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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合數〔2021〕13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即日起組織開展2023年度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復審及備案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如有申報意向或了解更多申報內容可咨詢:18715034835(微信同號)
一、申報范圍
在合肥市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主要從事大數據應用、服務、產品制造等有關數據處理活動的企業,且上一會計年度企業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詳見附件1《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五條相關要求。
二、申報流程
1.企業自評。企業應對照《管理辦法》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按照附件 4《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報書參考模板》準備申報材料。
2.線上申報。 企業使用法人用戶注冊、登錄合肥市大數據產業綜合管理系統,進行認定申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提交申報材料。首次使用系統的企業,點擊首頁【注冊】按鈕,跳轉至合肥市統一身份認證中心,選擇【法人注冊】。注冊成功后,賬號經系統管理員激活后(一個工作日以內)即可登錄。
3.縣區初審。 各縣區數據資源局根據分配的賬號登錄合肥市數據資源局綜合管理系統大數據產業子系統,對申報企業進行初審,對企業申報資質或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存在問題的,予以退回并指導企業補充完善。各縣區數據資源局對于初審未通過企業應說明原因,對于初審通過的出具初審推薦意見匯總表(附件
2)并報送至市數據資源局。
4.專家評審。市數據資源局在派駐紀檢組監督下,組織專家評審,由專家組提出評審意見。
5.審查認定。市數據資源局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結果在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官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 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核查無問題的企業,認定為“合肥市大數據企業”。
三、申報要求
1.申報時間。線上申報系統開放時間為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 ,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各縣區數據資源局可在
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間登錄線上系統進行初審。因申報材料不完善被退回的企業可在2023年5月17日前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后再次提交縣區審核。
2.申報材料。
(1)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報書;
( 2)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3)房屋產權證明(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掃描件,與營業執照注冊地不一致需補充說明);
(4)企業納稅證明材料(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章的上一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5)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企業上一會計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原件(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附企業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明細表);
(7)企業上一會計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相關合同;
(8)企業上一會計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相關發票;
(9)申報單位認為有必要說明或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知識產權、所獲行業榮譽等)。
四、注意事項
1.2023年度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工作全程線上開展,企業登錄線上申報系統按照要求提交電子申報材料(PDF格式,并按照系統要求命名),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2.有效期內的市級大數據企業需在系統開放期間登錄線上申報系統進行備案,備案主要更新企業經營數據,并提交備案材料(附件5)。此次應參與備案的企業包括2021年度、2022年度認定的合肥市大數據企業,未按要求備案的企業,依據《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相關規定,市數據資源局可取消其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資質。
3.企業填報數據和提交材料應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其大數據企業資質,情節嚴重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4.根據《安徽省大數據企業培育認定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申報安徽省大數據企業,需先取得市級大數據企業資質。未取得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資質的,申報安徽省大數據企業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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