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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號)要求,現組織申報檢驗檢測相關政策條款兌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申請項目在高新區內實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政策專人代理免費指導熱線: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須首先登錄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點擊頁面中的登錄按鈕;如企業已在合創匯平臺注冊過賬號,直接輸入賬號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登錄,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市場監管局發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即可),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
三、申報要求和時間
本次所有政策兌現資金申請表進入申報系統下載模板填報,在完成線上提交后報送一式一份紙質材料至高新區管委會市場監管局質監科。系統與紙質申報時間為2022年4月12日至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內容
(一)《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第28-2條: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上臺階獎勵。
1.政策條款:對區內優質企業結合其對區貢獻給予上臺階獎勵:
其中,對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且當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0%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結合對區貢獻,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申報條件:
(1)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或認證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2)2021年全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且較2020年營收收入增速超過20%,需經第三方財務審計。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請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
(3)近三年納稅申報表;
(4)近三年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
(二)《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35-2(1)條: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投資獎補及新入園機構獎補。
1.政策條款:鼓勵檢驗檢測服務業落戶。加快檢驗檢測認證產業和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發展,對新注冊成立和持續投資的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投資總額100萬(含)以上的,給予設備投資額一次性5%的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入園機構且一個自然年度內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結合對區貢獻,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2.申報條件:
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投資獎補:
(1)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
(2)2021年機構檢驗檢測設備投資額達100萬元的,需經第三方財務審計。
新入園機構獎補:
(1)獲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或實驗室認可
(2)2020或2021年新注冊登記或遷入合肥高新區,2021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且未享受過本條款獎補的,需經第三方財務審計。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請表(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
(3)2021年設備投資專項審計報告或反映機構設備投資的設備購置合同、發票、付款記錄、設備購置專項審計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35-2(2)條:達成與國際檢測認證資質互認、區內企業發包檢驗檢測業務給區內機構。
1.政策條款:對當年達成與國際檢測認證資質互認的檢驗檢測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區內企業當年度將檢驗檢測認證業務發包給在我區注冊納稅的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服務機構的,給予當年度實際發生的檢驗檢測費用10%的補助。
2.申報條件:
達成與國際檢測認證資質互認:
(1)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達成1個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且未獲得過該項獎勵政策;
區內企業發包檢驗檢測業務給區內機構:
企業將檢驗檢測業務外包給區內檢驗檢測機構。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請表(附件3);
(2)企業營業執照、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
(3)當年度達成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的相關證明材料或反映檢驗檢測業務外包的合同、付款憑證、發票或非稅收入票據、檢驗檢測報告等材料;
五、其他要求
1. 請仔細閱讀政策兌現通知,按要求及時提交申請及相關政策材料,逾期不補。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并保證材料內容清晰可見。
2. 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申報單位須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列入誠信體系黑名單。
特此通知。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