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設科技創(chuàng)新攻堅力量體系關于“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決策部署,根據科技部等9部門印發(fā)《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國科發(fā)區(qū)﹝2020﹞128號)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機制和模式,進一步激發(fā)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經試點工作主管單位協商一致,現就申報試點單位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安徽省政策咨詢:198 5510 8681 0551-65300518
一、試點單位條件
1. 試點單位應為安徽省設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2. 優(yōu)先在合蕪蚌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所屬區(qū)域內選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為試點單位,統籌全面創(chuàng)新改革試點任務,形成政策合力。
3. 試點單位應建立比較完善的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設置專門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部門,并配備相應工作人員。
4. 試點單位應具備較強的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具有應用推廣前景的高質量科技成果儲備。
5. 試點單位應具備一定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經驗,形成典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案例,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
二、試點工作程序
1. 請有意向且符合上述條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參照《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工作方案編制提綱》 (附件1),編制本單位試點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報至省科技廳。
2. 省科技廳會同省發(fā)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jiān)管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聯合審議,確定試點單位名單,啟動試點工作。
三、有關工作要求
1. 申報試點單位要根據《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國科發(fā)區(qū)﹝2020﹞128號)要求,編制本單位試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決策機制和轉化收益分配機制。充分發(fā)揮專業(yè)化技術轉移機構的作用,強化對本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的全過程管理和服務,探索賦權后科技成果轉化的新路徑和新模式,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及時向省科技廳和主管部門報告試點年度工作情況,并進行賦權成果備案。
2. 確定試點單位的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單位的指導和支持,健全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制定勤勉盡責的規(guī)范和細則,負責督促試點單位完成工作。
3. 省科技廳將會同試點工作主管單位加強對試點單位的統籌指導,適時組織第三方對試點單位開展跟蹤監(jiān)測與績效評估工作,對形成的一些好的經驗做法,進行復制推廣,總結形成改革新舉措。
4. 申報試點單位請于 8月31日前 將試點工作方案報送至省科技廳。聯系人:陳鵬,成果轉化與區(qū)域創(chuàng)新處。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