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成功后,榮譽度比較高,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企業一定的資金獎勵,促進企業發展。
安徽省各市高企認定獎勵資金(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地區
|
蕪湖市 |
馬鞍山市 |
蚌埠市 |
亳州市 |
阜陽市 |
淮南市 |
淮北市 |
宿州市 |
滁州市 |
安慶市 |
宣城市 |
巢湖市 |
池州市 |
六安市 |
黃山市 |
金額(萬) |
20 |
10 |
20 |
30 |
20 |
20 |
20 |
20 |
5 |
20 |
20 |
10 |
20 |
20 |
10 |
合肥市高企認定獎勵資金(僅供參考,具體以當年政策為準) :
地區
|
高新區 |
經開區 |
蜀山區 |
廬陽區 |
蜀山區 |
廬陽區 |
新站區 |
瑤海區 |
包河區 |
肥西縣 |
肥東縣 |
金額(萬)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5 |
40 |
40 |
40 |
4、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也是很多資助類、認定類科技項目的基礎,資助類如重大專項、國內國際合作、創新基金等,認定類如研發中心、技術中心,技術工程中心等,所以很多科技項目都需要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基礎上申報。
5、高新技術企業是企業研發實力的象征。高新技術企業不僅申請難度較大,也是對企業技術,研發,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各個方面的全面審查,因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含金量十分高,對企業擴大市場十分有利。
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后,可以無形中提高企業招投標資質水平,同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也是企業上市的加分條件。
7、企業上市:高新技術企業是創業板,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
8、融資貸款:可以優先獲批各大銀行的貸款。
Tips:稅收優惠
1. 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認定辦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
2. 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3.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
(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企業擁有1項發明專利或者6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6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6個植物新品種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一)年限
《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當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二)知識產權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
2. 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4. 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
6. 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
7.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sipo.gov.cn)查詢專利標記和專利號;國防專利須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國防專利證書;植物新品種可在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網站(http://www.cnpvp.cn)和國家林業局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網站(http://www.cnpvp.net)查詢;國家級農作物品種是指農業部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告的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須提供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新藥證書;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須提供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發的中藥保護品種證書;軟件著作權可在國家版權局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詢軟件著作權標記(亦稱版權標記)。
(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1.電子信息
2.生物與新醫藥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術服務
6.新能源與節能
7.資源與環境
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比值。
1.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其中,技術性收入包括: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企業應正確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
2. 總收入
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
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
(五)企業科技人員占比
企業科技人員占比是企業科技人員數與職工總數的比值。
1. 科技人員
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2. 職工總數
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3. 統計方法
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
1. 企業研究開發活動確定
研究開發活動是指,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活動。不包括企業對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某項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裝置、產品、服務、工藝或知識等)。
企業應按照研究開發活動的定義填寫附件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四、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
專家評價過程中可參考如下方法判斷:
——行業標準判斷法。若國家有關部門、全國(世界)性行業協會等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了測定科技“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技術、產品(服務)、工藝”等技術參數(標準),則優先按此參數(標準)來判斷企業所進行項目是否為研究開發活動。
——專家判斷法。如果企業所在行業中沒有發布公認的研發活動測度標準,則通過本行業專家進行判斷。獲得新知識、創造性運用新知識以及技術的實質改進,應當是取得被同行業專家認可的、有價值的創新成果,對本地區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具有推動作用。
——目標或結果判定法。在采用行業標準判斷法和專家判斷法不易判斷企業是否發生了研發活動時,以本方法作為輔助。重點了解研發活動的目的、創新性、投入資源(預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終成果或中間成果(如專利等知識產權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2. 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范圍
(1)人員人工費用
包括企業科技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直接投入費用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活動而實際發生的相關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檢測、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固定資產租賃費。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折舊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和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研發設施的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是指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軟件、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許可證、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是指為新產品和新工藝進行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規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包括為獲得創新性、創意性、突破性產品進行的創意設計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
(6)裝備調試費用與試驗費用
裝備調試費用是指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研制特殊、專用的生產機器,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歸集范圍。
試驗費用包括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田間試驗費等。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研究開發活動成果為委托方企業擁有,且與該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按照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總額。
(8)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上述費用之外與研究開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論證、評審、鑒定、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會議費、差旅費、通訊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20%,另有規定的除外。
3.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是指企業內部研究開發活動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與委托境內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的研究開發活動所支出的費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完成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受托研發的境外機構是指依照外國和地區(含港澳臺)法律成立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受托研發的境外個人是指外籍(含港澳臺)個人。
4.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辦法
企業應正確歸集研發費用,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
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單個研發活動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并加總計算的。企業應對包括直接研究開發活動和可以計入的間接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并填寫附件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企業應按照“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進行核算。
5. 銷售收入
銷售收入為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
(一)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本《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二)注冊登記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附件1),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可以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附件2),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并向認定機構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 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6.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每個企業的評審專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術專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每名技術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專家評價表》(附件3),每名財務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務專家評價表》(附件4),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附件5)。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絡評審。
(五)認定報備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核發證書編號,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認定機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備企業可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
2017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第一批網上申報時間安排:2017年4月17日-5月13日
(一)第一批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4月17日-5月16日
(二)第二批網上申報時間安排:2017年6月15日-7月14日
(二)第二批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6月19日-7月17日
2018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第一批網上申報時間安排:2018年 5月25日
(二)第二批網上申報時間安排:2018年 8月17日
2019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時間:
(一)第一批網上申報時間安排:2019年6月21日
(二)第二批網上申報時間安排:2019年 8月30日
企業須在上述時間內完成相關申報手續,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一)重點檢查
根據認定管理工作需要,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按照《認定辦法》的要求,可組織專家對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的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二)企業年報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認定機構應提醒、督促企業及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并協助企業處理填報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三)復核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除(五)款外)、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情況的企業,按《認定辦法》規定辦理;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五)款產生異議的,應以問題所屬年度和前兩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與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五)款規定進行復核。
(四)更名及重大變化事項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附件7),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本地區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有異議的或有重大變化的(無論名稱變更與否),由認定機構按《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核實處理,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五)異地搬遷
1. 《認定辦法》第十八條中整體遷移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情況。
2. 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遷入地認定機構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
3. 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由遷入地認定機構給企業出具證明材料,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六)其他
1. 有《認定辦法》第十九條所列三種行為之一的企業,自行為發生之日所屬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 認定機構應依據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具的意見對“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判定處理。
3.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無論何種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當年不得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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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小時在線溝 通需求快速響 應 |
快速上門,量 身 定制高企申報規劃 |
簽訂高企申報合同 收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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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撰寫申報材料 協助企業財務歸集 提高知識產權申請方案 |
監督管理認定后相關事 宜,為再次認定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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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申報的高新技術產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行業,有時審計人員很難明確。這是由于審計人員自身專業限制,并且技術的變化日新月異。審計人員大多為財務方面的專家,往往對技術了解不多。
2、企業收入難認定
由于不少企業在做高新認證之前本身內部財務的管理并不規范。有的企業沒有設置明細賬,有的企業雖然有明細賬,但與其申報的高新技術產品不匹配。
3.知識產權關聯性不強,成果轉化能力弱。
有的企業未申報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只申請6項軟件軟件著作,有的雖然知識產權達到了最低表要求,但成果轉化能力弱,導致企業在成果轉化得分低。
4、企業沒有專業申報經驗
高企申報是個復雜而專業的工作,認定失敗的原因有很多,需要企業各部門做好戰略規劃和充分準備,如果說成功秘訣,那就是提前按照專業科技中介機構的專業指導從人力、內部協調、經費、產品設計、服務構建、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等多個方面做好申報準備,并且隨時根據情況調整策略和方向。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歷年趨勢
2015年,安徽省內被正式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總共有3160家,每年減免企業所得稅達30個億
2016年,認定評審規則有很大的改變,增加發明專利的含金量,難度再度加大
2017年,稅務部門明顯加重對企業納稅申報表中研發費用與審計報告的比對工作,一經發現不一致,則不通過,給高企申報工作又增加難度。
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是一項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如果由企業單獨來操作,可能會耗費許多時間與精力而不得其所。 可以與專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代理機構合作,在專業的幫助輔導下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從而大大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的成功率。
安徽臥濤公司(m.hncgzs.com)擁有多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成功經驗,合肥知名科技中介公司,目前團隊成員72名,其中博士2人,碩士21人,特騁專家2名,辦公場地1000平方。臥濤高級客戶經理,臥濤項目申報工程師、財務工程師、專利工程師將與企業建立一對一的輔導小團隊,專業、有效地幫助全省科技中小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率高達90%。每年輔導全省近200家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占合肥市每年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的20%,即5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其中就有1家是臥濤協助輔導的,這是對臥濤專業實力的絕對肯定。
2014年,安徽臥濤被安徽省經濟與信息委員會認定為“省軟件企業”稱號;
2015年,安徽臥濤被安徽省科技廳正式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稱號;
2016年,安徽臥濤被安徽省經信委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
2016年,安徽臥濤承擔合肥市科技局“軟科學”項目(理論研究水平被專家肯定);
2017年,臥濤公司被安徽省科技廳認定為首批8家“省技術轉移中心”稱號;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要達到71以上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30分):
(1)技術的先進程度:注重考查技術的含金量,專家的主觀判斷性強,扣分也會是最嚴重的。
a.高(7-8分)
b.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較低(1-2分)
e.無(0分)
(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60%高新收入,是由知識產權支撐的,知識產權轉化的產品為主營業務,可以得高分。
a.高(7-8分)
b.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較低(1-2分)
e.無(0分)
(3)知識產權數量: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新藥中藥保護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為Ⅰ類,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為Ⅱ類,通常情況下都會有6項,加重發明專利的權重。
a.1項及以上(Ⅰ類)(7-8分)
b.5項及以上(Ⅱ類)(5-6分)
c.3~4項(Ⅱ類)(3-4分)
d.1~2項(Ⅱ類)(1-2分)
e.0項(0分)
(4)知識產權獲得方式:提議自主研發
a.自主研發(≤6分)
b.受讓、受贈和并購等(≤3分)
(5)企業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此項為加分項,加分
后“知識產權”總分不超過30分。
a.是(1-2分)
b.否(0分)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 (≤30分)
(1)定制了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帳;(≤8分)
(2)設立了內部科技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
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7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6分)
(4)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6分)
(5)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科技學技術普及活動。(≤3分)
科技成果轉化能力(≤20分)
a.轉化能力強,6項以上(16-20分)
b.轉化能力較強,4-5項(11-15分)
c.轉化能力一般,2-3項(6-10分)
d.轉化能力較弱,0-1項(0-5分)
解釋:以數量來說,年平均數以前是5項以上,現在是6項以上,三年的話達到18項;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企業成長性(≤20分)
對企業成長性評估內容包括企業凈資產增長率(9分)、銷售收入增長率(7分)和年平均利潤率(4分)等指標。企業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三年的,都按照實際經營時間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1)凈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末凈資產÷第一年末凈資產+第三年末凈資產÷第二年末凈資產)-1
凈資產=資產總額-負債總額
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報表期末數為準。
注意:以前是總資產增長率,現在是凈資產增長率。
(2)銷售收入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收入÷第一年銷售收入+第三年銷售收入÷第二年銷售收入)-1
企業凈資產增長率或銷售收入增長率為負的,按0分計算。第一年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
的,按兩年計算;第二年凈資產或銷售收入為0的,按0分計算。
(3)年平均利潤率=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利潤總額÷同期銷售收入總額×100%
常見問題
Q:企業注冊時提示注冊信息已存在,是什么原因?
A:該企業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已被注冊使用,請直接登錄。如忘記用戶名、密碼,請參照前述方法找回。
Q:企業在系統中注冊過賬號,并已被認定機構激活,是否還能注冊新的賬號?
A:不能。
Q:用戶激活是什么意思?
A:企業通過注冊獲得了用戶名和密碼,只是表明可以登錄進入系統,并不是說可以申報高企;若想獲得申報業務,還需激活賬戶。具體做法:在企業注冊信息管理里認真填寫信息完善表,提交認定機構,審核通過后才算激活。
Q:如何快速判別自己的賬戶是否處于激活狀態?
A:未激活時,企業注冊信息管理里只有一個選項“企業信息完善表”;激活后,該項有四個選項“基本信息修改”,“核心信息修改”(更名),“變更認定機構”和“異地搬遷”。所以,無論在任何時刻,如果企業用戶的企業注冊信息管理里只有一項時,就說明是未激活狀態。
Q:想進行更名和核心信息修改,打開頁面,文本框里無法輸入?
A:進行修改時,企業用戶需點擊需要修改項前方的小正方形,則該項就可以進行填寫了,否則是不可以編輯的。如果不修改該項,前方的小正方形要勾掉,否則提交時系統會提示警告。
Q:提交注冊信息、申報材料、年報材料時,提示“保存版本與打印版本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A:系統自動校驗填寫材料和提交材料的一致性,請按照保存—打印——提交認定機構的順序完成操作。
Q:提交申報材料時提示不在申報接受批次時間內?
A:認定機構在申報批次管理內設置的時間段就是企業提交高新技術企業材料的時間。如果超過了這個時間,則企業就不可以提交材料了。請隨時關注認定機構通知的申報材料提交時間。
政策咨詢電話:15855199550,19855109130(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