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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法委關于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升”工作實施方案中平安建設有關要求及市平安辦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開展2021年度“平安商場”創建活動。現將合肥市“平安商場”創建實施方案(2021年修訂稿)印發你們,請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報送至高新區經濟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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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合肥市“平安商場”創建實施方案(2021年修訂)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法委關于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升”工作實施方案中平安建設有關要求及市平安辦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各縣(市)區、開發區范圍內開展2021年度“平安商場”創建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平安合肥建設,著力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鞏固全市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升”工作成果,完善政府負責機制,全面落實商場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維護商場穩定有序的長效機制,為促進我市商貿經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二、創建范圍
本方案所指創建單位主要包括全市各縣(市)區、開發區內營業面積達50000平方米且在營一年以上的商業綜合體,或營業面積達5000平方米且已納入限上統計的單體商場(超市、專業店)。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通過開展“平安商場”創建活動,努力實現商場安全穩定、有序經營的總體目標。不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的重大事件,努力控制和減少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多發性侵財型違法犯罪案件,保證商場秩序井然、環境優良、人民滿意、平安穩定的良好局面,進一步促進我市商貿經濟的穩定、繁榮和發展。力爭通過努力,形成比較健全的平安商場創建體制和機制,平安商場創建覆蓋面達到100%,總體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二)創建標準:“平安商場”創建考評總分為100分。參加創建的商場年度考評總分達95分以上(具體考評細則參見附件1),且無重大事項發生的可評為年度“平安商場”。重大事項界定如下:一是發生群體性事件或群體性上訪,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發生故意殺人及故意傷害致死案件,或發生造成3人以上重傷案件,或發生被盜金額10萬元以上的內保案件。三是發生非法公開滋事事件、影響較大的反動宣傳案件、團伙犯罪案件。四是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造成3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造成1個以上死亡或一次造成2人以上重傷的。五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被市以上新聞媒體曝光,情況屬實,在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六是商場內出現商霸、市霸,被政法機關打擊處理,影響較大的。七是新冠防疫工作開展不力并造成負面影響的。
(三)重要依據:“平安商場”的考核結果作為評定綜治先進單位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商場,由有關職能部門予以取消評定評估資格,并取消單位和主要負責人評定綜治先進單位和個人資格。在年度考核先進的商業單位中,如在后期抽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取消當年“平安商場”資格。
四、組織領導和考核程序
(一)組織領導。市商務局負責按照相關考核標準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開展的“平安商場”工作進行年度考評,并將全市平安商場創建名單和考評結果報送市政法委。
(二)明確考核程序。2021年“平安商場”創建工作由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按時、按屬地組織開展完成。
1.11月25日前,由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商業單位申報相關創建材料并開展初審考核。
2.11月31日前,向本轄區內防指辦、公安、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進行征詢意見。征詢意見為一票否決制,即反映存在問題或未整改完畢的商業單位不得通過考評。
3.12月5日前,將本轄區內征詢意見無異議商業單位列為年度“平安商場”合格單位并進行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分數靠前的可與綜治部門聯合發文列為年度平安商場優秀單位,數量建議取3-5家為宜。允許有條件的轄區適當予以獎勵,獎勵標準自行擬訂。
4.12月15日前,向市商務局上報本轄區的年度平安商場創建考評工作小結、文件和平安商場創建企業名單。
5.12月30日前,市商務局將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上報的平安商場名單和考評結果進行匯總,綜合研評并將結果上報市政法委。
(三)申報材料要求
1.企業、商場基本情況介紹、相關證照及平安商場申請表(參見附件2)。
2.平安商場組織領導架構、工作計劃、制度、臺帳,全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和治安管理等事故的證明、記錄及考評細則中有關自身建設的其他證明材料。
3.新冠疫情防控防疫落實情況及證明材料;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情況,安全警示標識、消防設備、通道、監控情況及考評細則中有關公共安全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證明材料、圖片。
4.商品明碼標價目錄或樣圖、記錄等。
5.本單位開展“平安商場”創建工作相關文件、全年工作開展落實情況、有關表彰文件等。
6.創建量化考核評分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材料。
7.企業所有申報材料要求裝訂成冊,有封面、目錄和頁碼,一式兩份并按要求加蓋公章報送至所在轄區商務主管部門。
(四)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商場開展“平安商場”創建、督查、總結、具體考評工作,并征求防指辦、公安、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意見,指導“平安商場”創建企業做好相關創建工作,會同轄區綜治主管部門做好評定、督查、抽查工作。市商務局將按照方案要求對各轄區商務部門開展年度考評。
五、“平安商場”創建內容及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建立健全平安商場創建的組織體系,制定并完善平安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確保平安商場創建的深入開展。建立平安建設工作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把平安建設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和企業標準化管理內容,逐級予以分解落實。對責任不落實,發生較大問題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
(二)打擊違法行為,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商場要積極開展治安防范體系建設,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齊全有效。一是加強打擊犯罪力度,加強防范和處理在商場滋事或進行反動宣傳等違法犯罪。二是加大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行為。三是加強防控力度。對商場的重點部位要建立視頻、防盜等監控措施,重點經營戶落實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四是商場要完善治安防控、安全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糾紛調處等各項制度,臺帳資料齊全。五是加強商場門口車輛管理。區塊分布合理,車輛出入有序、停放整齊。
(三)及時排查糾紛,妥善化解矛盾。各商場要落實專(兼)職調解員,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調解矛盾糾紛,努力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加強商場從業人員法制教育,內部人員法制教育面要達到100%。
(四)保障安全生產,維護公共安全。各商場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工作預案和事故預警、防治和應急處置機制,并經常進行演練,對發生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加強商場內部消防體系建設,確保消防安全設備配備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到位;加強消防設備維修檢查,確保使用質量;加強安全疏散通道上放置物品清理,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場內的安全提示、消防指示、危險警示標志清晰醒目。加強以食品安全管理和家用電器商品質量管理為重點的質量安全管理,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規范市場行為,保證市場供應。一是做到買賣公平、明碼標價、文明經營、無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問題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二是建立食品銷售進貨查驗記錄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不安全食品停止經營、召回和處置工作程序,保證產品質量,主動公示食品經營許可、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人員、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等食品安全信息。三是確保防范和監督工作扎實有效,沒有發生企業嚴重違規發行商業單用途預付卡的行為。四是對重要商品供求狀況的統計、分析、預測和監控,保障商品供應,開展相關促消費工作。五是繼續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強化執法打擊,形成法治化營商環境。六是保障肉、菜(糧食)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保障出現市場異常波動時能及時落實應急預案、及時處理,不造成出現大規模搶購或斷供的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平安商場”創建活動是建設“平安合肥”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統一思想,積極行動,狠抓落實,確保實現工作目標。
(二)明確任務,齊抓共管。創建單位作為“平安商場”創建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平安商場建設作為市場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認真按照要求加強平安商場活動的組織、制度建設,落實防控措施,完善市場基礎建設。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行政執法機關加強商場監督管理,維護商場秩序。各職能部門要明確任務,互相配合,齊抓共管,充分發揮組織、管理、指導、督促等職能,確保商場安全有序運行。
(三)標本兼治,務求實效。要圍繞“平安商場”創建活動,開展廣泛深入的平安知識宣傳教育,使經營者明確開展平安創建的意義和目標,形成廣泛參與、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防范措施,落實管理責任,在落實平安創建措施上狠下功夫。要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以點帶面,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工作。要以求真務實的作風,通過創建“平安商場”活動,進一步促進我市市場經濟的穩定、繁榮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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