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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積極創建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依據《安徽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
管理辦法(試行)》,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以下簡稱示范企業)是指我市技術創新能力較強、創新業績顯著、具有顯著示范和導向作用的企業。
第三條 示范企業認定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統籌規劃,有序推進。
第四條 市經信委負責全市示范企業認定的相關管理工作,進一步引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推進和加強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各區域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示范企業的組織申報、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申報條件和標準
第五條 申報示范企業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企業具有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且持續經營時間不少于2年(以每年申報通知下發時間計算);
(二)企業建有技術中心或其他創新研發機構;
(三)企業近兩年內未發生下列情況:(1)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2)涉嫌涉稅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3)走私行為;(4)環保安全事件;(5)重大安全責任事故;(6)其他違法行為?! ?nbsp;
第六條 示范企業認定基本標準:
(一)具有核心競爭能力并在本區域內同行業處于領先水平。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在本區域內同行業居于先進地位。擁有經備案的企業標準,積極主導或參與國家、地方或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二)具有持續研發投入和創新能力。新產品、新技術(工藝)開發能力強,企業每年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的3%以上,有健全的研發機構并與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三)具有自主品牌,對區域內行業發展具有較強的帶動、示范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創新,已形成企業自有品牌,并在市場中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近2年連續盈利,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建立了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七條 各縣、區、開發(園)區經信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按照有關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將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報送市經信委。
第八條 申報材料:
1.《馬鞍山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請報告》、《企業基本情況表》、《企業技術創新評價指標》(見附件);
2.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報表;
3.專利證書復印件或受理(公示)證明、省級以上(含省級)新產品鑒定證書(證明文件)、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科技進步獎、技術創新成果應用證明、其他技術創新及品牌類認定證明;
4. 本辦法第五條和第六條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九條 評審與公布結果:
(一)市經信委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按照《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指標》(見附件 )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查、評審,并對評審結果等進行綜合審查,必要時組織現場查驗、評估,提出審核意見,并初步擬定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
(二)將入圍企業在市經信委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發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頒發證書。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市經信委在安排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時對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第十一條 申報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原則上從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中產生。
第十二條 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每年集中認定和授牌一次,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組織一次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合格的予以確認,不合格的撤銷稱號、發布公告并摘牌。
第十三條 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發生更名、重組等重大調整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市經信委。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經信委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書》編寫提綱
2. 企業基本情況表
3. 企業技術創新評價指標
附件1
《馬鞍山市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書》編寫提綱
一、企業基本情況
(一)企業經營管理情況。
(二)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企業在本產業領域技術創新中的作用和競爭能力。
二、企業技術創新基本情況
(一)技術創新工作發展規劃及中長期目標(涉及企業秘密可作技術處理)。
(二)組織機構及運行機制,包括:成立組織機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研發經費、建立激勵機制、創新工作環境、開展產學研合作等。
(三)開展技術創新及試驗的基礎條件。
(四)技術創新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產學研合作、企業間技術合作等。
(五)研發人員情況,技術創新帶頭人及創新團隊情況,創新人才培養情況等。
(六)在技術創新方面采取的獨特措施、近兩年取得的主要創新成果及產生的效益(包括關鍵核心技術、產品研發情況、資源綜合利用、節能降耗、清潔生產等創新情況)。
(七)技術創新信息化建設情況。
三、經信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蓋章)。
附件2
企業技術創新評價指標
一級指標 |
二級 指標 |
權重 (分) |
三級指標 |
權重 (分) |
單位 |
基本 要求 |
創 新 體 系 (40分) |
創新投入 |
10 |
企業研發經費支出額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 |
10 |
% |
≥3 |
專利情況 |
10 |
與核心技術、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專利個數(其中有效發明專利個數) |
10 |
個 |
>0 |
|
產學研建設 |
10 |
與高校、科研院所實質性合作項目 |
10 |
個 |
>0 |
|
人才隊伍建設 |
10 |
高級職稱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研發人員比重 |
5 |
% |
≥5 |
|
企業研發人員占職工人數的比重 |
5 |
% |
≥2 |
|||
成 果 轉 化 情 況 (30分) |
新產品 |
10 |
新產品產值占全部產值比重 |
5 |
% |
≥20 |
新產品獲得省級及以上品牌、質量、商標等相關認證和榮譽情況 |
5 |
個 |
>0 |
|||
項目實施 |
10 |
當年完成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項目數 |
5 |
個 |
≥1 |
|
研發周期三年及以上項目數占全部項目數的比重 |
5 |
個 |
≥10 |
|||
創新成果產出 |
10 |
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數或經備案的企業標準數 |
3 |
個 |
≥1 |
|
創新成果在企業內應用、實施的項目數 |
3 |
個 |
≥1 |
|||
創新成果獲自然科學、專利授權、科技進步獎項目數 |
4 |
個 |
≥1 |
|||
經 濟 效 益 (30分) |
企業運行情況 |
15 |
企業銷售收入近兩年平均增長率 |
10 |
% |
≥5 |
產品利潤當年實現增長 |
5 |
% |
>0 |
|||
新產品銷售 |
10 |
新產品銷售收入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 |
5 |
% |
≥10 |
|
新產品銷售利潤占產品銷售利潤的比重 |
5 |
% |
≥15 |
|||
品牌建設 |
5 |
自主品牌產品在省內同類產品市場占有率 |
5 |
% |
≥5 |
附件3
企業基本情況表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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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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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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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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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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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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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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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型 |
1.國有 2.合資 3.民營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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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數 |
人 |
大學本科以上人數 |
人 |
中級職稱以上人數 |
人 |
|||||||||
上年度經濟效益 |
資產總額 |
萬元 |
負債總額 |
萬元 |
||||||||||
銷售收入 |
萬元,比上年增長 % |
|||||||||||||
利潤總額 |
萬元 |
新產品利潤 |
萬元 |
|||||||||||
新產品銷售收入 |
萬元,比上年增長 % |
|||||||||||||
主要產品在省內市場占有率(%) |
|
出口創匯總額 |
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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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前2年度企業研發投入資金總額 |
萬元 |
其中:上年企業研發投入資金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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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數 |
個 |
其中:發明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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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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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設計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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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設有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創新平臺 |
1.省級 2.國家級 3.市級 |
其他有關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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