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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 導意見》(商辦服貿函C2020:105號)關于培育一批信息技術外包 和制造業融合發展企業的工作要求,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 了《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方案(試 行)》,擬啟動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請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重點企業申報工 作請參照《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方 案(試行)》(附件1)中相關要求和程序開展。各申報企業應及時 提交《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附件2) 及相關申報材料。
二、 各地方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應及時開展遴選和推薦工作。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將本地區 (單位)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匯總編印,形成制造業類 和信息技術外包類兩冊并各印制10份,于2021年12月10日前 報送商務部(9份)、工業和信息化部(1份)。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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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方案(試行)
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 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關于加快服務外包轉型升級的決策部署,按照 《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中 的工作要求,為促進服務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 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以下簡稱重點 企業)是指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服務外包的業務模式,整合相 關資源和服務實現制造過程和產品數字化融合化發展,具有較強 創新能力,對推動我國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 帶動作用的制造業企業或信息技術服務外包企業。
三、 重點企業申報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統籌規劃、 有序推進。
四、 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重點企業評審和確認相 關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 簡稱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集團負責 組織本地區重點企業的申報工作。
五、 申報重點企業的基本條件和標準: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
2、 近三年,每年承接信息技術服務外包(ITO)執行額不低于 5000萬元人民幣。
3、 在制造業信息技術解決方案、數字化服務方面具有核心自 主知識產權的服務產品,有成熟應用的案例,并形成完整業務體系 和發展規劃。
4、 數字化解決方案覆蓋制造業客戶不少于10個。
5、 為制造業行業領域提供數字化解決方案所獲得的收入占本 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20%。
6、 擁有一定數量的與制造業有關的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以 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
7、 擁有一批從事制造業數字化的專業化人才。
六、 申報材料包括:
1、 《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
2、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報表;
3、 本方案第五條有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中的有關數據以各級統計機構、職能部門公開數據 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為準。
上述申報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電子版光盤。
七、 申報程序:
企業向其所在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 按要求上報申報材料。中央管理企業向所在企業集團提出申請并 按要求上報申報材料。
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中央企業集團對企業申 報材料進行審查,按照有關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名單,并將推薦企業 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商務部、工業和信息 化部。
地區生產總值(地區GDP)在5萬億人民幣以上的省份②可推 薦制造業類重點企業、信息技術外包類重點企業各不超過10家, 地區生產總值在3-5萬億人民幣之間的省份③可推薦制造業類重 點企業、信息技術外包類重點企業各不超過6家,地區生產總值在 1-3萬億人民幣之間的省份④可推薦制造業類重點企業、信息技 術外包類重點企業各不超過3家。其他省份可推薦制造業類重點 企業、信息技術外包類重點企業各不超過1家。每個中央企業集 團可推薦制造業類重點企業、信息技術外包類重點企業各不超過 1家。
八、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從行業內遴選專家組成專家 組,委托專家組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評并打分。商務部會同工 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專家組評分和意見進行綜合評議,確定入圍重 點企業名單。
② 注:根據2019年及2020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地區生產總值在5萬億 人民幣以上的省份(含自治區、直轄市)包括江蘇、浙江、山東、河南、廣東。
③ 注:根據2019年及2020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地區生產總值在3-5 萬億人民幣之間的省份(含自治區、直轄市)包括北京、河北、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四川。
④ 注:根據2019年及2020年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地區生產總值在1一3 萬億人民幣之間的省份(含自治區、直轄市)包括天津、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廣 西、重慶、貴州、云南、陜西、新疆。
附件2: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
單位名稱(蓋章):
申 報 日 期:
2021年 月
填寫說明
一、 申報表內容要逐項填寫,內容要真實,表達要明確。
二、 申報表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推薦部門意見及公章。
三、 申報單位對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推薦單位要 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認真審核。一經發現有故意隱瞞、虛 報等行為,將取消申報資格。
四、 格式要求:申報書中各項內容以Word文檔格式填 寫,表格中的字體為小四號仿宋體,其他部分字體為小三號 仿宋體,單倍行距;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附在最后;均用 A4紙雙面打印,于左側膠印裝訂成冊。
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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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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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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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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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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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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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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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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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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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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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性質 |
1.中央管理 2.地方國有集體 3.外商投資 4.民營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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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重點 企業種類 |
1、制造業類重點企業 2、信息技術外包類重點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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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數 |
人 |
大學本科以 上人數 |
人 |
中級職稱以 上人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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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經 濟效益 |
資產總額 |
萬元 負債總額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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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
萬元,比上年增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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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總額 |
萬元,比上年增長 %,' 是否三年連續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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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用 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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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制造 業類重點 企業選填 |
上度年企業 研發投入資金 |
萬元 |
現有數字化生 產設備聯網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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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設投入 占營業收入比例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申請信息 技術外包 類重點企 業選填 |
承接ITO執行額 (單位:萬元人民幣)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數字化解決方案覆蓋 制造業客戶數量 |
個 |
上年度制造業 領域收入占總 營業收入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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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數: 個 |
其中:發明個 實用新型 個 外觀設計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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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開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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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應提供社會統一信用代碼、企業納稅信用等級證明和經會計師事務 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報表,作為附件。 一、 制造業企業應涵蓋以下內容 推進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推進計劃;通過服務外包模式應用信息和數字技 術促進企業產品升級、效率提升和數字化轉型的情況,在本行業或相關領域內的 相對優勢和地位,是否具有引領、帶動作用和可復制推廣的經菅模式、業務模式; 現有數字化生產設備聯網率情況;本企業生產流程和產品的數字化情況;企業經 營團隊的數字化能力情況。 二、 信息技術服務外包企業應涵蓋以下內容 本企業業務情況和發展規劃,是否在制造業信息技術解決方案、數字化服務 方面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服務產品,本企業的成熟應用的案例;本企業服務 的制造業客戶情況,業務覆蓋的制造業行業領域,每個領域的收入情況;近三年 承接信息技術外包執行額情況;本企業專利、軟件著作權情況;行業和區域競爭 力相關證明材料;本企業員工能力建設情況。 |
地方部門推薦意見 |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意見: (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意見: (公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或)
咨詢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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