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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支持政策(2022 版) 來了,共35條獎勵補貼,每條都是真金白銀,下面來看看具體的獎補政策,有想要申報其中獎補資金的,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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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加大扶持力度,助推我市體育產業大力發展,給予優秀體育產業企業專項扶持資金。
2. 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視宣傳系列活動,市財政按30% 給予宣傳推廣費用補助。加大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支持,全面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3.每年遴選工業互聯網標桿企業10家、示范企業 20家,市級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和 10 萬元。
4.享受一次性建設資金補助。對自建養老機構床位數在50 張以下、手續齊全并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的,縣市區政府按照核定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自建養老機構床位數在50 張床位以上(含50張)、手續齊全并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的,縣市區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每張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租賃經營其合同期在 5年以上,手續齊全并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的養老機構,給予每張床位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未享受政府一次性補助的,按自建補助標準給予補助;已享受過政府補助的,未達到補助標準的給予補齊;對一次性投入億元以上的較大規模的社會辦養老機構,縣市區政府應適當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享床位運營補助,對已建成并投入運營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實際接收本市戶籍的老年人數給予運營補貼,運營補貼標準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 200元的標準確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輕、中、重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標準分別上浮50%、 100% 、200%以上。
享受承接政府轉移補助。社會辦養老機構和企業、社會組織承接政府供養的保障對象,按規定標準將其生活、醫療費等補助轉入,并由當地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購買養老服務補助。承接政府供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輕、中、重失能失智程度,服務補助標準分別上浮 30%、50%、100% 以上。
啟動代款貼息。對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從金融機構 代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按照不低于當年同期三年期 代款 基準利率的30%給予利息。具體標準由縣級政府確定并執行。
5. 實施養老服務運營補貼。城鄉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面積在200 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給予每處每年不低于2.5 萬元的運營補助;面積在 200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每處每年不低于1.5萬元的運營補助。
6.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
7.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按照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 返還。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返還比例提高到60%。
8.定期組織企業赴市外開展人才招聘活動,根據企業實際支出給予招聘補助。支持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對獲批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發平臺的企業,分別按照國家級 50 萬元、省級20萬元給予資金補貼,對獲批院士工作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 萬元。對企業引進的兩院院士、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每人每年分別給予 20萬元、5萬元生活補貼。支持企業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分別按照國家級 15 萬元、省級10萬元、市級5 萬元標準給予資金補助。支持企業建設產業人才服務站,定期組織產業人才沙龍等活動,加強人才交流和服務。支持企業建設大學生見習實踐基地,根據見習大學生總數,按照每人每月 14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9.落實對裝配式建筑項目容積率獎勵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皖政〔 2020 〕21號第七點“強化用地保障”明確:房地產開發項目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的 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10.對列入全省旅游項目庫且3 年累計實際投資達到 10億元(含,下同)以上的旅游類重大項目。10 億元以上、30 億元以下的,獎勵100 萬元;30億元以上、 50 億元以下的,獎勵200萬元;50 億元以上的,獎勵300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項目所在設區的市(下同),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
11.對通過評定驗收的國家5A 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生態旅游示范區、全域旅游示范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200萬元和100 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
12.對新評定為五星級飯店和新晉中國飯店金星獎、中國旅游集團 20 強、全國旅游五星級飯店20強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50萬元。
13.對獲評全國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30 萬元。
14.對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獲得國家級旅游商品評比競賽一、二、三等獎(或金、銀、銅獎)的旅游商品生產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5 萬元、3萬元、 1萬元。
15.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 億元、 30億元、50 億元、80 億元、100 億元的旅游領軍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 50 萬元、100萬元、150 萬元、200萬元。獎補資金下達到企業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
16.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 萬元(含)的小型微利旅游服務企業,其所得減按 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 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 萬元但不超過300 萬元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 20% 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7.對新評定的省級文化旅游名縣、特色旅游名鎮、特色旅游名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50 萬元、30萬元、 10萬元。對省政府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旅游業指標第一、二、三名的市,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300 萬元、200萬元、100 萬元。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旅游服務設施建設、改造、維護及旅游宣傳促銷等。獎補資金下達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獎勵方案。
18.對國家、省級鄉村旅游扶貧重點村。每年給予不少于 10 萬元補助,主要用于停車場、旅游廁所、標識標牌等設施建設和宣傳營銷。補助資金下達到所在市,由市政府制定具體補助方案。
19.市財政每年分別安排專項資金 800萬元用于林業增綠增效行動等以獎代補、 200萬元用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 20萬元用于古樹名木保護。
20.對工業生產企業在廠區范圍內的各類建筑、新建專業物流倉儲設施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實行零收費。
21.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土地優先供給。重大制造業類項目運營前五年內(不含建設期,建設期在投資合同中另行約定) , 累計畝均稅收達到50萬元 /畝,即可享受 2萬元 /畝的獎勵,累計畝均稅收每增加5 萬元 /畝,獎勵增加1萬元 /畝,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投資方實際購地成本。
22.對畝均固定資產投資達到 300萬元(含土地款、廠房建設、設備購置費用)且符合我市主導產業規劃的項目 ( 或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并有定型產品、穩定市場、上年企業工業產值達 5 億元以上的企業,各開發園區依據項目實際情況,可協商代建廠房,廠房建成后前兩年供企業免費適用;兩年后,企業可優先選擇繼續租賃或按照市場評估價參與競買,超過建設成本部分全額獎勵給項目方。(宣政秘〔 2018〕25 號,市招商合作中心負責)
23.對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自投產運營之日起,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分成部
分,實行“前 3年全額補助、后 3 年減半補助”;企業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可用部分,連續5年全額獎勵其個人。
24.各開發園區可設立設備租賃公司,支持企業租賃設備或采購先進制造設備。企業采購設備時,租賃公司向企業提供融資服務,融資額最大可達到設備金額的 50% ;也可依據企業要求,對企業設備采購金額的40% ,按照人民銀行同期 代款 基準利率進行兩年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貼息總金額不超過 500萬元。
25.對投資規模符合條件且經過相關部門備案的工業項目,按照項目新購設備購置額的 5% 給予補助。對工業企業實施強基技術改造的,對當年引進國內外領先設備的,對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用于研發的關鍵儀器設備,按有關政策給予相應補助。
26.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科創團隊申報省、市、園區扶持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通過債券投入、股權投資等方式,按照類別分別給予 1000 萬元、600 萬元、300萬元資金扶持。
27.積極配合企業做好招工,項目投產后,按照企業每年實際發放工資總額的 1.5% 對企業予以用工補貼,單個項目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 萬元;“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參加社會保險滿一年的,給予每人每年1.2 萬元的生活補貼。用工補貼和生活補貼發放年限最高為3年。
28.對在國內 A股、香港聯交所 H 股上市的企業,進入輔導備案、證監會受理階段,分別獎勵 100 萬元、70 萬元。對在“新三板”掛牌企業,獎勵50萬元。
29.項目自成為規上工業企業之日起, 3年內,用水、用電、用氣分別給予 0.2 元/噸、 0.1 元/ 千瓦時和0.2元 /立方米的補貼,單個項目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 萬元。
30.繼續執行安徽省供銷合作社系統“新網工程”建設的專項補助資金政策。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為農業社會化服務、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鄉村綠色生態服務、農村電子商務、現代農資綜合服務、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創新 6個方向,主要包括: 農業社會化服務中心改擴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綜合服務社改擴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改擴建、冷鏈倉儲物流配送設施建設、城鄉社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農村電商倉儲物流體系建設、農資現代物流配送中心和網點改擴建、飛防等新型農資供給和服務設備建設等。專項資金采取股權投資、財政補助和 代款 貼息的支持方式,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 , 突出服務三農的宗旨。
31.對月銷售額 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32.自 2021年 4 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納稅人,可以自 2021 年5 月及以后納稅申報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33. 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 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
34. 自2020年 1月1 日起至2022 年 12月31 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 50%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所稱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所稱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占地面積在 6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藥、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制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35. 對制造業中型企業實現的上述范圍內的稅費,按各項稅費50% 比例辦理延緩繳納;對制造業小微企業實現的上述范圍內的稅費,全部辦理延緩繳納。延緩繳納稅費措施自 2021年11 月 1日起實施,到 2022年1 月申報期止結束,相關稅費延緩繳納期限為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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