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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圍繞“四個面向”,加快構建科技創新攻堅力量體系,全力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根據《關于改進完善市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蕪市辦〔2017〕45號)和《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蕪科辦〔2021〕17號)精神,結合我市科技創新重大需求,現發布2021年度市科技計劃重點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指南,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1.重點研發項目。圍繞蕪湖市“十四五”科技發展規劃,聚焦我市優勢產業發展的共性、關鍵性、公益性技術研發;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支持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技術創新及生命健康領域技術研究;支持我市重點產業技術攻關和重點基礎研究。
????2.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以促進重大科技成果、產學研協同創新成果示范推廣應用為重點,支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核心技術成果轉化;長三角G60區域合作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科技惠及民生需求的科技成果的應用、示范推廣;駐蕪高校、科研機構、產學研合作機構與我市企業協同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建設科研新型基礎設施,提升成果轉化能力。
????二、基本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市域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在蕪院校和醫療衛生機構,具備項目研發的基礎條件和研發能力,運行管理規范,科研誠信記錄良好。
????2.項目主持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3.承擔的科技計劃項目逾期未驗收或結題、終止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已承擔科技計劃項目尚有1項以上(含1項)未完成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國家及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申報。
????4.項目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發動和申報指導工作,并對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核。對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的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主持人,一經核實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單”,并取消其5年內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
????5.優先支持省研發投入和研發投入強度“研發雙100強”企業和市“研發雙50強”企業,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高企培育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市重點研發創新平臺申報科技計劃項目,鼓勵產學研合作申報和區域協同創新。
????6.申報單位按照申報項目總預算承諾落實自籌資金。聯合申報的項目須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等。
????7.項目實施期統一從2021年4月1日起計。
????8.項目涉及到動物實驗、人體組織或細胞實驗等內容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有關規定,尊重生命倫理準則。
????項目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
項目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三、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4月20日—5月14日,申報單位通過蕪湖市科技創新信息服務平臺(http://218.22.70.169:81)進行網上申報,填寫《蕪湖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并上傳相關附件。(申報前請認真閱讀平臺《用戶手冊》)
????2.初審推薦。5月20日前,各歸口管理部門對照項目申報要求和指南完成網上初審、排序推薦,統一將在線打印的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推薦函》、《項目匯總表》報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7樓科技局窗口。
????3.統一受理。5月24日前,市生產力促進中心依據推薦函和項目清單,完成申報項目的網上統一受理并推送至市科技局歸口科室。同時,受市科技局委托組織項目審核。
附件1
重點研發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
圍繞蕪湖市“十四五”科技發展規劃,聚焦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研發,優先支持汽車及關鍵零部件、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新能源及智能網聯汽車、航空裝備、現代農機及智慧農業、微電子、新型顯示、綠色建材、線上經濟等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 ;支持農業、人口生命健康、疫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節能節水、碳達峰碳中和、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與處理、垃圾分類治理、消防技術及裝備、公共安全防控等關鍵技術研發。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2020年度須有一定研發投入,其中企業研發投入不少于500萬元或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3.0%(含)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須建有研發機構。
2.申報的項目須處在研發階段,并具有一定的研發基礎,技術領域屬于支持的范圍,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及預期取得的科技成果,實施期一般不超過2年。聯合申請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等。
3.項目研發總投入一般不少于200萬元,企業自籌資金與申請市財政資金的比例應達到3:1以上。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