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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穩崗補助開始申請! 2022年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穩定七大行業發展 申請流程條件及獎勵標準等內容整理如下, 想要具體咨詢或者代理的可以免費撥打小編電話為你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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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穩崗申請范圍
凡在我市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包含“銷售、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字樣之一的企業可申請相關政策。本實施細則中旅游企業指 A級旅游景區、旅游民宿、旅行社、旅游星級飯店。密閉場所文化企業指電影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室內演藝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戲游藝娛樂場所。道路客運企業需提供蕪湖市相關部門核發的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不享受本政策。
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 30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一、加快涉企資金撥付。各縣市區、開發區和有關單位盡快撥付列入 2022 年度預算的涉企資金,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和撥付進度,原則上自企業申報材料提交起,一周內完成撥付。
1.支持對象:符合市縣各級各類政策申報要求的企業。
2.申報流程:為減輕企業負擔,由各縣市區和有關單位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積極組織企業申報。
蕪湖市穩崗申請獎勵補貼
二、實施企業貼息政策。對企業 2022 年新增期限為 1 年及以上的貸款,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名單并審核后,對其按 1年期給予 50%最高 50 萬元貼息補助 。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2022 年4月1日 -2022 年6月30 日期間成功獲得蕪湖市各金融機構貸款,且貸款期限 1年及以上;
(2)獲批貸款的計息開始日期在 2022 年4月1日 -2022 年6月30 日以內;
3.支持標準:對符合獎補條件的企業獲批的新增貸款,給予50% 最高 50 萬元貼息補助。
4.申報流程:
(1)為減輕企業負擔,由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各貸款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梳理統計 2022 年二季度符合貼息補助條件的貸款投放情況,填報 2022 年二季度貸款投放明細表(附件 1 ),包括:企業名稱、企業類別、注冊地址、賬戶信息、貸款銀行、貸款利率、貸款起止日期和使用方向、還款方式、分期付息金額。
(2)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于7 月底前,將2022年二季度貸款投放明細表報送至企業所在地商務、交通、文旅等行業主管部門。各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進行聯合審查,核定貼息金額并進行公示。
(3)公示無異議后,行業主管部門將企業名單反饋至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各金融機構蕪湖支行按各企業實際支付貸款利息的時間、期限和額度,每季度將實際貼息金額報送至行業主管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通過惠企政策網上超市將貼息資金一鍵直達到各企業。
(4)企業提前還款的,貼息政策同時終止,多余貼息資金繳回財政部門。因企業提前還款導致原申報條件發生變更的,不追回已貼息資金。本貼息政策與蕪湖市扶持產業發展政策其他貼息
三、保障企業融資需求。推動金融機構對授信客戶摸排,預判受疫情影響企業風險狀況。鼓勵銀行設立專項貸款,重點滿足疫情防控特殊時期資金暫時周轉困難的企業需求。督促銀行機構不抽貸、壓貸、斷貸,落實延長還款期限、緩收部分利息、無還本續貸政策,合理壓降企業融資成本。對積極落實政策的金融機構,在相關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
1.支持舉措:
(1)相關監管部門對舉報金融機構隨意抽貸、壓貸、斷貸情況進行檢查,如情況屬實,立即組織約談,確保疫情期間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得到滿足;
(2)對設立疫情防控專項貸款,落實延長還款期限、緩收部分利息、無還本續貸政策的金融機構,相關監管部門在對金融機構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加大稅收減免緩力度。對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 3 個月。稅務部門在疫情期間進一步深化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的范圍和渠道,嚴格落實容缺辦、限時辦、加速辦的工作機制,提供優質高效綜合服務。
(一)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七大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因疫情原因,導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3.支持標準:符合條件的企業,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2022 年 4-6 月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4.申報流程:
(1)網上辦理。納稅人登錄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填寫減免稅申請核準表,報送減免稅申請報告,稅務機關核準后,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即可享受困難減免。
(2)現場辦理。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填寫減免稅申請核準表,報送減免稅申請報告,稅務機關核準后,修改稅源減免稅信息,即可享受困難減免。
(二)延期繳納稅款政策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七大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納稅人。
3.支持標準:經安徽省稅務局核準的,可延期繳納稅款。延期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 3 個月。
4.申請流程:
(1)網上辦理。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納稅人可通過安徽省電子稅務局在線申請,并同步上傳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和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2)現場辦理。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申請材料,由主管稅務機關代為轉報申請資料。
五、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采取 “免報直發”的方式,對疫情期間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 5.5%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最高可返還其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90% 。
1.支持對象: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在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在本市登記注冊并依法納稅,同時為員工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
(2)單位 2021 年度裁員率達標,并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
(3)單位 2021 年以來未受到行政處罰,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3.支持標準:中小微企業及非企業用人單位按不超過企業及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90% 返還。
4.申報流程:采取“免報直發”的方式,人社部門根據系統數據比對,經公示后直接發放。如省級有新的政策規定,按省級政策規定標準執行。
六、發放企業穩崗補助。對在疫情期間保持正常經營,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數在 50 人以上,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的企業,由相關主管部門確定企業名單并經審核后,給予 2000 元/人的穩崗補貼(與失業保險費穩崗返還政策不重復享受),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上述企業開展技能提升培訓穩定就業員工的,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
1.支持對象: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在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穩崗補助
①企業保持職工隊伍穩定,無拖欠社保繳費情況,2022 年月平均參保人數與 2021 年參保職工平均數相比,人員減少控制在 5.5%以內,并承諾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計算辦法:( 2021 度企業參保職工平均數-申報當月參保職工數)/ 2021 年度企業參保職工平均數≤ 5.5%,企業參保職工減少數要剔除2021 年以來自愿辭職、調出、入學、入伍、勞動合同期滿、退休、死亡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 39 條解除合同的人數。
②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且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單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為準)或屬出清處臵的僵尸企業。
③企業 2021 年以來未受到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無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2)技能培訓補貼
①企業在我市注冊登記,不包括分公司、辦事處、服務點等非獨立法人。
②職工與企業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
3.支持標準:
(1)穩崗補助。按照單位 2022 年月平均參保人數,每人2000 元的標準給予穩崗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與第五條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政策不重復享受)。
(2)技能培訓補貼。職工經培訓取得高級工及以上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按高級工 2000元/人、技師3500 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 /人標準給予補貼,同一家企業內同一名職工享受1次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4.申報流程: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請,不得跨區域重復申報。
(1)穩崗補助:
①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企業穩崗補助申請表》(見附件 2)、提交《疫情期間不裁員或少裁員承諾書》(見附件 3),經企業納稅主管機關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行業類型及經營情況后,向企業納稅主管機關所在地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申報,市級納稅企業向企業注冊地址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確認申報。
②人社部門受理后,在 3 個工作日會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審核,通過大數據手段對社保繳費、裁員率、環保處罰、信用狀況等情況進行比對。
③審核結果對社會公示 3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人社部門會財政部門及時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企業。
(2)技能培訓補貼:
企業登錄“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選擇“開班申請”模塊,選擇“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培訓類別,按系統要求錄入企業基本信息、培訓員工花名冊、培訓教學計劃、培訓師資信息等材料。經所在地縣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企業組織實施培訓。培訓完成后,由具備資質的行業鑒定機構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按成功取證人數兌付補貼。
七、減輕企業繳費負擔。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階段性緩繳單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后,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不超過 6 個月。
(一)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1.支持對象:符合條件且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其中有欠費的單位,需繳清欠費后再申請緩繳;
2.支持條件:
(1)企業可單項選擇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也可同時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若同時申請緩繳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需保持一致。緩繳期限不超過 12 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職工在緩繳期間申領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待遇,或需要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參保單位應先補齊緩繳的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
(3)緩繳期滿次月須足額繳納緩繳費用,逾期不繳納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3.申報流程:
(1)申請時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在緩繳期限內每月 20日前向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
(2)申請:單位通過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參保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填寫蓋章后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提交所屬社保經辦機構。
(3)審核:對審核通過的單位,社保工作人員在《參保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蓋章確認,并負責通知申報單位,需要紙質材料的單位可到社保經辦機構現場獲取;對審核不通過的單位,由社保工作人員負責通知。
以上如有國家、省相關部門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緩繳住房公積金
1.支持對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2.支持條件:
(1)七大行業企業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
(2)有欠繳的單位,需在補齊欠繳住房公積金后,再申請緩繳;
(3)緩繳期滿次月須恢復繳存,且須于 2022 年底前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4)國家、省相關部門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3.辦理要件:
(1)緩繳申請報告(附件 4 );
(2)經公示后的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決議原件及復
印件。
4.申報流程:
(1)符合緩繳條件的單位向屬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緩繳,緩繳申請期為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中心歸集科、各縣市區管理部、辦事處,江北管理處負責受理企業緩繳申請,緩繳批復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發送至企業郵箱。
5.其他事項:緩繳期間,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八、減免市場主體租金。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續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收房屋租金必須落實到最終承租戶。積極爭取央企、省屬企業及中央、省在蕪行政事業單位參照執行。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七大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七大行業的界定:免租申請方提供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一般應包含“銷售”、“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文化”等字樣之一,對于產權單位等出租方難以判定免租申請方是否屬于七大行業范圍的,由產權單位負責將相關免租申請方名單提請同級商務、文化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2.支持標準:我市管理的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免租期間為 2022 年 2-6 月,共 5 個月,轉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須落實到最終承租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直接免除、從后續租金中抵扣等方式實施。
3.申報流程:承租方向出租方提出書面免租申請、營業執照復印件、租賃合同等資料,出租方進行審核后與承租方簽定免租協議,落實免租政策。
本實施細則所稱國有企業是指本市各級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監管的各級國有獨資、全資、控股及具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
九、緩解用水用電用氣負擔。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確實存在資金困難的,實行 “欠費不停供、不收滯納金”措施,且可暫緩 3 個月繳納費用,支持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針對疫情影響出臺相關優惠政策。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欠費的企業,需在補齊欠費后,再申請緩繳;已停業的企業,不納入緩繳范圍。
2.申報流程:
(1)符合條件的企業向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提出緩交申請(附件 5),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 ;
(2)營業執照與交費通知單或交費憑證上單位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資料。
十、支持做好防疫工作。對企業在 3 月-6 月期間購買自用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疫情防護用品,累計達到 5 萬元的,按3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不超過 10 萬元。
1.支持對象: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道路客運、旅游、密閉場所文化等行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不享受本政策。
2.支持條件:
(1)防護用品包括測溫設備、醫用口罩、消毒劑( 84、酒精)、洗手液、橡膠手套、隔離衣、防護服、護目鏡/面罩、頭套、鞋套等;
(2) 2022 年3月1 日-2022 年6月 30日期間購買的相關防護用品,企業用于售賣、捐贈的防護用品不享受本政策。
(3)購買防護用品總金額超過 5 萬元(不含稅,發票時間應在政策有效期內)。
3.申報流程:
(1)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由縣市區、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兌付。
(2)申報材料:支持做好防疫工作政策申請表(附件 6);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合法經營所需的有關證照;購買疫情防護用品的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用品清單等;企業購臵防疫用品內部審批材料;防疫用品出入庫記錄;企業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7 ),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十一、加強平臺企業監管。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平臺服務費率或提高平臺補貼標準,給予階段性服務費優惠;加大對第三方網絡平臺監管力度,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提高服務費標準的,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1.落實措施:
(1)加大網絡監測及監管執法力度,重點關注在蕪湖市范圍開展經營活動的互聯網平臺。如發現其存在強制“二選一”、歧視性待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強制搭售、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違法侵權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
(2)督促平臺企業做好配送服務費價格公示,線下線上公示內容一致;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提高服務費用。如有提高服務費用的價格行為立即組織約談;在約談后不能及時整改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
(3)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會同市發改委、市商務局等單位,引導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服務費用,并通過平臺資源傾斜、政策支持、定點幫扶等方式助力我市小微企業健康發展。
十二、鼓勵汽車及家電消費。對在我市備案的汽車銷售企業, 4 月-6 月期間銷售的新能源汽車,給予銷售企業每輛 1000 元補貼;對在我市經營的家電銷售企業,4 月-6 月期間銷售的綠色智能家電,單臺銷售 3000 元以上的,給予銷售商家每臺 200 元補貼。鼓勵商家采取多種形式最大化讓利消費者。汽車補貼總量 5000 輛,綠色智能家電補貼總量 5 萬臺,用完即止。
1.支持對象:銷售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的企業及個體戶。
2.支持條件:
(1)新能源汽車
①在我市注冊登記且按規定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備案的汽車經銷企業;
②新能源汽車銷售行為須發生在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間,且在企業完成備案之后;
③二手車不享受政策支持。
(2)綠色智能家電
①在我市注冊登記的家電銷售企業;
②綠色智能家電種類包括冰箱、空調、電視機、洗衣機、熱水器、抽油煙機等;
③單件綠色智能家電價格 3000 元以上,能效等級為 2 級或1 級;
④銷售行為須發生在 2022 年 4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間。
3.申報流程:
(1)符合補貼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由縣市區、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市級主管部門復核,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核后進行公示。
(2)該政策 4-6 月期間每月申報一次,按開票時間作為依據,其中新能源汽車補貼總量 5000 輛,綠色智能家電補貼總量 5 萬臺,用完即止。
(3)申報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①企業申請報告;蕪湖市新能源汽車銷售匯總表(附件 8);汽車經銷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各新能源車輛訂購協議、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核驗資料(發票出具方須與申請企業一致),企業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7)。
②企業申請報告;蕪湖市綠色智能家電銷售匯總表(附件9);家電銷售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家電銷售發票、產品能效等級標識等核驗資料;企業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7)。
十三、支持外貿出口。集中收集企業開具 “不可抗力”證明的需求,協調開通綠色通道,幫助企業減少損失。降低檢驗檢疫費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支持中小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參加線上展洽會,拓寬市場開拓渠道。
(一)申請開具“不可抗力”證明
1.支持對象:在我市登記注冊的進出口企業。
2.申報流程:企業向蕪湖市貿促會提出申請,由蕪湖市貿促會報上級申辦。
(二)支持中小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1.支持對象:在我市登記注冊的進出口企業。
2.申報流程:市各級商務部門及時通過官網、QQ 群、微信群等方式發布線上線下各類進出口展洽會信息,企業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愿選擇報名參加。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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