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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揮市場端拉動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以下簡稱“三新”產品)就地應用,2021年9月24日,市科技局印發了《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合科〔2021〕17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優化“三新”產品備案管理,現對《管理辦法》部分條款進行調整,形成了《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為充分了解和吸納各有關方面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5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合肥市東流路100號(合肥市政府大樓B座0614),郵編:230071;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箱
政策專人代理免費指導: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三年攻堅行動方案》(合辦〔2021〕1號)、《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合政辦〔2021〕7號)等文件精神,發揮市場端拉動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以下簡稱“三新”產品)就地應用,服務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和民生改善,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技術是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企業等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取得相關知識產權,具備可交易、可轉移轉化和有市場前景的技術。
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并對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產品。
新模式是指以企業科技創新產品(技術)為基礎,運用科技創新手段經營的各種內外要素進行整合和重組,形成高效并具有獨特競爭力的商業運行模式。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三新”產品應當具備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指標在同類技術、產品、模式中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具備唯一性、首創性或者能夠替代進口,技術成熟、質量可靠,符合國家、省、市對產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具備較好的經濟效益,市場前景較好。申請單位在國內外依法擁有申請產品的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取得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無知識產權糾紛,具備提供示范應用場景建設的技術能力。
“三新”產品圍繞集成電路、新型顯示、量子、網絡與信息安全、城市安全、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節能環保、光伏及新能源、綠色食品及現代種業、創意文化、智能家電等本市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明確規劃在本地建設示范應用場景。
國家和省、市經信部門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在認定有效期內直接納入“三新”產品備案名單。
第四條 申報主體為在本市區域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提供下列申請材料:
1.《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請書》。
2.《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場景項目初步計劃書》。
3.自主知識產權的說明材料(復印件)。
4.國家和省及本市對產品生產、銷售有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產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復印件)。
5.市場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包括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等方面。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說明材料或專家論證意見、銷售合同(發票)、企業標準文本、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查新報告或相關證書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第五條 申報備案程序:
1.市科技局在門戶網站(http://kjj.hefei.gov.cn/index.html)發布申報通知。
2.申報單位根據通知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或直接報送紙質材料。
3.縣(市)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區科技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申報單位提交或報送的備案材料組織開展材料初審和實地核查。符合條件的,書面推薦到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負責組織對縣區科技部門推薦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正式備案。
第六條 合肥市“三新”產品自備案之日起有效期1年,申請單位可重新申請備案。
第七條 對采用備案合肥市“三新”產品實施的示范場景應用項目,經評審符合條件的,依據《合肥市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政策(試行)》《合肥市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試行)》等規定給予支持。
第八條 申請單位在申報“三新”產品備案時,存在提供虛假材料或數據等嚴重失信行為的,撤銷其備案申請,3年內不再受理。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自2022年5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起草說明
一、調整依據及過程
為發揮市場端拉動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以下簡稱“三新”產品)就地應用,2021年9月24日,市科技局印發了《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合科〔2021〕17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前期政策執行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明確備案條件,同時我市重點發展的產業也進行了調整,為進一步優化“三新”產品備案管理,市科技局對《管理辦法》部分條款進行了調整,形成《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
二、調整內容
1.明確“三新”產品技術指標在同類技術、產品、模式中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及以上,具備唯一性、首創性或者能夠替代進口。
2.按照我市最新產業布局,增加城市安全、空天信息、綠色食品及現代種業、創意文化4個重點產業領域。
3.明確國家和省、市經信部門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在認定有效期內直接納入“三新”產品備案名單。
4.增加《合肥市進一步加強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試行)》(已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即將正式印發)作為下步政策支持依據。
5.《合肥市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備案申請書》中增加“三新”產品投入情況,主要了解產品研發、小試中試、產業化等方面的投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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