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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深入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繼續減征“六稅兩費”。落實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實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至1%的優惠政策。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法定最低標準征收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等車輛車船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2﹒進一步降低涉企收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藥品再注冊費、醫療器械產品變更注冊費按現行收費標準80%收取,醫療器械產品延續注冊費按現行收費標準50%收取。水資源費省級部分按80%收取。中小微企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按90%收取。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他部門所屬國有檢驗檢測技術機構,對住宿餐飲業小微企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費用按80%收取,對全省小微企業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費用按80%收取,對全省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和特種設備檢驗費用減半收取。對進出合肥港、蕪湖港、蚌埠港、安慶港和馬鞍山港的合法裝載ETC套裝集裝箱運輸車輛,對服務合肥國際陸港中歐、中亞班列的合法裝載ETC套裝集裝箱運輸車輛,在規定的收費站點通行,給予省內高速公路實際通行費五折優惠。對安徽交通卡ETC套裝貨運車輛,以及對每月通行次數在30次(含)以上的安徽交通卡ETC套裝公路客運班線客車,給予省內高速公路實際通行費八五折優惠。船閘收費繼續執行下調10%政策。(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藥監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等)
3﹒切實降低用工用能成本。對確因流動資金緊張、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3—6個月欠費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政策,并免收在此期間產生的滯納金。對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實行“零投資”。(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電力公司)用戶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可采用低壓接入,對有電力增容需求的企業,提供用電綠色通道服務。(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4﹒積極支持援企穩崗擴崗。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實施降低社保費率、穩崗返還等政策。強化企業服務用工保障,深入推進“三級三方服務千企”活動,常態化開展“2+N”招聘會。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離校兩年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16至24周歲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核定。(責任單位:省醫保局)
二、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5﹒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繼續加大支持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續貸投放力度,2023年新增小微企業法人首貸戶數量高于2022年,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累放金額同比增長20%。推廣中期流貸新模式,2023年中小微企業中期流貸余額增長30%。(責任單位:安徽銀保監局)設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引導資金,支持新增小微企業貸款2000億元以上。新增新型政銀擔業務放款1200億元以上,平均擔保費率低于1%。(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其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激勵資金。落實中央部分領域設備更新改造貸款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貸款給予等額再貸款支持和2.5個百分點貼息。(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
6﹒創新金融服務模式。依托羚羊等工業互聯網平臺,整合政府涉企靜態數據和動態生產經營數據,開展“平臺+數據+金融”模式創新,賦能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信用融資。推廣“畝均英雄貸”金融服務模式,支持金融機構對畝均效益A類企業給予純信用貸款,對“畝均英雄白名單”企業給予中長期貸款支持。(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建立民營制造業、中小微服務企業融資“白名單”,力爭“白名單”授信企業數占比達80%,2023年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線上融資300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推動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證明。(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7﹒推動企業上市融資。支持實施企業上市“迎客松行動”計劃,新增上市企業3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證監局)在各地獎勵基礎上,省財政繼續對境內首發上市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最高400萬元獎補。企業首次在新三板基礎層掛牌一次性獎補10萬元,在創新層掛牌一次性獎補20萬元。對在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板”掛牌企業給予20萬元獎補,對在“科創專板”掛牌并股改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三、提升創新驅動發展效能
8﹒支持科技創新重大平臺建設。2023年,省財政統籌安排25億元,支持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對新組建的或重組掛牌的全國重點實驗室給予1000萬元補助,對首批試點示范的給予3000萬元補助,對核心團隊的依托單位給予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支持科大硅谷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成果示范應用等,支持中國科大科技商學院開展高水平師資招引、課程開發等。推動科大硅谷與各市聯動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
9﹒支持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建設。統籌設立10億元省科技攻堅專項資金,支持十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培育等重大技術需求。(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引導金融資源更多投向科技創新重點領域,科技型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增量不低于20%。(責任單位:安徽銀保監局)擴容升級孵化器等創業平臺。(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10﹒全面開展創新創業。大力招引境內外高層次創業團隊,全年支持高層次創業團隊1000個左右、1萬名以上科研人員創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統籌整合各類創新創業資金,重點用于多元創業活動、創業路演、創業平臺等。推動實施百萬大學生興皖行動、返鄉人員創業工程。推動發放創業擔保貸款6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四、推進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
11﹒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2023年,省財政統籌新增11億元支持糧食生產,全年糧食播種面積1億畝以上、產量820億斤以上。對符合條件的300畝以上規模經營主體從事糧食生產給予獎補,支持小麥赤霉病等重點病蟲害防控。省財政對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每畝補貼50元。(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12﹒支持科技強農、機械強農和鄉村產業發展。支持種業聯合攻關、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和適用農機研發推廣。新建、改造410萬畝高標準農田,新建財政投入補助標準提高到2500元/畝。(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2023年,省財政安排銜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30億元以上,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責任單位:省鄉村振興局)
13﹒推動優勢產業融合集群發展。2023年,省財政安排資金81億元充實省新興產業引導基金,采取股權投資方式,引育優質(頭部)企業、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新認定一批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安排省新興產業專項引導資金10億元,采取補助、貼息等方式,支持十大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對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獎補;對新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支持省內企業投保“三首”產品推廣應用綜合險。(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14﹒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龍頭+產業鏈”“診斷+軟件包”“園區+平臺”“行業大腦”復制推廣,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培育+應用”,對省級典型示范項目按照設備購置額1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獎補300萬元、200萬元。通過貸款貼息、融資租賃、產業基金等多種方式,支持推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對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一次性獎補100萬元。(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新培育認定500家以上省級大數據企業,各地可對首次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
15﹒促進建筑業發展。在水利、公路、機場、鐵路、電力、通信等專業市場領域開展“評定分離”試點。支持省內骨干企業與央企、省外大型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抽水蓄能電站、跨江越河橋梁隧道、大型機場航站樓等高精尖項目競爭。優化工程價款結算,政府投資項目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6﹒支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優先支持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創新發展、集聚發展。對國家及省級“兩業融合”試點示范類項目、創新型公共服務平臺,給予不超過核定投資10%的補助。對新驗收通過的國家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單位,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新認定服務業集聚示范園區10家左右,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航發展專項資金對客運、貨運、新增過夜飛機、機場運營等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五、擴容升級“徽動消費”行動
17﹒促進接觸性消費加快恢復。開展以“品質生活徽動消費”為主題的促消費活動5000場以上,鼓勵各地在餐飲、住宿、文旅、零售等領域發放消費券,引導商圈、平臺和商家配套開展打折、滿減等優惠活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聯動舉辦“文化惠民消費季”“皖美好味道·百縣名小吃”活動。(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落實職工療休養和帶薪休假制度,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委托旅行社或具有療休養資質的文旅企業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的,預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責任單位:省總工會)邀請境外旅行商、媒體來安徽踩線采風、對接合作,推出更多適應境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產品、線路和服務。鼓勵各地結合當地旅游消費情況對旅行社實施獎補。(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18﹒打造高品質消費載體。支持線上線下商品消費融合發展,改善消費條件,創新消費場景,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企業評選。(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爭創旅游休閑街區、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對省級特色商業街升級改造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最高6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品牌便利店、老字號企業新設直營連鎖店的,給予最高4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鼓勵電商、郵政快遞企業設置跑單獎勵,為快遞員和外賣騎手購買相應保險。(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郵政管理局)
19﹒促進新能源汽車等大宗消費。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責任單位:省稅務局)鼓勵各地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等給予補貼。(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鼓勵各地對政府定價的共同停車場(點)停放新能源汽車當日首次一定時間內免收停車費。鼓勵各地對購買綠色智能家電、環保家具的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鼓勵發放信用消費貸款,推廣“一次授信、循環使用”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車、養老服務、教育醫療文化體育服務等消費。(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20﹒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因城施策調整優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讓政策,合理確定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征收拆遷安置補償方式,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登記模式,優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各項工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實施有效投資專項行動
21﹒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省財政繼續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重點領域和省十大新興產業。繼續實施省領導聯系重大項目機制,省、市、縣三級聯動推進重大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安排城市更新專項資金,支持開展城市更新開發片區示范。(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科學合理引導投資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全年新開工億元以上重點項目2600個以上、竣工1200個以上,固定資產投資力爭增長10%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22﹒建立招大引強“賽馬”激勵機制。綜合評價目標完成、貢獻大小、質量高低等,每季度通報晾曬“賽馬”結果。鼓勵各地大力招引世界500強、全國制造業百強、國家級“專精特新”等企業,省采取資金支持、土地指標獎勵等方式,激勵市縣新開工一批百億元級、80億元級、50元億級重大項目。積極引進培育“四新”經濟企業,招引技術創新團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發揮境內外商協會、國際化產業基金等作用,加大與境外世界500強、行業龍頭、“隱形冠軍”等企業對接力度。鼓勵各地對引進研發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外資項目,“一事一議”予以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23﹒加強土地要素保障。對重點項目給予用地計劃指標預安排,允許重大項目分期分段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改進工業用地供應管理,由出讓為主向租賃、出讓并重轉變。(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在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面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24﹒加強用能和環境要素保障。落實全省重大項目建設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諾事項,對新上單位增加值能耗優于全省單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兩高”項目、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或季度達到進度要求的市新上單位產品能耗優于行業標桿水平的非“兩高”項目,落實用能保障。對符合項目所在市主導產業的產業鏈上下游直接關聯項目,在市域內相互配套并同步實施的,可合并測算單位增加值能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統籌保障各市無法解決排污總量指標的省重點項目,加快建立排污權儲備庫。當地政府承諾兌現排污總量指標來源、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后,可實施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25﹒加大民間投資支持力度。放寬民間投資市場準入,鼓勵和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建設,將民間投資等指標納入投資“賽馬”激勵機制。將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省重點項目投資計劃,分級分類聯系調度,按規定給予建設用地、資金支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政策便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推出PPP標桿項目1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七、推動外貿外經聯動發展
26﹒大力開拓國際市場。對企業參加省統一組織的線下境外展、境外經貿對接活動,給予展位費最高80%、人員國際機票費最高70%支持。對進出口額6500萬美元以上重點企業和省級出口品牌企業自行參加境外展會的,給予展位費最高80%支持,單個企業最高60萬元,單個展會最高5萬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對進出口額低于6500萬美元的中小企業,各市參照省級外經貿專項資金補貼比例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對企業開展國際市場資信調查的,給予資信調查費50%支持,單個企業最高10萬元。對出口500萬美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實行基本風險統保,對出口1000萬美元以內的中小企業“信保貸”融資貸款業務給予最高30%貼息,單個企業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
27﹒培育壯大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對建設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且年倉庫貨物交易額300萬美元以上的自建海外倉,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對租賃公共海外倉、年海外銷售額達200萬美元以上,且海外倉年使用費用超過5萬美元的,給予最高3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的省級跨境電商產業園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對年度評估等次為優秀的給予最高3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支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匯率避險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配合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28﹒促進對外投資合作平穩發展。支持企業赴境外開展交流合作,鼓勵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和參與“兩國雙園”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投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實體經濟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支持企業承攬境外工程,對當年實施的合同額1000萬美元以上且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八、優化提升政務服務
29﹒建立企業訴求直達機制。政府制定涉企政策時,原則上應邀請企業家、商協會代表共同參與,民營企業比例不低于70%、中小企業比例不低于50%。省、市、縣(市、區)負責同志要定期不定期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及時征集意見建議。依托“12345”熱線,設立營商環境監督分線,直接受理市場主體各類問題。常態化開展“優環境、促發展”現場集中辦公活動。推動政府部門建立“企業服務特派員”制度,為重點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提供事項辦理、項目申報、資金補貼支持等幫辦服務。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30﹒推動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自本政策公布之日起,省有關單位要在1個月內公布“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實施細則,并錄入“皖企通”統一發布。原則上所有政策都應做到“免申即享”,確需申報的,要減少申報材料、優化申報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做到“即申即享”;確需組織審核的,原則上應明確時限并及時完成審核兌現。已出臺實施細則的,按上述原則優化簡化相關申報程序,錄入“皖企通”統一發布。(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配合單位:省有關單位)探索省級政策委托市縣先行兌現、省級認賬、事后核驗。省、市各類政策服務平臺接入“皖企通”,實現政策“一網盡覽”“一網通辦”,并聯通項目申報、預警比對和財政兌付系統,實現“一鍵送達”。通過工業互聯網推動更多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財政廳)“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況,作為下一年度財政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以上政策舉措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省級建立健全政策實施評估機制,適時開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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