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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次申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時間流程及獎勵條件等內容,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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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主體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申請項目在高新區內實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申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流程程序
企業登錄:
(高新區涉企系統)。點擊頁面中的登錄按鈕;如企業已在合創匯平臺注冊過賬號,直接輸入賬號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登錄,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經貿局發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如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即可),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
三、申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時間和地點
在線申報時間為2022年3月23日至4月15日,4月15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申報單位于4月15日下班前將紙質申報材料(1份)報送合肥高新區經貿局辦公室對應經辦聯系人。
四、申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獎勵補助扶持政策
(一)支持重大項目落地。
1.優先支持重大項目落戶。
(7)對全國排名前50名的現代服務業企業在高新區設立區域總部,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根據雙向約束原則,在企業完成注冊和實現銷售收入后,分階段兌現。
申報條件: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發布的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2021年榜單前50名的企業2021年在高新區設立安徽省及以上區域總部的,給予50萬元獎勵,其中企業完成注冊兌現20萬元,實現銷售后兌現30萬元。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入榜公示名單;3.2021年新注冊營業執照復印件;4.省級及以上區域總部證明(集團總部出具);5.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6.2021年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2.生產辦公用房租房補貼。
(2)對企業利用閑置廠房和辦公樓,引進符合高新區產業方向的項目,經認定,單個項目用房面積達1000㎡及以上,且當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300元/㎡的,按實際租用面積,給予承租企業5元/㎡/月的租金補貼,補貼期不超過3年,單個項目房租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申報條件:在合肥高新區工業企業廠房使用管理平臺系統登錄認定通過的閑置廠房及廠內辦公樓。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系統房源截圖、高新區租賃工業廠房項目登記表;3.租賃合同;4.2021年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或完稅證明;5.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三)鼓勵自主創新。
12.榮譽資質獎勵。
(4)支持創建品牌資質。
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安徽省重點電子信息、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業互聯網領域app國家級、省級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為省級服務業集聚區、省級特色商業街區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1年度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4.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5.申報條款所獲認定、認證的文件及證書復印件(無文件證書的請提供公示網站截圖加公示名單);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對當年獲得國際或國家級設計金獎的工業企業,且獲獎產品已形成銷售規模,給予其市級獎勵資金50%的配套。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1年度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該產品專項審計報告;4.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5.申報條款所獲認定、認證的文件及證書復印件(無文件證書的請提供公示網站截圖加公示名單);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經省級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對研制和使用單位,分別按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售價的10%給予補助,在省市政策獎勵基礎上,累計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1年度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4.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5.安徽省公示名單(包含補助金額);6.上級政策資金入賬憑證;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13.支持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
(6)對參加政府部門主辦或承辦,且經高新區推薦的展會,給予參展企業經費補貼。參加特裝展的,特裝展臺規模達100㎡(含)、150㎡(含)以上,分別給予5萬、10萬一次性獎勵;參加標準展的,按每個標準展位費用的50%、產品運輸費的50%予以補貼,單個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1年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4.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5.2021年國家、省、市相關部門發布的展會通知或省市部門邀請參加展會的文件;6.展會費用合同、發票、付款憑證;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對承辦省級以上科技型創新創意(含工業設計)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額的50%,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1年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的科技型創新創意活動承辦文件或承辦合同;5.活動方案、參會通知、現場照片;6.展會費用合同、發票、付款憑證;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17.支持各類平臺落戶發展。
(2)支持區外知名企業、機構在園區建立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檢驗檢測、數字出口服務等各類高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對服務園區成效顯著的平臺運營主體,經認定,對當年實際發生研發費用給予10%,每家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
申報條件:區外知名企業、機構2021年在高新區新設立主體,為高新區企事業單位提供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檢驗檢測、數字出口服務等各類高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經貿局受理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平臺介紹及高技術性證明材料、服務企業及服務合同等材料進行審核認定,認定為高技術服務平臺且服務高新區企業成效顯著的平臺,給予當年實際發生研發費用10%的補貼。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平臺介紹及高技術性說明及證明材料;5.2021年服務園區內企業的服務合同匯總表(附件4)及大額合同復印件、轉賬憑證發票;6.研發費用科目明細賬及相應發票復印件;7.2021年度平臺專項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8.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對園內知名企業、機構自建并提供研發服務的技術研發平臺、云計算數據中心和網絡安全平臺等,經認定,每年按實際獲得服務收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
申報條件:為高新區企事業單位提供研發服務的技術研發平臺、云計算數據中心和網絡安全平臺等,經貿局受理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平臺技術性和功能性說明及證明材料、服務企業及服務合同等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對認定成功的平臺,每年按實際獲得服務收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平臺技術性和功能性說明及證明材料;5.2021年服務園區內企業的服務合同匯總表(附件4)及合同復印件、轉賬憑證發票按匯總表順序裝訂;6.2021年度平臺專項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本條(1)、(2)項,同企業同項目不重復享受。
20.貸款貼息。
(2)對經認定,通過銀行貸款、融資租賃等方式實施智能化升級項目,按銀行貸款(租賃)總額的3%給予補助,每個企業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500萬元。
申報條件:智能化升級項目須在高新區三年滾動項目庫;和技改補貼等同類政策不重復享受。
申報材料: 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企業已發生貸款匯總表(附件5),后附證明資料(每一筆貸款分別按貸款合同、借款憑證或貸款進賬單、銀行對賬單及支付憑證、智能化升級設備購置發票的順序裝訂)。合同和發票時限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5.2021年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獲得轉型升級貸支持的企業,在該貸款結清后,按照貸款合同簽訂當年人民銀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貼息補助,補助額不超過企業當年實際支付利息,單個企業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500萬元。本條中兩項不重復享受。
申報材料: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度財務報表;5.企業已發生轉型升級貸的“借款憑證”匯總表(按銀行貸款合同編號匯總)(附表3);6.銀行貸款利息支出明細表(附表4),附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借款憑證、銀行借款利息結算憑證復印件(每一筆貸款分別按貸款合同、借款憑證或貸款進賬單、借款利息結算憑證的順序裝訂);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8.轉升貸申請表(經貿局、擔保公司聯合蓋章版)。
(五)支持產業發展。
28.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2)對區內優質企業結合其對區貢獻給予上臺階獎勵:
服務業:對高新區新設立區域總部或分中心的高技術服務業企業,落戶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并納入統計庫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2021年新注冊落戶);3.省級及以上區域總部或分中心證明(集團總部出具);4.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5.2021年度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鼓勵制造業與服務業深度融合。
線下實體銷售:對高技術服務業企業設立獨立法人主體從事制造業生產加工,在設立當年新法人主體產值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原服務業企業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成立獨立法人主體貿易公司并開展線下實體銷售的,線下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原制造業企業5萬元、1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原公司及新公司);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新設立公司2021年度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5.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6.股權關系證明材料。
線上經濟:對先進制造業企業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團隊運營網絡平臺或網絡旗艦店,且線上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300萬元以上的,給予原制造業企業軟件服務費用、服務器托管費用50%,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對網絡平臺或網絡旗艦店網銷零售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原制造業企業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電子商務及跨境電商企業發展在線消費等智能營銷新業態,以新業態模式首次實現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和15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網銷分類明細賬、電商網絡服務費用明細賬、服務合同、發票;5.平臺或網絡旗艦店專項審計報告;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4)鼓勵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企業集聚發展,經認定備案的系統解決方案供應企業,對在園區實現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系統集成商,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財務報表;5.公司成立以來的年度營業收入及納稅金額明細說明;6.2021年的服務合同匯總表(附件4)及大額合同復印件按匯總表順序裝訂;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0.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化業務。
(1)鼓勵企業在海外設分支機構,發展離岸業務。對企業當年離岸業務額不低于500萬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終客戶提供離岸業務額占本企業業務額20%以上的,給予10萬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商務部統一平臺服務外包數據網站截圖;5.2021年度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2)鼓勵高新區服務業企業或者機構牽頭組建以技術、專利、標準為紐帶的國際化服務聯盟,開展重大合作示范項目建設。對牽頭組建成功的企業或者機構,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聯盟成立文件、成員單位、章程、工作會議通知及記錄;5.項目合作協議文件;6.2021年度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支持園區企業發展數字服務出口業務,對納入數字服務出口基地統計庫的企業,當年首次實現數字服務出口額超過100萬美元(含)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數字服務出口額500萬美元(含)—2000萬美元,且保持增長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數字服務出口額超2000萬美元(含)、超5000萬美元(含),且保持增長的企業,給予15萬、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0年和2021年商務部統一平臺數據網站截圖;5.2021年度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4)在高新區新成立或新落戶的服務外包企業,當年服務外包業務執行額達到300萬美元、5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離岸執行額達到100萬美元、300萬美元的,再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度財務報表;5.商務部服務外包系統2021年系統數據截圖、離岸執行額數據截圖;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5)對存量企業當年服務外包業務執行額超過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離岸執行額達到300萬美元、500萬美元的,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再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度財務報表;5.商務部服務外包系統2020年及2021年系統數據截圖、離岸執行額數據截圖;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本條(3)、(4)、(5)項,同企業不重復享受。
34.支持光伏產業發展。
支持光伏應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園區建設太陽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且使用本區企業生產的電池組件和逆變器等產品,在項目投入使用并經驗收合格后,給予投資建設單位發電量0.1元/度的補貼,補貼年限5年;對提供屋頂資源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在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給予2萬元/MW的一次性獎勵(在自有屋面上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不享受屋頂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度財務報表;5.光伏項目驗收報告、供電公司出具的2021年實際發電量證明或公示網站截圖+公示表格、組件、逆變器稅務發票;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5.支持高技術服務業發展。
(1)支持園區企業使用大數據,對經市級認定的園區企業上云服務單位,年度服務園區企業達100家以上,且服務的企業上云數據經認定后,給予云服務單位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經審計年度財務報表;5.市級認定文件;6.服務園區企業上云數量及名單;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加快主輔企業分離。支持大中型制造業、建筑業等企業分離生產和建設流程中非核心,且具有比較優勢的研究開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第三方物流等服務功能,設立獨立法人企業,推進生產型服務業專業化發展。對制造業、建筑業企業分離后新設立的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服務5家以上企業的,給予原制造業、建筑業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2021年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度審計報告;5.與區內企業服務協議、委托合同、轉賬憑證及發票(5家以上)、合同匯總明細表(附件4);6.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38.支持信用高新建設。
(1)對信用服務機構在高新區開展信用征集、調查、評級等信用服務業務,開發創新1-2項信用服務產品并在行政和社會管理事務中推廣應用的(政府采購除外),按照實際業務收入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與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
申報條件:未享受過市級同類政策,對信用服務機構在高新區開展信用征集、調查、評級等信用服務業務,開發創新1-2項信用服務產品并在行政和社會管理事務中推廣應用的(政府采購除外),按照實際業務收入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 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附件1);2.營業執照復印件;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報表;4.1-2項信用服務產品的介紹及證明材料;5.對區內企業開展信用服務的合同、收款憑證及發票、合同匯總明細表(附件4);6.2021年度財務報表;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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