過馬德里體系當年度取得國際商標注冊的,按指定國家數量給予相應獎勵。
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政策兌現明細表;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5.證明材料(發明專利授權證書;PCT申請受理通知書、進入國家出具的回執、受理通知書;馬德里授權證明文件等)。
(三)第20-4條:鼓勵專利許可維持
申報條件:對開展專利許可的企業,按當年獲得專利許可收入,獎勵許可收入的 1%并額外補貼國家知識產權局局備案每件2000元;對企業持有發明專利10年以上的(參考附件5),每件獎勵3000元。
申報材料(許可):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政策兌現明細表;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5.國家知識產權局許可備案材料
6.專利許可合同、發票及收入證明。
申報材料(維持):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政策兌現明細表;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5.授權發明專利文本復印件。
(四)第20-5條:鼓勵知識產權運用
申報條件:對區內開展專利導航、預警分析、侵權風險分析等工作,經區級知識產權部門備案通過并提交項目成果報告的,補貼發生費用的 50%,每家每年最高15萬元,每年最多10家。對承接政府專利導航項目獲評國家專利導航示范項目的,每個項目獎勵15萬元。
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4.成果報告
5.導航報告運用說明(包括但不限于導航實施期間申報專利情況、對企業創新發展的綜合影響等)
(五)第20-6條:支持數據庫使用
申報條件:對當年購買專利數據庫賬戶并使用卓有成效的企事業單位,給予購買專利數據庫賬戶費用 50%的補貼,每家每年最高5萬元。
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4.數據庫賬戶購買合同、發票及付款憑證
5.發明專利申請(或代理)明細表(附件4)及國知局受理通知書。
(六)第20-7條:支持知識產權維權
申報條件:對當年主動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含專利、商標、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等)訴訟(仲裁)勝訴的企業,獎勵法律文書確定獲賠額的 10%(不超過訴訟費或仲裁費10倍),在第三方主持下,協調和解獲賠的,獎勵法律文書確定獲賠額的5%(不超過訴訟或仲裁費5倍),對企業在上市、外貿、并購等過程中因知識產權訴訟、仲裁、不實侵權指控等法律糾紛進行維權的,按照實際發生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的50%給予支持;單個案件最高20萬元(涉外24萬元)。開展專利、商標無效或異議成功(部分成功的),每件獎勵2萬(1萬)元。
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4.案件材料(多個案件,每個案件材料之間以空白頁隔開);
5.官費、訴訟費、代理費證明材料。
(七)第21-7條:專利保險補貼
申報條件:對企業事業單位投保專利保險的,按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 40%補貼,每家每年最高2萬元。
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3.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4.專利保險保單、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復印件
(八)第14-6條: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水平
申報條件:對外地知識產權機構在區內注冊并實體運營的分支機構,參照市級政策,給予一定獎勵,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 10萬元。當年度代理專利非正常申請的機構不予獎勵。
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政策兌現明細表;
3.營業執照(加蓋公章);
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三張、示例看附件3);
5.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
6.專利授權證書、專利授權公告文本首頁(按2.政策兌現明細表順序排列);
7.代理區內企業發明專利所簽訂的合同、開具的票據(必須由注冊在本地的分支機構開具)。
申報時間:2023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 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