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充分發(fā)揮科技創(chuàng)新引領作用,加大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推進國家創(chuàng)新型城市建設,依據《馬鞍山市支持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若干政策》(馬發(fā)〔2018〕5
號)、《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yè)共渡難關政策意見的通知》(馬政秘〔2020〕3 號)等規(guī)定,現就
2020 年第二批次市科技政策兌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政策類別
1.高新技術企業(yè)獎勵;
2.國家、省科技獎獲獎項目獎勵;
3.企業(yè)引進科技*獎勵;
4.科技成果轉化獎勵。
二、兌現流程及要求
1.項目申報。各申報單位要對照相關政策文件和申請須知 規(guī)定要求,如實備齊申報資料,及時向縣區(qū)、開發(fā)園區(qū)科技部門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 8 月 10 日 17:30 前。
2.審核評審。各縣區(qū)、開發(fā)園區(qū)科技部門要對照申報條件和要求,對申報單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進行嚴格審核,
嚴格把關,經初審合格的項目報送至市科技局歸口管理科室。歸口管理科室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查、評審、核驗和匯總,市科技局資源配置科統一對申報單位進行信用審查。
3.材料報送。各縣區(qū)、園區(qū)科技部門或有關歸口管理單位, 在申報截止后 3
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表、申請材料、申報單位承諾書、縣區(qū)和開發(fā)園區(qū)資金到位承諾書等報送至市科技局歸口管理科室,正式文件推薦函和匯總表通過電子政務平臺報送。2020年第一批次市科技政策兌現紙質材料一同報送。
4.資金兌現。對通過科技部門審核、財政復核、公示無異 議的項目,報經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財政局予以兌付。
2019 年度降低企業(yè)引進高科技*成本
獎勵資金申請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單位名稱(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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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所處行政區(qū)域 |
縣(區(qū)) |
開發(fā)園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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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三證合一 |
□ 是 |
□統一社會信息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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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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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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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登記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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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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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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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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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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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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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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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補助資金撥付所屬財政局(盡可能細 化到縣、區(qū)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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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科技*姓名 |
學歷學位/ 職稱 |
勞動合同起止時間 |
原工作單位及職務 |
個人所得稅繳納數 |
薪酬數 |
申請獎勵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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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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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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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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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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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市獎勵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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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省獎勵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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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資金擬投入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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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區(qū)科技局審核意見 |
主要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