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營造安全穩定的企業發展環境,根據《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合經信民營〔2020〕5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推薦工作,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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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薦范圍
轄區范圍內工業企業或生產性服務企業。
二、創建標準
(一)領導機制健全。將“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
(二)綜治組織制度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綜治工作制度完善;矛盾排查組織、治保組織、調解組織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建立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并明確經費投入;有專(兼)職綜治工作人員。
(三)企業治安狀況良好。企業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到位,做到組織、人員、責任和各項防范措施“四落實”;企業內部物防、技防設施完備、制度健全、責任落實、防控有成效;內部保安巡邏隊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運轉正常。近三年來,企業內部及所屬生活區無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問題。
(四)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企業依法經營,講誠信,守信用,無不良信用記錄;企業安全生產目標、措施、責任落實。近三年來,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五)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健全。維穩工作例會制度、領導包案制度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得到全面落實,建立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信息預警機制。近三年來,企業未發生職工越級上訪、群體突發性事件。
(六)企業落實疫情防控到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積極做好復工復產,落實員工防疫工作,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七)企業創建氛圍濃厚。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宣傳形式新穎多樣,內容豐富,職工自我防范意識明顯提高。積極按照“平安企業”創建相關標準,完善自身運營機制建設。
三、有關要求
開展合肥市“平安企業”創建活動是我市進一步深化平安合肥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鞏固全市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升”工作成果,打造平安合肥的重點工作。
(一)請于11月19日前將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及企業承諾書(蓋章);紙質版(一式一份)及電子版同步報送至高新區經貿局企業服務處1321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