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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策來了!下面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說一說關于合肥市支科大硅谷建設若干政策 申請獎補要求是怎樣的?具體包括研發機構、 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等項目,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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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鏈接全球創新資源
1.支持建設科大硅谷服務平臺公司和全球校友事務部。聯合中國科大等科研院所全球校友資源,支持建設科大硅谷服務平臺公司和全球校友事務部,作為鏈接全球創新資源的平臺和窗口,建立常態化對接、聯絡、服務機制,聯合開展創新創業、“雙招雙引 "等工作。每年度根據工作開展情況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2.招募“科大硅谷”全球合伙人。支持建設創新創業綜合體,建立" 團隊+基金+載體" 細分單元運營模式,全球招募眾創空間、孵化器、新型研發機構、專業園區運營團隊,支持“科大硅谷”引導基金與其聯合設立子基金,實現“一棟樓就是一個創新聯合體,一棟樓就是一個產業鏈",采用" 基金+獎補"方式給予 "一事一議"發展支持。
二、建立新型研發模式
3.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允許人才分別與高校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簽訂聘用協議,實現“雙落戶”。以“基金+ 獎補”方式為“雙聘”科研人員提供增量經費支持,對科研團隊負責人為B類及以上人才的(經"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系統 "認定,下同),經認定后,給予最高100萬元產業化經費支持。
4.支持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小試中試和公共服務平臺。鼓勵企業、研究機構建設或與地方政府共建概念驗證中心、小試中試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以“基金+ 獎補”方式,最高按投資額的50%配套給予不超過2億元支持,協議約定建設運營事宜。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引領產業發展的中試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給予 "一事一議”支持。
5.鼓勵協同創新。推動“科大硅谷”新型研發機構圍繞非關聯企業需求開展科研合作和技術攻關,對考評優良的平臺,按照不超過技術成果轉化、委托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獲得實際收入的 10%給予獎勵,單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
6.盤活存量資產。鼓勵引導"科大硅谷 "內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單位、高校院所及民營企業利用現有樓宇、可轉化資產等,依法依規參與新型研發機構、孵化載體等建設。探索將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等向社會開放共享。
三、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
7.支持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內轉移轉化。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將職務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轉化,按其轉讓或許可所得現金收入形成的省市財力貢獻給予科研人員一次性等額獎勵 8.支持橫向項目結余經費出資成果轉化?!翱拼蠊韫取眱雀咝T核l明人(團隊)可將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現金出資方式,入股經高校院所批準同意、產權清晰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產生的收益按照約定與單位共享。
9.建立撥轉股、股轉債成果轉化新模式。根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不同階段,靈活采取財政資金撥轉股、股轉債等方式進行投入和變更,允許項目團隊對形成的股份按約定的方式、時間、價格、比例等回購。
10.支持高校院所開展成果轉化服務工作。支持高校院所在“科大硅谷”設立專業化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可在轉化凈收入單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 15%的經費用于人員獎勵和機構能力建設。每年開展“科大硅谷”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評估,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突出貢獻的機構或校友組織,每年遴選10家并給予每家 10萬元用于人員激勵。
11.推動科技成果示范應用。在“科大硅谷”研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并納入合肥市級" 三新"產品目錄的,可直接納入省"三新 "三首"等有關目錄,在政府投資的重點項目采購中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可依法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鼓勵試點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以“先使用后付費”的方式,將科技成果許可給“科大硅谷”內中小微企業使用。依托合肥場景應用創新中心,面向"科大硅谷" 為場景供需兩側提供打磨策劃與對接賦能服務;支持政府、企事業單位開放應用場景;鼓勵新技術、新產品等采用免費、捐贈等方式拓展示范應用,對經認定的示范場景授予示范稱號,按照新技術、新產品等實際投資額給予捐贈( 免費)方最高1000萬元資金獎勵 ,具有特別重大影響力的示范應用場景給予"一事一議" 獎勵。依托科大硅谷服務平臺公司試點成立應用場景租賃平臺(或子公司),依法依規采購新產品、新技術等 ,對外提供應用服務,采購費用納入平臺公司年度專項經費預算。
四、鼓勵科技創業
12.鼓勵師生校友創新創業。支持擁有科技成果的高校院所師生校友等在" 科大硅谷"內創辦科技型企業,鼓勵商業銀行通過 "政信貸"產品向企業投放純信用貸款, 根據企業首貸金額給予商業銀行100%的風險補償,補償合額最高 200萬元,對企業首貨實際支付的利息給予等額補貼, 每年支持不超過100家。省內高校院所允許學生在3年內保留學籍 ,休學在"科大硅谷" 創業,并享受學校的創業資源和相關服務;支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或離崗到 "科大硅谷"創辦企業、兼職創新或參與項目合作, 其在職稱評蔣、崗位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權利。
13.提供創業體驗公寓。對入駐"科大硅谷 "化器、眾創空間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業空間的各類科技型項目(舍個人、團隊及企業), 其項目核心成員(不超過5人 )在肥無自有住房的,經所在片區屬地政府認定后可按照不高于70 平方米面積,免費租住國有租賃公司房源6個月 ;自行租住的,給予一次性最高6000 元/人住房租賃補貼.由各個片區屬地政府 (管委會)負貴兌現, 省市專項資金按照總費用的50%給予支持,專項資金支持每個縣基礎研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支持將聯合基金視同縱向課題,可用于科技成果評價、職稱評定等方面。
18.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支持發展科技成果價值評估新業態、引進培育高水平策劃創意團隊,提供企業發展戰略咨詢以及規劃。支持培育引進高端科技信息服務公司、工業設計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為 "科大硅谷"創新創業團隊和人才提供高水平的專業服務。
19.加強全流程服務。持續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最大程度為創新創業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精細化服務。加強市區聯動,提供線上操作指導+ 線下“幫辦代辦”服務。積極引導投資機構、入駐載體運營機構、政策咨詢機構與創業企業對接,為企業發展設計最優解決方案。
五、匯聚創新創業人才
20.創新人才評價方式。給予注冊在“科大硅谷”符合條件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自主評價人才名額。對營收1 億元及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3名D類自主評價人才名額,營收每增加 1億元,自主評價人才名額增加1名,總名額不超過10 名。對評估為優秀的新型研發機構(根據《合肥市高質量新型研發機構分類支持管理細則》評估),按總聘用人數的5%,給予不超過5 名D類自主評價人才名額。建立自主評價正負面清單,自主評價人才經同行專家評議通過后納入合肥市高層次人才管理服務范圍,享受相應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由主管部門發放" 江(市)區、開發區總費用不超過200萬元。
14.給予高層次人才創業啟動條件支持。在"科大硅谷 "創辦企業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我市重點產業鏈發展方向的,經認定后,根據企業注冊資金、團隊人才結構等,采用"基金+ 獎補"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啟動資金、 500平方米創業空間支持,創業空間支持由項目所在縣(市)區、開發區負責落實。
15.鼓勵大裝置、大平臺沿途下蛋。對依托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級創新平臺等孵化的,并以知識產權輸出為主且注冊在“科大硅谷" 內的高附加值科技企業,以"基金+獎補 "方式給予支持,每年支持不超過10家,單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 萬元;對突破核心技術、引領產業發展的重點項目,連續支持不超過5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億元。
16.設立“科大硅谷”重大產業化發展專項。實施重大產業化發展專項,采用" 基金+獎補"方式給予經費支持,連續支持不超過 3 年,單項累計最高支持5000萬元。獎補部分根據項目績效目標和進度承諾書約定分期下達,通過驗收后撥付剩余資金(原則上不超過 20%)。
17.支持與國家部委有關重大科技基金設立聯合基金。探索國家引導、地方支持基礎研究的發展模式,推動與國家部委有關重大科技基金聯合成立自然科學基金、技術創新引導基金等。圍繞重點產業鏈領域,聚焦解決“科大硅谷”區域內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難題,支持高校院所、重點企業等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淮優才卡 "并進行層次認定,根據《安徽省江淮優才卡管理辦法》享受相應政策。
21.加大“高精尖缺”人才補貼力度。對在“科大硅谷”工作的企業高端人才、緊缺人才經認定為C 類及以上的,對參與“科大硅谷"建設的高校院所中經認定為B類及以上的,按其在 "科大硅谷"內取得的工資性年收入形成的財力貢獻超出15% 的部分給予等額獎勵。
22.提供一站式人才服務。設立“科大硅谷”一站式服務窗口,從人才認定、創新創業、人才安居、健康醫療、子女教育、配偶就業等方面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務,實現人才優惠“一鍵式”落地。銜接利用現有事業單位性質的機構,為 "科大硅谷"引入人才代理人事關系。
六、創新投融資模式
23.鼓勵“投早投小”。對“科大硅谷”內、投資“科大硅谷”早期小型科技型企業且持股2 年以上的社會基金(投資機構),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投資1家企業最高給予基金(投資機構)管理機構獎勵 100萬元,每家基金(投資機構)管理機構每年累計獎勵金額最高500萬元。鼓勵“科大硅谷”引導基金等與龍頭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及優質基金管理公司等設立種子、天使基金,引領產業生態集聚。
24.創新國資基金管理。國有出資股權基金投資" 科大硅谷"注冊的企業,其股份轉讓方式可按協議約定執行,允許其管理團隊以國有出資基金投資額的10%為上限跟投。“科大硅谷”引導基金管理團隊應滿足考核要求、嚴格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但仍產生投資損失的,給予最高 50%的風險容忍度,超出部分,以相關基金管理機構所取得的管理費用和獎勵資金為限進行彌補。
25.實施股權投資獎勵。對注冊在“科大硅谷”、總投資額 80% 以上投資于“科大硅谷”項目且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機構,其個人合伙人投資收益、分成收益、股份轉讓收益部分,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按其形成的省市財力貢獻給予等額獎勵,每人最高500 萬元。
26.鼓勵商業銀行創新信貸服務。設立“科大硅谷”中小微企業白名單,將企業" 白名單"庫納入"政信貸 "支持范圍,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支持。政府性擔保機構擔保費率不高于1%/ 年,按照擔保額的1%給予擔保機構保費補貼。對商業銀行、政府性擔保機構"政信貸 "業務項下的純信用貸款和擔保類貸款,分別給予80%和70% 的風險補償。
27.推動“科大硅谷”公益事業發展。設立專項基金,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科大硅谷”建設。對于為“科大硅谷”建設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社會組織及相關個人,按照相關政策予以褒獎。將企業發生的用于資助“科大硅谷”建設的公益事業捐贈支出視同企業研發投入,按照有關規定參照公益捐贈享受有關優惠待遇。
七、附則
28.享受政策范圍。享受政策主體為獨立法人的企事業單位,符合“科大硅谷”項目入庫標準,且須納入“科大硅谷”范圍內,依法合規申請政策支持;重大項目" 一事一議"支持經費可從本政策每年專項資金預算中切塊安排。本政策與其他市級財政政策同類條款不重復享受,享受"一事一議 "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其他條款。
29.合規享受政策。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3 年內不予受理市級各類政策項目申報。
30.相關實施說明。本政策自2022年 6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 年。建立"科大硅谷"內優勢政策快速響應機制,每年根據施行情況,報經 "科大硅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對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各有關縣(市)區、開發區根據本政策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支持 "科大硅谷"建設政策體系。本政策由" 科大硅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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