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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1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的通知》(皖農科函【2021】395號)文件精神,為實施好我縣2021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現將培訓機構申報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培訓任務
長豐縣2021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任務500人,其中:經營管理型300人(新型農業經營管理型和服務主體帶頭人100人,開設2個班,每班50人;農村創新創業者100人,開設2個班,每班50人;產業發展帶頭人100人,開設2個班,每班50人);專業生產型人員100人,開設草莓標準化技術栽培、稻蝦共生種養技術培訓各1個班,每班50人;技能服務型人員100人,開設農業企業電商應用培訓、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暨美麗鄉村建設培訓各1個班,每班50人。擬遴選6-7家培訓機構。
二、申報培訓機構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農民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原則上屬新型生產經營主體的必須具有市級以上示范稱號,且有連續三年以上培訓經驗;
3、具有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必要的培訓場所、專兼職專業教師、現代教學設備和實踐實訓基地。實訓基地的產業或產值達到一定規模,在當地有示范及帶動作用,并具備開展現場教學、實踐操作等基本設施條件;
4、具備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實訓基地和跟蹤服務能力等;
5、熟悉農民教育培訓特點,具有農民培訓工作經驗和較好的業績;
6、能夠圍繞農民需求開展培訓,并且在以往的各類培訓中未出現違規現象;
7、愿意在主管部門指導下,認真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遵守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及資金管理規定,服從辦班層級、人數安排,接受縣主管部門對培訓過程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申報材料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自主申報,申報材料主要有:
1、申請認定報告;
2、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培訓資質(辦學許可或培訓、推廣職能)復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近2年農民培訓工作總結;
6、2021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工作初步安排(包括學員遴選辦法、培訓內容安排、培訓地點確定、培訓教師選擇、培訓教材使用、培訓時間段安排、教學計劃、培訓制度建立、實踐實訓基地建立情況、跟蹤服務能力。按培訓規模,每培訓10人,至少需要安排一名農技人員跟蹤服務等)。
四、培訓機構認定程序
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申報遴選公告——培訓機構自愿申報——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評審——評審結果公示,公示無異議,由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省、市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五、申報時間
申報材料一式2份報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名時間:2021年 4月25日—4月29日,逾期不再報名。
長豐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機構申報免費咨詢:0551-65300128
2021年長豐縣遴選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機構評分細則
根據縣農業農村局《關于2021年長豐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機構申報遴選工作的公告》的規定,為做好今年我縣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訓機構的選定工作,特制定如下評分細則。
總分100分。
一、辦公場地及設施
(一)確定方法:自有產權證書復印件或辦公場地租賃協議、辦公室照片。
(二)分值:6分;
(三)評分指標:
1、有自有固定場地或租賃場地(租期到2021年 12月31日)的得2 分,無固定場地或租賃期低于2021年12 月 31日的不得分;
2、有入網的辦公電腦的得2分,無辦公電腦的得 0分;
3、有培訓資料保存所需檔案柜等硬件的得2分,無檔案柜得 0分。
二、培訓場地
(一)確定方法:自有產權證書復印件或辦公場地租賃協議、培訓場所照片。
(二)分值:8 分;
(三)評分指標:
1、有培訓所需最低能容納50名學員的培訓場地,桌椅數量在 50套以上的得4分,少于50 套的得0分;
2、有培訓所需的電腦、音響、麥克風、投影儀等硬件的得4分,每缺一項扣 1分。
三、組織保障
(一)確定方法:查看各機構上報的申報材料;
(二)分值:10分;
(三)評分指標:
固定工作人員保障:申報單位需有由分管領導牽頭,3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的培訓工作班子,并有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經費、車輛、照相攝像設備等。有保障的,得 6分;缺一項的,得4分;缺二項及以上的,得0 分;
四、實踐實訓基地條件
(一)確定方法:查看各機構上報的申報材料。
(二)分值:12分。
(三)評分指標:
1、基地的產業與培訓機構申報的培訓類型和培訓專業一致;具有使用基地實踐實訓的協議;每個專業不少于二個實訓基地,滿足基本條件的得2 分,每增加一個實訓基地得 1分,最高得4分,沒有不得分。
2、在當地有示范及帶動作用,基地產業規模超過新型農民學員遴選最低標準兩倍及以上,屬于市級及以上示范單位。以上條件都滿足的,得4 分;有一項不符合的,扣 2分,扣完4分為止;
3、具備開展現場教學、實踐操作等基本設施條件,如,場地、桌椅、音響、麥克風等。以上條件都滿足的,得4 分;有一項不滿足的,扣 2分,扣完4分為止。
五、實施方案
(一)確定方法:查看各機構上報的申報材料;
(二)分值:20分;
(三)評分指標:
包括學員培訓內容安排、培訓地點確定、培訓時間段安排、教學計劃、培訓制度建立、跟蹤服務能力等。缺一項,扣3分,扣完為止。
六、培訓教師
(一)確定方法:查看各機構上報的申報材料;
(二)分值:14分;
(三)評分指標:
查看各機構申報材料中每期培訓班的課程安排表。每期培訓班必須有省級專家授課(專家為省農委皖農教函〔2019〕 724 號公布的全省基層農技人員能力提升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師資庫成員名單中成員),有1名的得 8分,有 2名及以上的,得 10分;沒有省級專家的,不得分。培訓教師須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七、陳述和回答提問
(一)確定方法:申報機構負責人陳述和回答項目評審組成員的提問等內容;
(二)分值:30分;
(三)評分指標:
申報機構負責人就如何組織實施培訓(7分);如何跟蹤服務( 7 分);如何確保培訓符合項目規定(8分);如何規范使用獎補資金( 8分)等進行陳述和回答評審組成員的提問。
八、加分項
連續兩年作為培訓機構被上級隨機檢查的,加1 分,檢查結果良好的加 2分,在實施培訓工作中有典型做法,被省民生工程網站宣傳的加2 分,被市民生工程網站宣傳的加1 分,被縣民生工程網站宣傳的加0.5 分。
九、評審程序
1、評審工作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在市縣農業農村局專家庫中抽取5-7 名專家組成評審組。
2、評審工作堅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培訓機構自主申報的基礎上,評審組通過實地查看、材料評審、機構申述,對各培訓機構逐一現場評分。匯總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求出的平均分就為該機構的最終得分。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淘汰原則,總得分 80分以下淘汰(不含80分)。 每家培訓機構允許最多申報 2個班,評審得分前3 名培訓機構優先安排,其中得分最高的培訓機構滿足申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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