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皖政辦秘〔2022〕27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將開展第五屆“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創建單位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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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進一步擴大“十大皖藥”種植規模,提升皖產道地藥材的品質和影響力,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安徽省促進中醫藥振興發展行動計劃 (2022-2024 年 )>的通知 (皖政辦秘〔2022 〕27號) 》(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現將開展第五屆“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創建單位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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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申報
(一) 申報對象
由縣級(含 )以上政府牽頭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種植、加工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單獨申報,種植、加工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也可聯合申報。已經授牌的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的要求。我省從事中藥種植、加工和經營的法人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
2.品種要求?;胤N植品種應為霍山石斛、靈芝、亳白芍、黃精、茯苓、宣木瓜、菊花、丹皮、斷血流、桔梗、天麻、太子參、前胡、葛根、百蕊草等15 個“十大皖藥”品種。
3.基地要求?;氐闹兴幉姆N植面積原則上不少于3000 畝,名貴藥材或者珍稀藥材種植規模應在500畝以上。對于靈芝、天麻、茯苓等特殊品種以及產量較少,但全國單品種產量排名靠前,種質資源較好,且市場緊缺的品種,種植面積可適當放寬。
二、評審程序
(一) 政府推薦??h級(含 )以上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研究確定申報單位名單,并確定相應部門指導申報單位編制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審核同意后上報。
(二) 資料上報。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和協調,按要求認真遴選和推薦,于2023年 3 月30日之前,由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申報單位將當地申報材料紙質及電子版報送省推進“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紙質版一式3 份 ) 。
(三) 現場評估。“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申報單位上報資料的情況,組織開展現場評估工作,現場評估工作原則上應在6 月底前完成。第四屆“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現場評估未通過的建設單位,一并納入本次現場評估。
(四) 結果評定。現場評估結束后,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現場評估檢查結果,征求省推進“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意見,經公示后向社會公布評定結果,并授予“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銘牌。
三、基地建設
(一 ) 申報單位要按照建設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定期向當地政府報送基地建設情況,包括種植基地發展、重點項目進展、推進措施落實等情況。
(二 ) 申報單位所在地縣級( 含 )以上政府要按申報承諾落實財政政策支持,協調解決示范基地在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定期督查和考評。
(三 ) “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在產業化開發、項目安排、品牌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和支持。
(四 ) 納入本屆“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的建設單位,按照《行動計劃》規定,其基地建設方面的銀行貸款,比照省制造業融資財政貼息專項政策支持標準和分擔方式予以支持,連續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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