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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人才興皖工程加快打造人才發展和創新高地工作會議精神,支持制造業企業通過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任務招才引智,根據省4.0版人才政策,現就制造業“揭榜掛帥”招才引智專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第二批完成制造業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任務企業。
(二)承擔攻關任務人才團隊中,必須有一人(含一人)以上屬于《安徽省高層次人才分級分類目錄》中規定的A、B、C、D、E層次的人才。
二、申報材料
(一)企業所完成攻關任務的資金專項審計報告。
(二)攻關任務人才團隊情況。
1.人才團隊組成情況(包括職稱、畢業院校及學位、合作方式、承擔攻關任務分工等)。
2.企業通過攻關任務招引人才情況(指在攻關期間新引進的人才,包括正式工作和協議合作等多種方式)。
(三)證明材料
1.高層次人才情況登記表。
2.高層次人才證明材料。
3.其他人才證明材料。
4.企業與人才簽訂的正式工作合同復印件(如簽訂的是合作協議,協議上需注明人才為企業工作起止時間、工作內容、企業支付給人才的費用等信息)。
5.企業支付給人才的薪酬、社保或合作經費等證明材料。
(四)承諾函
三、有關要求
(一)專項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錄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點擊“企業云”服務平臺,選擇“數據報送入口”登錄(未注冊企業先注冊),進入“2024年制造業‘揭榜掛帥’招才引智”模塊進行填報,上傳相關材料,經縣級相關主管部門初審、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復審后上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項目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8時至2024年3月18日24時,縣級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3月20日24時,市級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3月22日24時。
(二)請各市經信局通知相關企業,做好申報指導和審核工作,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申報。
附件4:安徽省高層次人才分級分類目錄
一、A類(國內外頂尖人才)
1.諾貝爾獎(物理學、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經濟學獎);沃爾夫獎;圖靈獎;菲爾茲獎、阿貝爾獎;普利茲克獎等在國際有重要影響力的獎項獲得者。
2.中國科學院院士(含外籍)、中國工程院院士(含外籍);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前10位國家的國際學術界公認的學術組織機構院士。
3.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4.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近5年國家自然科學、科技進步、技術發明特等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5.國家實驗室主任;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專家組組長、副組長。
6.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國內外頂尖人才。
二、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
1.國家重點人才計劃入選者;中科院引才計劃項目A類入選者;“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2.全球創新指數排名第11—20位國家的國際學術界公認的學術組織機構院士。
3.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何梁何利科技獎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獎獲得者;中國青年科學家獎獲得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4.近5年國家自然科學、科技進步、技術發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國防科技進步、技術發明特等獎第一完成人,國防科技工業突出貢獻獎獲得者。
5.國家研究中心主任;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主任;國家產業創新中心主任;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主任;全國重點實驗室主任;國家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主任;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或專家組主要負責人。
6.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一等獎第一完成人;中國專利金獎第一發明人。
7.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人文社科)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
8.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世界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及其主教練;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梁思成建筑獎獲得者;李四光地質科學獎。
9.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國家文化英才)。
10.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總決賽)等國際頂級體育賽事金牌運動員主(管)教練(且賽事周期內直接培養兩年以上)。
11.高校、科研機構年工資性薪酬200萬元以上的研發人才。
12.經認定符合省主導產業發展需要的世界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指董事長、總經理等);上年度納稅5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且上年度工資性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上的主要經營管理人才(指董事長、總經理等)
13.近5年擔任管理資產(基金)超過300億元(含)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14.近5年累計獲得經證監會備案的省外投資機構投資10億元(含)以上,在皖創業注冊且存續3年以上的企業股東,持股比例不少于10%(含)。
15.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國家級領軍人才。
三、C類(省部級領軍人才)
1.國家重點人才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入選者;中科院引才計劃項目B類入選者;中科院青年創新促進會優秀會員;中科協“求是杰出青年獎”獲得者;享受省級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2.部分全球創新指數排名第21—30位國家的國際學術界公認的學術組織機構院士。
3.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省“黃山友誼獎”獲得者;省級重點人才計劃入選者;省科學技術獎重大科技成就獎獲得者;“安徽省突出貢獻人才獎”獲得者。
4.全國創新爭先獎獲得者;近5年省自然科學、科技進步、技術發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軍隊科技進步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國防科技進步、技術發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國防科技創新團隊負責人、牽頭人或首席專家。
5.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主任;省實驗室主任;省技術創新中心主任;省產業創新中心主任;省制造業創新中心主任。
6.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二等獎第一完成人;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第一設計人;中國質量獎獲得者。
7.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皖江學者”特聘教授;省級特級教師;“江淮名醫”入選者;省名中醫(含國醫名師);省級公共衛生首席專家。
8.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農業部“中華農業英才獎”獲得者。
9.全國技術能手;中國職業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及其主教練;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江淮杰出工匠”入選者;軍隊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獎獲得者;省級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金獎獲得者(博士后)。
10.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負責人;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大項目首席專家;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全國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國家青年文化英才);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獎獲得者;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全國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行業領軍人才;“江淮文化名家”領軍人才;中國工藝美術大師;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長江韜奮獎獲得者;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中國新聞獎、中國出版政府獎等最高等級獎第一完成人。
11.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總決賽)等國際頂級體育賽事第二、三名和亞運會冠軍運動員的主(管)教練(且賽事周期內直接培養兩年以上)。
12.高校、科研機構年工資性薪酬150萬元以上的研發人才。
13.經認定符合省主導產業發展需要的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指董事長、總經理等);經認定符合省主導產業發展需要的世界500強企業任高管的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指總部的副總經理、大洲級區域總裁、首席財務管理人員、首席產品管理人員、首席技術人員等);上年度納稅5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且上年度工資性收入在150萬元(含)以上的任高管的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指總部的副總經理、大洲級區域總裁、首席財務管理人員、首席產品管理人員、首席技術人員等);上年度工資性薪酬200萬元(含)以上的公司高管、研發人員。
14.近5年擔任管理資產(基金)超過200億元(含)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15.近5年累計獲得經證監會備案的省外投資機構投資2億元(含)以上,在皖創業注冊且存續3年以上的企業股東,持股比例不少于15%(含)。
16.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省部級領軍人才。
四、D類(省域拔尖人才)
1.部分全球創新指數排名第31—40位國家的國際學術界公認的學術組織機構院士。
2.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省級重點人才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
3.近5年省自然科學、科技進步、技術發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軍隊科技進步二等獎第一完成人;國防科技進步、技術發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省創新爭先獎獲得者。
4.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省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主任;省企業技術中心主任。
5.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三等獎第一完成人;中國專利銀獎第一發明人;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第一設計人;省專利金獎第一發明人;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獎獲得者;省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6.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第一完成人;省衛生健康杰出人才入選者;“青年江淮名醫”入選者。
7.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科學家;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
8.教授、正高級工程師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才;國(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權威機構排名世界前100名的高校、科研機構)任高級以上管理職務或聘為相當于教授、研究員技術職務人才;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銀獎獲得者(博士后);省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金獎獲得者(博士后);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省級技能大獎獲得者。
9.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第一完成人;“江淮文化名家”青年英才;省級工藝美術大師。
10.亞運會第二、三名和全運會(競技體育項目)冠軍運動員的主(管)教練(且賽事周期內直接培養兩年以上)。
11.高校、科研機構年工資性薪酬100萬元以上的研發人才。
12.經認定符合省主導產業發展需要的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任高管的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指總部的副總經理、首席財務管理人員、首席產品管理人員、首席技術人員等);上年度納稅5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且上年度工資性收入在100萬元(含)以上的中層正職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術、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優勢企業,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節能環保、智能家電等新興產業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優勢企業,省十大新興產業優勢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指董事長、總經理等)。
13.近5年擔任管理資產(基金)超過100億元(含)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14.近5年累計獲得經證監會備案的省外投資機構投資2000萬元(含)以上,在皖創業注冊且存續3年以上的企業股東,持股比例不少于20%(含)。
15.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省域拔尖人才。
五、E類(優秀基礎人才)
1.副教授、高級工程師等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才;未納入C、D類的博士后;權威機構排名世界前100名的高校、科研機構畢業的博士;取得高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能人才。
2.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新一代信息和通信技術、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優勢企業,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節能環保、智能家電等新興產業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優勢企業,省十大新興產業優勢企業任高管的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指公司副總經理、首席財務管理人員、首席產品管理人員、首席技術人員等)。
3.其他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優秀基礎人才。
4.本層次地方人才由各市結合各地實際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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