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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政策項目內容
( 一) 標準化菜市場(含城鄉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各地開展菜市場及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與 升級改造,優先支持脫貧縣與革命老區以及部分示范性與服務能 力強的項目.對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每個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 資30%且不超過4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
(1) 申報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 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2) 2021 年7 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國家、省 級政策支持的項目;(3) 項目建設改造符合商務部印發的《標 準化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和驗收規范》 要求,市場面積在1500平方米以上(脫貧縣與革命老區以及人 口較少的邊遠山區,應不少于800平方米) ;(4) 建設項目符 合當地有關規劃;(5) 符合支持范圍的單個市場建設改造投資 總額應超過60萬元.
3. 申報材料:
(1) 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 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市場簡要情況、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經濟和社會效益等) 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
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
(3) 項目投資明細以及項目建設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等復印件;(4) 有關部門批準建設以 及項目工程驗收報告;(5) 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復印件 ;(6) 出現農產品"賣難"問題和發生重大自然災害等突 發事件時,積極配合各級政府做好應急保障工作承諾函;(7) 市場內外實景和內部有關建設部位的照片(注明地址、市場名 稱) .
(二) 特色商業街區培育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各地圍繞優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 打造智慧街區等升級改造特色商業街區。對當年新認定的"安徽 特色商業街區"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對已認定的"安徽特
色商業街"開展的進一步升級改造(包括提升夜市品質) 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費用) 30% 且不超過60萬元的補助 ;對 街區圍繞提升消費集聚效應和影響力而統一組織策劃的營銷活 動,給予不超過活動總費用30%且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 申報單位應為已由省商務廳組織認定的"安 徽特色商業街區"且由街區建設運營方申報;(2) 2021 年7 月 1 舊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國家、省級 政策支持的項目;(3) 符合支持范圍的投資(費用) 總額應超 過60萬元。
3.申報材料:(1) 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 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街區簡要情況、主要建設<活動> 內容、項目社會及經濟效益等) 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 項目投資(費用) 明細以 及項目建設和費用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等;(4) 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章) ;(5) 項目建設、活動有關的實景照片。
(三) 城鄉商貿物流設施建設改造和物流標準化推廣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我省大型物流企業及商貿流通企業圍繞發 展集約化配送、促進標準托盤循環共用以及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 平等,建設改造城鄉配送中心、公共服務平臺以及推廣應用標準 化托盤(含購置1.2m*1.0m托盤和相匹配的托盤籠、周轉箱或筐、 叉車、運輸車等設備) ,優先支持大型商貿流通企業建設具有集中采購和跨區域配送能力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集散中心,配備預
冷、低溫分揀加工、冷藏運輸等冷鏈設施設備。對符合以上要求 的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且不超過7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 申報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 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2) 2021 年 7 月 1 舊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國家、省級 政策支持的項目;(3) 建設項目符合當地有關規劃;(4) 符合支
持范圍的項目投資總額應超過60萬元。
4. 申報材料:
(1) 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 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簡要情況、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社會及經濟效益等) 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 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 項目投資(費用) 明細以及項目 建設及費用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等;(4) 物流 設施新建項目應提供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文件以及項目工程驗收 報告;物流標準化項目應提供購置托盤及相關設備清單,并注明 設備型號、尺寸及采購時間等;(5) 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 營業執照復印件 ;(6) 建設項目內外實景和主要設施設備的照 片。
(四) 市場主體及商業品牌培育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各地進一步壯大市場主體及加強商業品牌 建設.對2022年批發業和零售業零售額分別達到10億元及以上 的、住宿業和餐飲業營業額分別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且增速超過
10%的大型限上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對便利
店、超市(含生鮮超市) 品牌連鎖企業在申報期內新設直營連鎖 店分別達到20家、10家及以上的,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30% 且不超過40萬元的補助;對已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 號"企業在申報期內新設直營連鎖店達5家及以上的,給予不超 過項目總投資30%且不超過40萬元的補助;對已認定的"中華老 字號"、"安徽老字號"企業參加由省商務廳或省老字號協會統一 組織的以傳承傳統文化為主題的"老字號"展銷會且原則上有8 家以上企業參展的,給予參展企業每個標準展位不超過1萬元且 單個企業累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含展位、布展和宣傳資 料費) ;對餐飲企業新增單店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或在申報期 內新設直營網點達到10家及以上的,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 30%且不超過40萬元的補助;對申報期內獲評國家綠色商場的 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對家政品牌企業升級完 善信息管理系統、增添專業服務設備、新開設和升級改造服務門 店 ( 點) 以及為家政服務人員繳納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 業保險費以及商業保險費) 等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費 用) 30%且單個企業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對由我廳歸口且在 申報期內已批準發布的商貿服務業國家行業標準和省級地方標 準,對其牽頭編寫單位(第一起草單位) 按照每個標準分別給予 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對列入省級以上商貿服務業標準化試點 項目計劃且在申報期內評估合格的試點項目,給予不超過20萬 元的補助;對承辦2021年全省商貿服務業技能競賽活動的各行業牽頭單位,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2.申報條件:(1) 申報單位應符合《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 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所列條件;(2) 2021年7月 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完工投入使用且未享受過國家、省 級政策支持的項目;(3) 品牌連鎖企業應實行統一形象標識、 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 統一物流配送。便利店指以經營鮮食商品和日用品為主的小型綜 合零售業態,不包括水果店、生鮮店、烘焙店、藥店等經營專門 商品的小型零售店;超市指以銷售食品、日用品為主,滿足消費 者日常生活需要的綜合零售業態,單個門店建筑面積應不少于 200平方米;餐飲企業新設直營網點建筑面積應不少于100平方 米 ;(4) 家政品牌企業為本文件下發前在商務部家政服務信用 信息平臺審核通過企業且通過人臉識別授權家政員300人以上;
(5) 技能競賽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總工會 共青團安徽省委安徽省婦聯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安徽省商貿 服務業技能競賽的通知》(皖商辦服函〔2021〕 80 號) 明確的 省級大賽項目承辦單位。
3.申報材料:(1) 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 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簡要情況、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社會及經濟效益等) 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法人 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 項目投資(費用) 明細以及項目 建設及費用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等;(4) 限上企業補助項目須提供企業2021年、2022年年度經營報表(加蓋 企業印章) ;品牌零售、餐飲連鎖企業新設門店項目須提供門店 營業執照、房屋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明復印件;老字號展銷會 項目須提供展會主辦方有關活動文件和展位合同復印件、省老字 號企業協會出具的參展證明材料;商貿服務業標準制定項目須提 供有關部門批準發布公告及相關標準文件;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 目須提供市場監管部門試點評估合格文件;(5) 加載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6) 項目建設、活動有關的實景 照片 ;(7) 其他有關實證性材料.
( 五) 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平臺建設項目
1.支持內容:支持設區市重要產品追溯平臺建設(2021年已 享受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享受). 對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按 《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指南(試行) 》標準完成市級重要 產品追溯平臺建設的設區市,給予一次性工作支持獎勵30萬元, 主要用于平臺日常運維、業務培訓等相關業務支出。
2.申報條件:(1) 設區市政府出臺開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 建設的文件 ;(2) 依據國辦發〔2015〕 95號、皖政辦〔2016〕 16號等文件,對照《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指南(試行) 》
(商辦秩函〔2018〕 205號) ,制定出臺當地重要產品追溯體系 建設工作方案 ;(3) 完成當地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并組織 通過驗收,與省級平臺溝通成功,追溯數據能夠實時上傳;(4) 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所需經費由當地財政安排支出。
3.申報材料:(1) 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 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含主要建設內容等) 及對申報材料真 實性的承諾書(法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 以當地政府 名義出臺的有關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文件;(4) 重要產品追 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招投標文件、財政資金安排證明、項目驗 收通過報告等 ;(5) 其他有關實證性材料.
( 六) 消費促進項目
1.支持方向:對設區市商務部門牽頭組織承辦的促消費活 動,在活動的策劃和宣傳方面予以支持.對符合相關要求的活動, 每個給予不超過活動總費用30%且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用于
主要參與企業在促消費活動策劃、宣傳方面的業務支出補助。
2.申報條件:(1) 項目申報單位為設區市商務部門;(2)2021 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已完成且未享受過國家、省 級政策支持的促消費活動項目;(3) 申報的促消費活動項目應為 商務部門組織的"皖美消費"系列促進活動;(4) 符合支持范圍的 活動費用總額應超過40萬元。
3.申報材料:(1) 省級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2) 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促消費活動基本情況及活動取得的成效 等) 及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3) 促 消費活動費用明細以及活動策劃宣傳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 票復印件等;(4) 促消費活動方案、通知及參與企業名單;(5)
促消費活動啟動儀式現場照片。
( 七) 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項目
支持各市按照《安徽省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試點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積極開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建設。 各市可將省級安排的試點支持資金與本級資金統籌使用,支持符 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按照當地確定的試點方案實施一刻鐘便民生 活圈項目建設,優先支持補齊設施短板、豐富商業業態以及提升 服務能力等項目,特別是基本保障類業態.資金安排根據各地試 點工作進展具體情況確定。當地試點建設項目已享受國家、省級 其他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二、有關要求
(一) 各市及省直管縣商務部門應強化專項資金管理責任, 嚴格把好項目初審關,會同財政部門對照文件要求,認真組織轄 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并對申報項目進行材料審核和實地核
查,擇優篩選推薦,出具初審意見(省屬企業直接申報).
( 二) 專項資金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和信用審查制.項目申 報單位應實事求并對信用狀況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各地商 務部門依據《安徽省商貿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皖 財企〔2020] 170號)、《安徽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暫行辦法》和 《安徽省嚴重失信企業聯合懲戒暫行辦法》(皖市監發〔2018〕
15號) 有關規定,對申報單位開展信用審查.
(三) 各地須于4月20日前將初審轉報文件、涉企項目匯
總表、申報材料報省商務廳.所有項目申報材料需 A4紙打印, 建立目錄,按順序排放,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申報 單位、初審單位需自行存檔備查).
( 四) 對推薦項目省級審核通過率偏低、省級審核中發現項 目弄虛作假的地區,在下一年度適當降低該地區申報項目政策補 助標準;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單位,將按《安徽省商貿流 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皖財企〔2020〕 170號) 規 定進行處理。
( 五) 各地商務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加強專項資金績效管 理,參照《省級流通業發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見附件), 進 一步完善本地區年度績效目標設置,認真做好績效監控,切實提 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省級專項資金兌現文件需在6月10日前 下發,各地務必在6月底前將資金撥付到位,并加強對支持項目 的后續跟蹤指導,確保項目實施效果,于12月31日前向省商務 廳、省財政廳報送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及績效情況總結(主要包括 政策資金兌現、支持項目實施和經濟社會效益以及績效管理等情 況).
( 六)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單位收到資金后,應按國家財務、 會計制度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如實 向屬地商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報送項目執行、資金使用和效益 評價材料,并自覺接受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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