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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5G基站建設政策兌付獎補事項整理如下,具體大家可以參考蕪湖市 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智造名城”政策,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聯系以下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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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兌現方式
5G基站建設政策兌現將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線上平臺開展,采用限時即享方式兌現,需要企業線上申報,由業務科室線上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限內撥付獎補資金。
二、工作要求
本年度政策兌現工作企業申報時間截止至11月19日,請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線上提供材料。
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全力打造全國率先邁向中高端的智造名城,現就推動智造名城建設,制定如下政策。
一、聚焦智造名城建設,實現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1.指導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搶抓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機遇,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推動“蕪湖制造”邁向“蕪湖智造”,打造全國率先邁向中高端的“智造名城”,加快四個名城建設,為“十四五”期間全面建設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長三角現代化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撐。
2.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規上工業總產值突破1萬億元,力爭更好發展。制造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35%以上,數字經濟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位于全省領先,制造業水平在全國率先邁向中高端,形成材料、高端裝備、智能家電、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等具有國際、國內和行業影響力的優勢和新興產業集群,打造規模大、結構優、產業競爭力強的現代化產業體系。
二、聚焦產業鏈現代化,壯大產業集群
3.推動優勢和新興產業集群建設。
立足現有產業基礎,聚焦“4+10”產業領域,在全市打造材料(銅板帶及精深加工、鑄鐵管件及精密鑄造)、智能家電、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高端裝備(工業機器人及增材制造、電線電纜、航空裝備、快遞物流裝備)、互聯網休閑食品、新一代信息技術(新型顯示、微電子)等優勢和新興產業集群。
對新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項目,單個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新引進工業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1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補助。
對新引進重大項目建設、存量企業實施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按照《蕪湖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執行。
實施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提升行動。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家電、機器人、航空裝備、快遞物流裝備等一批先進制造業集群,采用區域激勵、平臺和項目補助等方式,對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先進制造業集群給予集群所在地政府最高1000萬元獎補。加快集群發展促進機構培育建設,幫助產業集群完成達標建設的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促進機構,連續三年每年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4.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深入實施產業鏈鏈長制,建立產業鏈穩定發展長效機制。加強產業鏈供應鏈生態建設,建立橫向(省內、長三角、國內,國際)、縱向(同準備份、降準備份、國際備份、暫無備份)備份清單。
對獲得國家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高質量發展短板專項等國家級項目的企業,給予國家實際獎補20%的配套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
推動強鏈補鏈,鼓勵“揭榜掛帥”,對列入安徽省“工業強基任務表”“關鍵技術攻關目錄”,并通過評估考核的企業,給予省級實際獎補20%的一次性補助。
5.培育企業領航梯隊。
遵循“雙創→高成長型小微→規上企業→專精特新→單項冠軍(小巨人)→領航企業”路徑發展,梯度培育一批專注于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的排頭兵企業。實施規上企業遞增計劃,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行動,力爭到2025年再培育50戶以上成長型小微企業、300戶以上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0戶以上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和80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對當年首次升規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四當年”企業(當年簽約、當年開工、當年投產并當年首次入規的企業),給予管理團隊20萬元獎補;對當年首次升規且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管理團隊30萬元獎勵。對2021年(含)以后升規且連續三年在規的工業企業再給予10萬元“穩規”激勵。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省級成長型小微企業,按國家級、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鼓勵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8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300億元及以上,營業收入同比增速超過當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且當年盈利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30萬元、40萬元、50萬元、70萬元、100萬元、12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百億臺階,增加50萬元,最高給予500萬元獎勵。對爆發式增長,兩年內翻三倍或五年翻五倍等對全市經濟做出突出貢獻的百億元企業,設立垂直崛起獎,按“一事一議”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專項獎勵。
鼓勵企業掛牌上市,對掛牌上市的企業,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企業上市五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蕪政秘〔2020〕72號)給予獎勵。
6.提升服務平臺能級。
加強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建設,力爭到2025年再培育10個省級和3個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或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按省級實際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加強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設,到2025年爭創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5個,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個以上。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按國家、省級實際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支持創新創業各類孵化器等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各類孵化器獎補,按《關于加快推進蕪湖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
鼓勵各類協會、聯盟建設,支持承接政府公共服務。支持企業參展,獎補按《蕪湖市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規定》條款執行。鼓勵各類國家、省級知名賽事(活動)在蕪湖舉辦,對承辦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
三、聚焦產業基礎高級化,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
7.鼓勵擴大有效投資,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
激發制造業投資活力,加大制造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力度,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投資,到2025年實施技改項目1500個以上,總投資2000億元以上。對生產設備投資200萬元(含)—1000萬元(含)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對生產設備投資1000萬元—2000萬元(含)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1%給予獎勵。對生產設備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2%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0萬元。
鼓勵現有企業新上固定資產投資超過2000萬元的產業轉型項目和技改項目,可比照現有招商引資政策予以獎勵,具體由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執行。
8.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構筑高能級企業創新平臺,加快制造業應用研究,聚焦產業鏈建設,支持產品研發與應用,到2025年爭取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1—2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10家以上;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2家以上,省級工業設計中心60家以上;省級企業技術中心70家以上。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企業科技創新力度,鼓勵企業研發投入按照《關于加快推進蕪湖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
鼓勵企業創新成果轉化。對評為國家級、省級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首臺(套)裝備的產品,給予省實際獎勵資金的20%配套資金支持。對獲得省級認定且未獲得省級獎補的按產品單價(貨值)的15%,分別給予研制單位、應用企業最高300萬元獎勵。
加快創新平臺建設。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各類創新平臺按《關于加快推進蕪湖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
9.實施標準提升行動。
鼓勵龍頭企業和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制定,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到2025年主導制定國際標準5個以上、國家(行業)標準40個以上。鼓勵標準制定按《關于加快推進蕪湖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對新認定的省標準化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10.實施工業“三品”戰略。
實施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促進消費品工業邁向中高端,到2025年認定省級新產品150個,安徽工業精品40個,省級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企業8家。
入選支持制造強省政策、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的企業,按全部廣告推介費用的30%給予支持。
提升智能家電(家居)技術水平,到2025年爭取認證產品的占比從不到全省的10%突破到30%。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28219-2018)》和《智能家電系統互聯互操作評價技術指南(T/CAS290-2017)》評價認證的智能家居系統,已批量生產且銷售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28219-2018)》評價認證的、并已批量生產且銷售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智能家電產品,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同一企業的同類、同型號產品只享受一次獎補,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同一企業的同類、同型號產品已獲省級獎補的不重復享受。
11.推進服務化延伸。
推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大力發展工業設計、供應鏈管理、網絡協同等新業態新模式,到2025年分別培育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10家、50家;培育和引導企業爭創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對年度獲得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按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年度獲得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四、推動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加快制造業數字化轉型
12.筑牢基礎設施根基。
支持5G基站建設。加快重點場景5G網絡覆蓋進度,為5G應用提供保障,對年度投資建設并開通運營1000個5G基站的基礎電信運營商給予150萬元獎勵;對年度開通運營5G基站超過1000個的,每多開通100個增加2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獎補總額最多不超過300萬元。對年度投資建設并開通運營1000個5G基站的通信基礎設施服務企業給予75萬元獎勵;對年度開通運營5G基站超過1000個的,每多開通100個增加1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獎勵總額最多不超過150萬元。此項獎勵由市本級承擔。
支持標識解析體系建設。深化標識在設計、生產、服務等環節應用,推動標識解析系統與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APP等融合發展,對獲得省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項目,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13.加快企業數字化智能化升級。
支持企業診斷服務。完成工業互聯網標桿和智能化改造的企業,給予3萬元診斷服務費用補貼;完成數字化應用和精益化管理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診斷服務費用補貼。
建設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鼓勵重點企業實施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在重點行業加快智能制造單元、智能生產線建設,分行業推進和分梯次培育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每年認定一批市級、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到2025年,認定50個智能工廠、150個數字化車間。對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
培育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標桿示范培育企業診斷報告落地實施,按照企業落地項目的設備投入和軟性投入(包括信息系統采購及軟件服務等費用)總投資額給予獎補。總投資額在20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按照總投資額給予10%獎補;總投資額在200萬元(含)—1000萬元(不含)的項目,按照總投資額給予15%獎補;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按照總投資額給予20%獎補。單個企業獎補額度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與技改項目不重復享受(不含進項稅)。
14.壯大平臺支撐體系。
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鼓勵我市工業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企業等各類主體協同合作,建設資源富集、多方參與、合作共贏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新認定的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支持。對新入選長三角 G60 科創走廊工業互聯網標桿園區、標桿工廠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入選長三角G60科創走廊推薦目錄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專業服務商分別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推動企業上云上平臺。對購買上云上平臺服務的工業企業,年服務費在10萬元(含)以下的,按服務費的50%給予費用補助;年服務費用在10萬元(不含)以上的,1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照按服務費的50%給予費用補助,10萬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服務費的20%給予費用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5.構建生態服務體系。
培育工業互聯網服務體系。培育一批業內領先的工業互聯網服務商,建立工業互聯網服務商資源池。對落戶的工業互聯服務商獎補按《蕪湖市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標桿培育行動實施方案》施行。
五、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打造產業發展新引擎
16.聚焦核心培育發展動能。
吸引企業落地生根。對新設立的軟件和信息技術、大數據、集成電路、5G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成立一年內在蕪湖實有人數超過20人,實際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且已開展業務運營的,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鼓勵企業加快發展。對已成立一年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大數據、集成電路、5G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新增設備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支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大數據、集成電路、5G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擴大生產規模,對企業當年為擴大研發、生產而新增的貸款,給予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7.培優提質推動產業壯大。
支持軟件產業貫標認證。對新通過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級、四級、五級或國家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三級、二級、一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40萬元和50萬元獎勵。對新通過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BS7799)、IT 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體系認證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最高8萬元獎勵。
支持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對于大數據產業園的企業獎補按《蕪湖市扶持大數據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執行。
18.加強推廣擴大產業影響。
積極培育優秀企業,豐富產品(服務)供給,對入選省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安徽省智慧健康養老試點示范的企業,予以20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軟件、大數據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各類軟件產品、大數據產品(服務),本年度內自主開發的產品(服務)實際應用于企業研發、生產等環節的,給予研發企業實際銷售費用的10%資金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獎補一項產品(服務)。
鼓勵企業積極爭取省政府《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報內容、范圍及省市獎補資金支持比例按照《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及其申報指南(細則)規定執行。
六、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完善綠色低碳制造
圍繞“雙碳”目標,加快發展綠色產業,力爭到2025年培育國家級綠色工廠5家、綠色設計產品10個、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2家,培育省級綠色工廠30家,認定市級綠色工廠150家,完善綠色工廠企業庫,分類支持,梯級發展。
19.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對列入工信部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評為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20.鼓勵節能診斷綠色技改。
節能診斷試點企業委托節能診斷服務機構開展節能診斷,提交的診斷報告符合要求,每家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一次性經費補助。企業實施綠色技改,達到項目提出的節能降耗、降低排放等預期目標,給予企業綠色技改投資額15%一次性資金補助,每個企業當年補助不超過200萬元。對首次通過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本項政策與其他條款不重復享受。(納入《蕪湖市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21.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對列入工信部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的企業,按照省級獎勵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對列入國家工業節能技術裝備推薦目錄名單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列入安徽省工業領域節能環保產業“五個一百”推介目錄的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獎補數量不超過3個。
七、聚焦營商環境建設,提升資源要素供給能力
22.強化土地要素保障。
科學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積極保障各類工業項目用地需求。每年盤活的低效用地,優先支持工業發展。貫徹落實支持企業發展用地政策,鼓勵企業在符合規劃條件下,通過自主改造提升土地利用率;對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企業,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實施彈性年期土地出讓制度,支持企業以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取消收取建設工期履約金,免收全市除房地產開發和銀行類企業之外其他企業的不動產登記費。支持各類開發園區騰籠換鳥,通過追加投資、轉讓出租、整合改造、收購儲備、并購重組、有序清退等方式盤活閑置資產,各縣市區、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分類施策,加快推進。
23.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緊緊圍繞保市場主體、保產業供應鏈穩定,搶抓政策機遇期,引導更多的信貸資源支持實體經濟。加大建基金、用基金、引基金力度,充分發揮各類產業基金作用,引導投資機構支持先進制造業項目,為先進制造業企業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資服務。持續開展中小企業信用貸。用好用活專項再貸款和支小支農再貸款再貼現、政銀擔、稅融通等政策。持續深入開展“百名行長進千企”行動,推動銀企對接,使信貸投放節奏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適應。鼓勵企業發行債券、票據及各類創新金融工具,運用多種方式引入保險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拓展融資渠道。
24.完善企業服務體系。
健全企業服務“1+9+N”體系(1個市企業服務中心,9個縣區、開發區級企業服務中心,N個社會化專業服務機構),優化升級“蕪湖易企網”線上企業服務平臺,打造感知企業需求、為企紓困解難、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開放型服務平臺,推動形成市區聯動、資源共享的服務體系。加大企業家培訓力度,落實《蕪湖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五年行動計劃(2018—2022年)》。大力弘揚創業精神,宣傳企業家創業故事。開展不同形式的發展競賽活動,激發各類制造業主體活力,形成全民關心參與建設智造名城的良好氛圍。
本政策中除明確由市本級承擔的條款,其余條款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市與縣(市)財政按2:8分擔,市與區、開發區財政按4:6分擔。
本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與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鼓勵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對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補齊,并按省級獎補資金的20%加計獎勵。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不得重復申報。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其它經營主體、項目,不享受本政策體系內的其他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
失信企業及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產業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之內。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實行一年一評估。市政府已出臺的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若國家、省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省規定執行。本政策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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