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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打造通用人工智能產 業創新和應用高地若干政策的通知》(
皖政秘〔2023〕218
號
) (
以下簡稱《若干政策》), 按照《打造通用人工智能產業創新 和應用若干政策實施指南 (試行
)》(
皖科高秘〔2023〕425 號 ) 要求,結合前期摸排情況,現組織2024年第一批政策兌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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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涉及條款
此次兌現涉及條款為《若干政策》第一、二、四、五條中的 “1. 加快智算中心建設;2.降低算力使用成本;4. 集聚數據生產處 理供應商; 8.廣泛招引重點企業;10.舉辦創新應用大賽” , 其他條款另行通知。
二、兌現范圍
符合政策兌現范圍的單位為安徽省內的通用人工智能企業、高校院所以及所在市人民政府,本批兌現項目須發生在安徽省內且時間為2023年 1月1日-2024 年6月15日 (廣泛招引重點企 業類項目由于前期已申報,本次時間從 2023年12月8 日起;集聚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績效獎補范圍為2023年度數據交易額) 。
三、兌現條件
(一) 加快智算中心建設。
1.兌現單位為各市人民政府;
2.已完成的省內智算中心建設項目;
3.新增單體智能算力規模400P (含) 以上的建設項目;
4. 項目所在市實質性參與項目建設,并依法依規通過貸款貼息、運營補貼等方式給予項目建設和運營實際支持;
5. 建成的算力設施在合同約定運行期內不得搬離。
(二 ) 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1.兌現單位為在安徽省范圍內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通用人工智能企業、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
2.算力使用應為企業實際業務需要;
3.算力使用方應通過算力調度平臺統一入口使用安徽省內智能算力;
4.補助范圍不屬于自建自用范疇,即以合資、獨資等方式建 設的智能算力非完全為本企業或關聯企業所用。算力補助量應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算力補助量大于 0 時,才可計算補助:
算力補助量=算力使用量 ( 使用平臺算力量) 一算力被使用量 (接入平臺算力量 ) 。
(三 ) 集聚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
1.兌現單位為各市人民政府;
2.市級補貼的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應為安徽省內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3.市級補貼的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包含數據基礎設施提供 商、數據資源集成商、數據加工服務商、數據治理服務商、數據 產品供應商、數據交付服務商、數據經紀服務商、數據分析技術 服務商、數據咨詢服務商、數據安全服務商、數據人才培訓服務 商、數據合規評估服務商、數據質量評估商、數據資產評估服務商等14類;
4.市級補貼的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2023 年數據交易額應不少于 500萬元。
(四 ) 廣泛招引重點企業。
1.兌現單位為項目所在市人民政府;
2.應為安徽省內引進的人工智能關鍵技術項目,包括人工智 能領域的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統和基礎軟硬件等重點項 目,旨在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企業和團隊開展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
3.招引的重點企業已與所在市 ( 包括縣區 )簽署投資協議;
4.所在市 ( 包括縣區 )已給予項目實際金額補助,如裝修補助等形式的實際金額補助。
(五 ) 舉辦創新應用大賽。
1.兌現單位為參加 2023全國通用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大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優秀獎的企業或團隊;
2.與省內落戶地市 ( 包括縣區 )簽署投資協議,自獲獎之日 1年內將工商、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遷移至安徽省范圍內;
3.按項目獲獎時提交的商業計劃書為基礎,組織實施該項目。
四、兌現材料
(一 ) 加快智算中心建設。
1.各市人民政府 ( 包括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 )及其所屬部 門( 國有企業 ) 與算力建設企業簽訂的合同或制定的建設算力中心方案等,或政府相關批示文件;
2.項目驗收報告 ( 應包括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完成時間、使用芯片型號、數量等信息 );
3.所在市 ( 包括縣區、園區 )財政通過貸款貼息、運營補貼 等方式給予算力建設項目建設、運營補貼支持依據,如銀行轉賬證明等。
(二 ) 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由省算力調度平臺提供,各市審核后一并上報 )
算力調度平臺實際使用情況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算力使用方相關材料 ( 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算力使用項目情況說明、承諾書 );
2.算力租用合同或關聯合同、發票;
3.訂購算力資源產生的區塊鏈存證;
4.其他補充材料。
( 三) 集聚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
1.市政府蓋章的補貼金額和績效情況報告;
2. 市政府蓋章的本市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的補貼清單 ( 附企業名單、單位地址、2023 年數據交易額、補貼金額等 ) ;
3. 市數據資源局、市財政局聯合上報文件。
( 四) 廣泛招引重點企業。
1. 關鍵技術項目證明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發表論 文、所獲榮譽、技術成果檢測情況、應用圖片、服務對象體驗調研報告等 ) ;
2. 投資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包括項目投資方、投資金額、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內容等;
3. 項目所在市給予企業招引和建設項目補助兌現證明文件。
( 五) 舉辦創新應用大賽。
1. 與省內各市 ( 包括縣區) 簽訂的投資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包括項目投資方、投資金額、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內容等;
2. 大賽獲獎證書;
3. 參加決賽時提交的商業計劃書。
五、支持方式
( 一) 加快智算中心建設。
1. 省級每年按照市級實際補助額度的1/3 給予符合條件的市補助;
2. 特別重大的項目,省市采用“一事一議”方式支持。
( 二) 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給予算力使用方不超過算力總支出 20%的補助。
( 三) 集聚數據生產處理供應商。
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對績效評估結果為 “優秀”的市,省級根據市級補貼一定比例給予各市綜合獎補。
( 四) 廣泛招引重點企業。
對引進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關鍵技術項目,省級按照市級 ( 包括縣區) 實際補助金額的 30% 、最高1000 萬元給予項目所在市獎補,用于智能算力建設和招引重點企業。
六、工作要求
1. 請各市人民政府認真組織開展政策兌現工作,于7 月5 日 下午5 點前將推薦函、兌現項目匯總表 ( 見附件 ) 和兌現材料 ( 加 蓋公章 ) 一式兩份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 合肥市馬鞍山路 509號 ) 。
2. 各單位須對推薦的項目嚴格把關,并按照《打造通用人工 智能產業創新和應用若干政策實施指南 ( 試行 ) 》 ( 皖科高秘〔 2023 〕 425號 ) 要求做好管理監督。
3. 今年還將適時組織下一批政策兌現,滿足當前批次兌現條件,逾期未報送的項目不得參加下批次政策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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