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電商直播年”有關工作要求,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17〕116號)、《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加強2020年電子商務發展專項主體培育等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本級財政涉企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池政辦〔2016〕78號)精神,今年對電商企業開展直播促銷給予重點支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內容及標準:對報名參加省商務廳于5月18日-6月17日組織舉辦的“皖美好物云端購”—惠聚安徽?暖心電商消費節活動開展直播促銷,且活動期間企業網上店鋪網絡銷售額累計達30萬元以上的電商企業,按其網絡銷售額不高于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15萬元。
(二)申報材料:①《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附件1);②營業執照等企業資質復印件;③“涉企系統”項目申報信息表(附件2);④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⑤活動有關文件復印件;⑥報名參加活動相關憑證;⑦直播帶貨有關圖片;⑧第三方電商平臺(自建平臺)網上店鋪首頁截圖;⑨5月18日-6月17日企業網上店鋪網絡零售額后臺統計截圖(銷售流水明細可提供電子資料)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二、項目申報、審核程序
(一)項目申報。各地要按照要求在轄區內開展項目摸排、篩選工作,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企業要嚴格對照條件和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掃描件報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并出具推薦文件,連同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及電子版,下同)一并報送至市商務局,市直企業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至市商務局。
(二)項目評審。市商務局按照程序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擬支持項目。
(三)項目驗收。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合組織對擬支持項目開展實地驗收,對每個項目都要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驗收結論,并簽字確認。
(四)公示及資金撥付。在市商務局網站上對驗收合格的項目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根據資金和項目情況確定獎補金額,函告市財政局撥付獎補資金至企業賬戶。
三、工作要求
1、申報主體應為在我市注冊,依法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市場主體。
2、申報主體須承諾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申報材料中的復印件與原件要保持一致。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的企業,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3、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及市直有關企業于2020年12月14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和推薦文件報送市商務局,未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或超過申報時限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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