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林業部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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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3.05.23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合政辦〔2023〕7號)文件精神,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文件要求,本著“簡潔、透明、高效、規范”的原則,獎補資金實行總量控制、資金統籌、擇優獎補。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一、申報主體
在本市區域內注冊、生產的企業、組織、個人等,符合項目扶持條件、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均可申請專項資金支持,每個申請項目必須是單一主體申報,且在本市范圍內組織實施。
二、申報、審核程序
1.2023年8月底前,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組織項目進行初驗,對于初驗合格的項目,須經項目所在行政村,鄉鎮,縣(市)區、開發區三級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縣級初驗意見蓋章報送至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申請市級核查。
2.2023年4季度前,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根據縣(市)區、開發區初驗情況組織開展市級核查,對于符合獎補條件的項目,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報經市政府審批,合肥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批示意見,于次年1季度前,將獎補資金及時下達至縣(市)區、開發區。
3.各縣(市)、區、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及時開展績效自評,整理保存項目檔案。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會同合肥市財政局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三、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條件
1.經濟林和精品苗木基地建設
新增連片經濟林或精品苗木基地達到100畝,苗木品種、栽植密度、苗木規格、造林質量等符合相關技術規定和要求,造林成活率85%以上,撫育管理措施到位,一次性獎補20萬元。超過100畝部分按每畝2000元根據面積大小擇優獎補。
2.花卉生產基地建設
新增花卉生產基地達到30畝,花卉品種、種植密度、市場前景等符合相關技術規定和要求的,主要包括鮮切花生產基地、優質名貴花卉工廠化生產基地、特色花境植物培育基地、標準化生產盆栽花卉及時令花草繁育生產基地,不包括觀賞性花園、花圃、花海,花卉基地滿植率大于80%,一次性獎補20萬元。超過30畝部分按每畝6600元根據面積大小擇優獎補。
3.林下經濟(種植)基地建設
新增相對集中連片種植面積達到200畝,一次性獎補8萬元,超過200畝部分按照每增加100畝獎補不高于4萬元的標準擇優獎補,同一項目最高給予100萬元獎補。林下經濟(種植)基地需是符合相關造林技術導則的有林地,林下種植依林地的狀況合理布局,兼顧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并根據市場需求情況,確定種植的物種、模式、規模和技術措施等。項目申報林地需保持在1年以上,成活率在90%以上。需符合林糧模式、林油模式、林菜模式、林藥模式、林果模式、林菌模式等模式(除林藥、林果模式以外,其他種植模式需保持兩季)。
4.林業產業示范基地創建
對上年度以來新獲得國家級或省級“林下經濟示范基地”、“森林康養基地”、“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場”、“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地理農產品標志產品”、“森林生態標志產品”等,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同一實施主體獲得多個稱號的只享受一次獎補(不含國家級、省級財政已給予獎勵的林業產業示范基地)。
兌現方式:免申即享(申報主體根據收到的部門通知,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確認銀行賬戶、聯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資金等信息,無需提供申報材料)。
5.林業科技推廣示范基地建設
推廣符合相關規定的林業先進技術,新建示范基地30畝以上的,一次性擇優獎補20萬元;新建具有一定規模、能夠按系列標準組織生產和管理,并輻射帶動周邊地區標準化生產的林業標準化示范基地100畝以上的,一次性擇優獎補20萬元;按照《育苗技術規程》有關要求,培育麻櫟、黃連木、皂莢等合肥市十大優良鄉土樹種和薄殼山核桃等木本油料苗木,新增面積達30畝以上,一次性擇優獎補20萬元。
(二)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1.經濟林、精品苗木基地建設
①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②2023年合肥市經濟林基地、精品苗木基地驗收匯總表(附件2);③2023年市級林業獎補項目建設申請表(附件3);④土地流轉及造林合同;⑤自查驗收地形圖;⑥信用中國下載的申報企業/個人信用報告(或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
2.花卉生產基地建設
①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②2023年合肥市花卉生產基地驗收匯總表(附件4);③2023年市級林業獎補項目建設申請表(附件3);④土地流轉合同;⑤自查驗收地形圖;⑥信用中國下載的申報企業/個人信用報告(或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
3.林下經濟(種植)基地建設
①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②2023年合肥市林下經濟(種植)基地驗收匯總表(附件5);③2023年市級林下經濟獎補項目建設申請表(附件6);④土地流轉合同;⑤自查驗收地形圖;⑥信用中國下載的申報企業/個人信用報告(或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
4.林業科技推廣示范基地建設
①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②2023年林業科技推廣示范基地驗收匯總表(附件7);③2023年市級林業獎補項目建設申請表(附件3);④土地流轉合同;⑤自查驗收地形圖;⑥林業科技推廣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方案(附件8);⑦信用中國下載的申報企業/個人信用報告(或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
四、附則
1.申報主體不得是失信企業、個人等,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各縣(市)區、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把關,查閱申報主體相關材料原件,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按照有關項目管理要求,組織項目實施,完善管理程序,接受紀檢、審計等部門監督。
3.已享受過獎補的項目(小班)不得重復申報同一類型獎補,且同一項目不得重復享受不同部門政策獎補。項目必須嚴格認真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嚴禁違規占用耕地。
4.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市林園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