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條件、材料及各市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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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6.22
2021年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各市(省直管縣)申報數量最多不超過本市(縣)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總數的30%。關于2021年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的申報條件是什么?申報材料有哪些?跟小編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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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條件:
安徽省行政區域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保護、傳承傳播、利用發展等活動,成效顯著且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質;
(二)傳承至少1項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有至少1名長期、固定開展該項目傳承活動的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入駐;
(三)有較為固定的傳承活動場所(原則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健全的管理制度、專職的管理人員和開展傳承活動必需的經費保障;
(四)有較為明確的傳承計劃和階段性目標任務。重視整理、保存相關資料,建有系統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檔案或數據庫;
(五)以授徒或培訓等方式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支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且成效顯著。
同等條件下,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和助力鄉村振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原則上不再認定為省級傳承基地。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材料:
(一)申報函: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局或省屬單位推薦申報省級傳承基地的函,對申報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說明,并附推薦單位相關信息匯總表;
(二)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書;
(三)其他有助于說明該申報單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輔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