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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21〕8號)及《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支持智慧城市建設)實施細則》(合數〔2021〕57號)文件相關要求,現將支持智慧城市建設政策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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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類別
1.建設感知終端
2.智慧城市創新應用
二、具體要求
1.本次申報線上線下同步開展。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于7月28日前提交至所在區數據資源局,電子版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 (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選中擬申報政策按要求填報。
2.區數據資源局在線上線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出具推薦書在2021年7月30日前統一報送至市數據資源局。
3.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一正一副),A4紙裝訂成冊,書脊注明申報類別、申報主體;電子版要求一份完整的docx格式,一份完整的PDF格式(加蓋公章),以“申報類別-申報主體”格式命名并上傳至“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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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支持智慧城市建設)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21〕8號)文件精神,規范支持智慧城市建設產業政策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等不享受支持智慧城市建設產業政策各條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
二、申報、審核程序
支持智慧城市建設產業政策各條款項目申報和審核按“企業申報、部門初審、聯合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等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1)申報時間。
具體申報時間以市數據資源局在部門官網和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中發布的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市數據資源局將不再受理。
(2)申報方法。
1.企業申報主體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已注冊過的企業直接登錄即可);
2.企業對照自身經濟類型及發展實際,了解相關政策條款,并詳細閱讀實施細則,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
3.企業關注市數據資源局官網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填報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部門初審意見。
(3)審核流程。
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分配的用戶名登錄信息系統,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后,提交市數據資源局擇優評審,市數據資源局將審核結果提交聯合審核小組,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聯合審核。聯合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市數據資源局網站、市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和《合肥日報》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數據資源局報市政府審批,并在系統中上傳審核結果。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5個工作日內,根據預算安排,將政策資金預算撥付至市數據資源局,由其撥付相關項目單位。
三、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1)建設感知終端。對建設感知終端,擇優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為社會資本投資;
2.在本市投資建設感知終端及支撐感知終端的信息系統,包括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務、社會服務等領域;
3.申報項目于2020年建設完成,具有一定的社會、經濟效益或者創新意義。
申報材料:
1.合肥市支持智慧城市建設政策(建設感知終端)財政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
2.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出具報告的審計機構需提供近三年行業資信證明,報告中需明確項目資金來源、未獲得政府投資并附投資明細表,報告后附與明細表對應的合同、發票<抵扣聯>、付款憑證<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等證明材料);
3.體現申報項目整體情況的相關支撐材料(可根據項目實際選擇提供如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研究、建設方案、技術方案、招投標文件、驗收報告、所獲榮譽、感知終端采集數據向社會或政府開放或共享的證明材料等);
4.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5.“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業查詢截圖;
6.申報企業承諾書(見附件3);
(2)智慧城市創新應用。對運用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開展智慧城市應用場景創新項目投資300萬元以上的,擇優按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市級大數據企業;
2.申報項目為社會資本投資,且投資額300萬元以上的智慧城市創新應用;
3.項目于2020年1月1日至本細則印發之日上線運營并在合肥市取得一定的應用成效;
4.項目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并具有一定創新領先意義。
申報材料:
1.合肥市支持 智慧城市建設政策(智慧城市創新應用)財政資金申請表 (見附件2);
2.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出具報告的審計機構需提供近三年行業資信證明,報告中需明確項目資金來源、未獲得政府投資并附投資明細表,報告后附與明細表對應的合同、發票<抵扣聯>、付款憑證<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等證明材料);
3.申報項目中應用的企業自主知識產權證書掃描件(限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4.體現申報項目應用情況的相關支撐材料(包括不限于媒體報道鏈接、軟件使用鏈接、產品演示視頻或圖片、用戶使用報告、項目成交合同等);
5.體現申報項目整體情況的其他支撐材料(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提供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研究、建設方案、技術方案、招投標文件、驗收報告、所獲榮譽等);
6.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7.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證書掃描件;
8.“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業查詢截圖;
9.申報企業承諾書(見附件3);
四、附則
1.企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2021年各項獎補資金的單位須提交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項目;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申報企業(單位)須書面承諾同意(附件3)相關政府部門查詢驗證其納稅、社會保險繳納、銀行貸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關內容。
2.本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各類專項政策與本政策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本細則由市數據資源局負責解釋。
4.本細則自2021年6月10日起印發執行,有效期1年。
附件: 1.合肥市支持智慧城市建設政策(建設感知終端)財政資金申請表;
2.合肥市支持智慧城市建設政策(智慧城市創新應用)財政資金申請表;
3.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附件1
合肥市支持智慧城市建設政策
(建設感知終端)財政資金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
年月日 |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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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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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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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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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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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近一年經營情況 |
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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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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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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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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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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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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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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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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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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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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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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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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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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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簡要闡述項目建設主要內容、投資概況、項目建設效益等有關情況,不超過1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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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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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開發區 數據資源部門審核結果 |
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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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部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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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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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肥市支持智慧城市建設政策
(智慧城市創新應用)財政資金申請表
申報單位(蓋章): |
年月日 |
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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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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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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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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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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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近一年經營情況 |
資產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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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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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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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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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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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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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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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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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 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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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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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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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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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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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情況 |
(列明相關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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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簡要闡述項目建設主要內容、投資概況、自主知識產權應用、核心技術研發和項目應用水平等有關情況,不超過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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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字: |
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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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部門審核結果 |
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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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部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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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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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合肥市數據資源局:
本單位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鄭重承諾:申報2021年度產業政策項目資金所報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實、準確、合規,申報項目符合政策要求。本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本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申報材料如有不實之處或違反相關規定,本單位愿意承擔相關責任并接受合肥市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等相關規定的處理。如申報成功,保證資金使用合法合規。
本單位同意相關政府部門查詢驗證本單位納稅、社會保險繳納、銀行貸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關內容。
特此承諾。
單位名稱(公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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