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長沙市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小編現(xiàn)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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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內容
(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支持對象
全市范圍內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完成新建或改造的農貿市場。
(二)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支持標準
按照項目新增有效投資額(不含土地、土建、辦公樓、宿舍、租金等開支)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最終支持金額根據(jù)資金總量與評審結果綜合確定。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二)申報主體必須在長沙市依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相關證照齊全,誠信守法經營,未被列入長沙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失信黑名單;
(三)專項資金的使用單位和項目申請單位必須一致;
(四)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新增有效投資總金額在50萬元以上。
三、申報資料及相關要求
申請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專項資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項目申報表。
(二)項目申請報告。內容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及構成,項目施工合同等資料。
(三)項目備案表(發(fā)改部門的項目備案表),區(qū)縣(市)相關部門的項目驗收表。
(四)項目相關證照。包括:申報主體的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明(不動產證、購房合同、集體產權證明等)復印件。
(五)項目審計報告、項目投入資金(不含土地、土建、辦公樓、宿舍、租金等開支)發(fā)票復印件、銀行付款憑證(與發(fā)票對應)、農貿市場招商運營情況(租賃合同、攤位出租率等)。
(六)資料屬實的承諾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七)其他與項目建設、運營相關的證明材料。
(八)三年內(2020年-2022年)已獲得各級財政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杜絕同一項目重復申報、多頭申報、重復支持。
四、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
申報單位根據(jù)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申報通知,進入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注冊后(已注冊單位除外)進行項目申報,并根據(jù)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上傳相關文檔。同時,將加蓋公章、裝訂成冊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至注冊地商務部門、財政部門。提交的紙質材料需和平臺電子文檔完全一致。
(二)項目初審
湘江新區(qū)商務與市場監(jiān)管局和財政金融局,各區(qū)縣(市)商務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按照《2023年長沙市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現(xiàn)場驗收表》要求進行現(xiàn)場驗收,形成初審意見,聯(lián)合行文報送至市商務局市場體系建設處,并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初審操作。
(三)部門審核
市商務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審核申報項目基本情況、查驗項目單位所提交的相關材料,篩選出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后提交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
(四)第三方評審
市商務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部門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
(五)政府審定
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jù)第三方評審意見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報請市政府審定。
(六)結果公示
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批準的資金分配方案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長沙市商務局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由市商務局出具公示情況說明。
(七)集中支付
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jù)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將資金撥付到各項目單位。
(八)績效評價
市商務局、長沙高新區(qū)和區(qū)縣(市)商務部門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五、申報時間及聯(lián)系人
(一)申報時間
1、企業(yè)網站申報及提交紙質材料時間: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28日17:00,逾期概不受理。
2、長沙高新區(qū)、各區(qū)縣(市)商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項目進行初審,于2023年10月16日之前將相關資料上報至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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