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合肥市“無廢景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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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3.06.13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和合肥市“無廢細胞”創建工作方案要求,進一步改善A級旅游景區體驗環境,提升A級旅游景區服務品質,推動A級旅游景區高質量發展,先結合“最干凈A級旅游景區”創建活動,現將全市“無廢景區”創建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一、目標任務
按照《合肥市“無廢細胞”創建工作方案》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無廢景區”標準,堅持“源頭管控、從我做起”的創建理念,通過自查自糾、督促檢查,推動全市A級旅游景區環境大改善、品質大提升。到2023年底,全市12個A級旅游景區達到“無廢景區”標準;到2024年底全市新增“無廢景區”24個;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無廢景區”24個。
二、時間范圍
全市A級旅游景區從即日起至2025年底結束
三、創建內容
詳見《“無廢景區”建設評估指標表(試行)》
四、創建程序
(一)創建申報(9月前)
各縣(市)區、開發區文旅部門(新站高新區除外)年底前各1家A級旅游景區達標任務。9月底前指導申報景區填寫《合肥市“無廢細胞”評估申報表》,并附相應佐證材料報所屬地文旅部門提出評估申請。
(二)評估驗收(11月中旬)
市文旅局在各地初驗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市級驗收,驗收結果,報送至市無廢辦備案。市無廢辦視情組織抽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單位開展幫扶指導。
(三)公布命名(每年12月)
市無廢辦在合肥市人民政府網站、“合肥生態環境”公眾號、合肥市生態環境局門戶網站等平臺公示評估結果,公示時間不少于 7 個工作日。如無異議,公示期滿后公布“無廢景區”創建名單,由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專班發文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無廢景區”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合肥市“無廢景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文旅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日常創建檢查督促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文旅部門分管同志為成員,負責本轄區創建工作,創建工作指導辦公室設在各局資源開發處(科),負責創建指導、申報等工作。各地要統籌做好A級旅游景區創建工作,有序推進“無廢景區”創建工作。
(二)加強過程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文旅部門要主動深入景區進行指導,要與當前正在推進的“最干凈景區”創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將2個《標準》有機地結合起來逐條落實,以“最干凈”帶動“無廢”,以“無廢”推動“最干凈”,確保創建質量。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指導各創建景區結合實際,按照創新示范、宣傳引領的要求,統籌做好“無廢景區”創建宣傳,同時要與“最干凈景區”創建宣傳有機結合,確保宣傳圖文并茂。要及時總結各景區創建亮點和經驗以及不足之處,為第二輪創建提供可復制模式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