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六批安徽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重大新興產業專項推薦認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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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5.26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2021年工作部署,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17〕70號)精神,決定開展第六批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重大新興產業專項(以下簡稱“重大工程”“重大專項”)推薦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建設應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方向,所處產業領域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等范疇,產品應在發展改革委《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中。
(一)重大工程:依托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結合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規劃,圍繞已具備一定產業規模、初步形成產業集聚,遴選和支持若干龍頭企業和重點項目,通過三年左右的建設,有望發展成為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的新興產業領域,申報認定重大工程。
(二)重大專項:依托省級及以上開發區,結合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規劃,以發展產業為目標,通過領軍企業關鍵技術突破和技術集成,開展工業化試驗,推進創新成果產業化,研發試制產品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通過五年左右的建設,有望發展成為重大工程的新興產業領域,申報認定重大專項。
各市“三重一創”辦是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申報責任主體,負責謀劃和初選本地區擬申報的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組織和指導所在開發區編制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建設方案,會同市“三重一創”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核驗內容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篩選審核,報經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行文上報(請示文模板見附件1)。
1.限額申報。堅持“成熟一個,推薦認定一個”的原則,每個市推薦申報的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總數不超過4個,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三重一創”建設工作獲國務院或省政府督查表彰激勵的市在此基礎上可增加2個名額。不得超額或備選申報。
2.擇優推薦。每個重大工程、重大專項的承擔單位(企業)和重點項目數量不超過3個。承擔單位(企業)須有較強資金籌措、項目實施能力,良好的資信等級,資產負債率在合理范圍內。重點項目具備實施條件,所需資金已落實,合理確定項目分年度計劃投資和相應的建設內容,計劃投資應與企業的資金實力相匹配。項目之間應具有產業關聯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產業鏈供應鏈,形成產業集聚。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所在開發區有較強的資源環境承載力,所在地區有具體的支持舉措、明確的產業發展思路和較強的要素保障能力。
3.規范命名。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命名應規范簡潔明了,重大工程命名規則為:重大工程所在地市+縣(市、區或開發區)名稱+細分產業領域名稱+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專項命名規則為:重大專項所在地市+縣(市、區或開發區)名稱+細分產業領域名稱+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細分產業領域名稱依據發展改革委《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的三級目錄確定。
4.避免重復。為充分發揮省“三重一創”專項引導資金績效,屬于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工程和專項領域內的項目、獲得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項目原則上不再申報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支持完成驗收的重大專項升級為重大工程。
安徽省重大新興產業代理政策咨詢:0551-65300518 QQ:2881391787
重大工程、重大專項建設方案編制大綱分別見附件2、3。
申報截止日期為6月25日,請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工程認定”和“省級重大新興產業專項認定”專欄提交上報文件及附件材料掃描件電子版,同時將紙質版(一式3份)報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