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出臺《建設安徽省級創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全面啟動省級創新型城市創建工作。
建設創新型城市是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國家創新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支撐。此前我省在創新型城市建設方面取得了突出的進展,合肥、蕪湖、馬鞍山三市先后獲批國家創新型城市,蚌埠、淮南、滁州、銅陵等市在創新型城市建設方面成效明顯。
《指引》提出,安徽省級創新型城市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有12個以上城市進入創新型城市行列,其中3個至5個城市進入國家創新型城市行列,為安徽建成創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撐。并明確了省級創新型城市的評價標準,要求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形成一批高端引領的
創新型企業、人才團隊,科技創新成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
根據建設目標和標準,《指引》對推進省級創新型城市的重點任務進行了部署,包括落實創新政策,集聚創新要素,轉化科技成果,培育創新體系,建設創新載體,激勵創新人才,完善創新服務,加大創新投入等。并從統籌布局、編制方案、組織論證、建設實施、評估驗收等幾個方面明確了建設程序。
《指引》要求,省科技廳要加強對創新型城市建設的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和政策支持;各列入試點建設的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落實政策,加大科技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創新型城市建設推進力度,助力安徽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