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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沙市外貿促進資金申報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
2、在長沙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健全,未列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湖南長沙)失信“黑名單”;
4、同一項目不得重復和多頭(多部門)申請;
5、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二、長沙市外貿促進資金申報補貼獎勵標準及申報材料
(一)支持中小微外貿企業開展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
1、支持方式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外貿企業出口便利優惠融資辦法的通知》(湘財外〔2018 〕9號)文件,對2021年 7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期間“中小微外貿企業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辦法”項下長沙市所轄擔保公司的擔保費(年化費率不超過 2%)按50%的標準給予補貼;對中小微外貿企業開展“中小微企業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辦法”項下的出口訂單融資,給予融資貸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過 4.35%)不超過5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上限為10 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擔保公司提供材料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擔保公司為長沙市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的業務明細表(含融資擔保金、企業繳納擔保費用,減免擔保費用等);
5)與長沙市中小微外貿企業簽訂的擔保融資合同復印件;
6)中小微外貿企業繳納擔保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付款憑證等)等復印件;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資料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銀行為長沙市中小微外貿企業提供“出口無資產抵押擔保融資業務”的明細表及銀行蓋章確認表;
5)參加出口訂單融資的合同,利息支付的合法憑證(發票、付款憑證)等復印件;
6)2021、 2022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支持外貿供應鏈平臺建設
1、支持方式和標準:對2022年進出口業績達到 1億美元,貿易項下融資貸款額度達1億元,2022 年服務企業數量達到10家(含)以上的外貿供應鏈平臺企業,對其在2022年貿易項下的融資貸款利息(年化利率不超過 4.35%)給予不超過50%的貼息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上限為200 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
(4)服務企業匯總表及與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
(5)2022 年貿易項下融資貸款利息匯總表;
(6)2022 年貿易項下各銀行融資貸款利息明細表,需由相應銀行加蓋公章(附件3);
(7)貿易項下融資合同或融資產品合同或申請書等、向銀行提供的放款申請書、 2022年發生的貿易項下的融資貸款對應的利息回單復印件;
(8)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包含2022 年貿易項下融資貸款金額、貸款用途和貸款利息)
(9)2022 年度進出口額達到1億美元的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4)、 2022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10)2022 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11)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支持外貿企業開展產品境外認證
1、支持方式和標準:2021年實現外貿業績的企業開展管理體系認證、產品境外認證、境外專利申請和境外商標注冊,并在 2021年獲取相應資質,對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每1.5萬予以1 萬元的支持,單個企業單個項目支持上限為5萬元,最多支持6個項目。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
(4)簽訂合同復印件;
(5)合同簽訂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認證項目還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6)企業所獲證書或相關資質的復印件;
(7)所發生的費用匯總表(包括費用名稱、時間、金額等);
(8)實際發生費用的發票復印件;
(9)銀行付款憑證的復印件(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10)凡外國文字的文件須提供中文翻譯;
(11)2021 年度進出口額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4)、2021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12)2022 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13)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支持外貿企業國際市場開拓
1、支持方式和標準:
(1)線上推廣營銷:對2022 年實現外貿業績的企業利用海外知名搜索引擎、獨立站、社交媒體及專業的電子商務推廣平臺等線上推廣營銷的服務費和推廣費予以支持,服務費和推廣費每1.5萬予以1 萬元的支持,單個企業單個項目支持上限為5萬元,最多支持2個項目。
(2)廣交會:對2022 年實現外貿業績的企業參加第131屆、132屆線上廣交會制作 VR和參展樣品的3D圖片等為線上展廳布置產生的費用給予不超過70% 的支持,單個企業支持上限為1.5萬元。
(3)線上展會:對2022 年實現外貿業績的企業參加2022年線上展會的展位費給予不超過70%的補貼,單個企業單次展會不超過 1.5萬元,最多支持4個展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線上推廣營銷: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2022年當年發票復印件,與海外營銷平臺或代理機構簽訂的服務意向(或協議)復印件和銀行付款憑據復印件;
5)2022年度進出口額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 4)、2022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6)2022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廣交會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合同復印件;
5)發票復印件及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
6)線上廣交會需提供:3D或 VR展示用于廣交會的證明材料(如照片或網頁截屏圖片等) ;
7)2022年度進出口額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 4)、2022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8)2022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線上展會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4)參展合同復印件及相應發票復印件;
5)銀行付款憑證(用外匯支付的須提供付款日外匯匯率相關證明);
6)能體現企業線上參展的證明材料;
7)2022年度進出口額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 4)、2022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8)2022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五)支持外貿企業應對匯率風險
1、支持方式和標準:對2022年實現外貿業績的企業通過合理運用遠期結匯、人民幣外匯期權、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等金融衍生品管理匯率風險的而產生的手續或服務費,給予不超過總費用 30%的支持,單個企業支持不超過10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
(4)與銀行簽訂的協議或合同;
(5)銀行出具的交易確認書等相關材料;
(6)2022 年手續或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或支付憑證;
(7)2022 年度進出口額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4)、2022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8)2022 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支持外貿企業開展AEO高級認證
1、支持方式和標準:對2022年實現外貿業績的企業 2022年通過海關AEO高級認證的企業,在認定過程中,為完善自身信用體系建設所產生的咨詢輔導費、體系建設費、委托業務費等服務費用給予不超過 50%的支持,單個企業支持上限為15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資金申報表(附件1 );
(2)營業執照復印件、海關注冊登記證書或備案回執復印件;
(3)信用承諾書(附件2 );
(4)AEO 高級認證證書復印件;
(5)與第三方簽訂的輔導服務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
(6)體系建設等系統購買或開發簽訂的合同、發票及銀行支付憑證;
(7)2022 年度進出口額相應證明材料:進出口額匯總表(附件4)、2022年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8)2022 年度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七)支持企業參展第五屆進博會
1、支持方式和標準:對在長沙市依法注冊、在稅務部門登記納稅并由省、市商務部門組織參加2022 年第五屆進博會且在展館內開展采購對接、投資促進、人文交流活動的參展企業,所開展采購對接、投資促進、人文交流活動產生的場地費、特裝費、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補貼,單個企業支持上限為10 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申報表(附件1 );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2022 年完稅證明(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5)場地費、特裝費、長沙往返上海展品運輸費發票復印件(發票時限為 2022年10月-11 月);
(6)信用承諾書;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展位彩色圖片或展品運輸協議等佐證材料)。
三、長沙市外貿促進資金申請程序和時間要求
(一)項目申報
申報單位需進入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進行項目申報,項目申報日期不少于20個工作日。申報單位按照規定的申報格式填報項目基本信息、項目單位基本信息及項目績效目標,并根據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上傳相關電子文檔,同時向項目所在區縣(市)、園區商務、財政部門遞交相關申報紙質資料(按資料清單的順序編制目錄膠裝成冊,加蓋公章,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提交至市級部門,一份留存在區級部門)。提交的紙質資料須與平臺電子文檔保持一致。企業在平臺申報及紙質資料提交時間自 2023年3月20日到 2023年4月17 日17時,逾期未上報的不予受理。
(二)項目初審
申報企業所在區縣(市)、園區商務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在企業申報截止后15個工作日內正式行文報送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并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初審操作。逾期未上報的不予受理。
(三)部門審核
市商務局對區縣(市)、園區提交的項目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合格的項目提交第三方評審。
(四)第三方評審
市商務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審核通過的材料進行評審,評出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
(五)政府審定
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第三方評審意見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請市政府批準。
(六)結果公示
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將經市政府批準的資金分配方案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長沙市商務局門戶網上公示。公示期滿后,由市商務局出具公示情況說明。
(七)集中撥付
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資金使用單位,項目申報及資金撥付原則上每年度組織一次。
(八)績效評價
市商務局、區縣(市)、園區商務部門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四、長沙市外貿促進資金其他相關要求
1、各區縣(市)、園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申報組織和初審工作,初審時應嚴格把關,確保申報項目符合要求,如因初審把關不嚴導致項目虛報等問題,將予以問責,并由項目所在區縣(市)、園區負責追回資金。區縣(市)、園區商務主管部門應配合做好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
2、各申報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進行申報,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各類財政資金,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如發生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獲得資金支持的申報單位應配合做好績效評價。
3、各區縣(市)商務部門將初審文件(附電子版)和膠裝申報資料一式一份于2023 年5月9日前上報至長沙市商務局。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