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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號)文件要求,現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政策條款兌現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申請項目在高新區內實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申報程序
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https://sczt.gx-hch.com/cwis/resources/anon/index點擊右上角登錄,在“政策兌現”模塊,按照相應條款要求進行線上填報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點擊頁面中的登錄按鈕,跳轉至安徽政務服務網直接輸入賬號密碼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后再登錄申報。
政策專人代理免費指導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三、紙質報送地點和時間及要求
本次所有政策兌現資金申請表進入申報系統下載模板填報,在完成線上提交后報送一式一份紙質材料至高新區管委會科技局各相關處室。系統與紙質集中受理時間為202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3月25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紙質申報材料要求膠裝,申報書附件順序按照申報材料所列依次排列,膠裝后書脊或者封面加上:企業名稱+政策條款名稱,例如:xxx有限公司+政策第2條+海外留學人員和外籍專家創業租房補貼
四、申報條款和具體要求(詳細政策條款見附件2和附件3)
1、政策第2條 生產辦公用房租房補貼
(1)海外留學人員和外籍專家創業租房補貼
申報條件:海外留學人員和外籍專家(主要股東持股20%以上)在高新區科技孵化器內創辦的企業。
申報材料:1、孵化器企業房租補貼資金申請表;2、年度租房合同、房租發票、房租轉賬憑證(須對公轉賬);3、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外籍專家證);4、本人身份證(或護照);5、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獎勵證書等);6、公司章程;7、驗資報告;8、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2)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在孵企業租房補貼
申報條件:通過2021年度區級績效考核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其在孵科技型企業享受過歷史房租補貼分別不滿24個月和36個月的,針對企業租用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場地可申報補貼。
申報材料:1、眾創空間(孵化器)企業房租補貼資金申請表;2、營業執照復印件;3、2021年度租房合同復印件;4、2021年1-12月房租發票(備注欄機打租賃房間號和租費覆蓋日期);5、房租轉賬憑證(須對公轉賬);6、單位繳納社保證明。(以上紙質申報材料企業無須膠裝報送至孵化載體單位,由孵化載體單位填寫房租補貼匯總表(附件1)并與房補申報材料膠裝后統一報送高新區科技局。)
申報系統: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3)加速器企業租房補貼
申報條件:租用區內加速器生產研發用房的科技型企業,2021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400元/㎡,最多不超過1000㎡,補貼期限不超過36個月。
申報材料:1、加速器企業房租補貼資金申請表;2、營業執照復印件;3、房屋租賃合同;4、2021年1-12月房租發票(備注欄機打租賃房間號和租費覆蓋日期);5、房租轉賬憑證。(以上紙質申報材料企業報送至高新區科技局)
申報系統: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2、政策第3條 生產辦公用房購房補貼
申報條件:對2021年營業收入超過2億元(或年實際繳納稅收超過2000萬元)高新區高成長企業購置高新集團及其子公司參與投資開發的研發生產用房。
申報材料: 1、購房補貼資金申請表;2、2021年度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稅務局蓋章);3、2021年度稅收完稅證明;4、購房合同;5、轉賬憑證和發票;6、高成長企業證書;7、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3、政策第6條 鼓勵人才創業
(1)海外留學人員和外籍專家來高新區創業獎勵
申報條件:2021年度海外留學人員和外籍專家(為主要股東持股20%以上)在高新區內首次創辦的企業。
申報材料:1、海外人才創業企業獎勵申請表;2、合肥高新區留學人員(外籍專家)創業計劃書(見系統模板);3、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外籍專家證)、本人身份證(或護照)4、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獎勵證書等);5、公司章程;6、驗資報告;7、營業執照復印件;8、其他能體現創業項目先進性與成熟度的證明材料。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4、政策第11條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
(1)建立高企培育制度
申報條件:通過2021年度區級績效考核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且新增的高企不是原高新區內的高企。
申報材料:1、孵化載體獎勵資金申請表;2、2020年和2021年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3、孵化運營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4、孵化的高企營業執照復印件;5、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6、入駐協議;7、房租繳費發票、付款憑證。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5、榮譽資質獎勵
(1)孵化器和眾創空間認定和績效獎勵
申報條件:2021年新認定(備案)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申報材料:1、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申請表(詳見合創匯網站雙創載體板塊線上表單);2、認定證書或批文;3、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2)支持創新能力建設
申報條件:2021年首次認定的省級“一室一中心”、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申報材料:1、研發機構獎勵申請表;2、認定文件;3、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3)支持企業資質升級
申報條件:2021年首次認定為國家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骨干企業、國家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申報材料:1、各類資質認定獎勵資金申請表;2、相應資質認定證書;3、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6、政策第13條 支持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
(1)采購兩創產品補貼
申報條件:交易企業在高新區市場匯平臺交易下單,且合同執行完畢后;單筆交易合同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單個企業的年交易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報材料:1、新經濟兩創產品采購補貼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交易合同; 4、對公轉賬憑證; 5、交易發票; 6、其他佐證材料:如多個買家采購一款產品的不同系列型號, 導致合同采購產品名稱與平臺上架平臺并不完全一致,需賣方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7、政策第14條 鼓勵科技成果轉化
申報條件:(1)經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科技成果,從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以直接購買、許可、作價投資三種方式轉移科技成果并進行轉化的高新區內企業;
(2)經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科技成果,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合同研發項目管理”轉化模式與國內外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合作的區內企業。
(3)經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科技成果,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向高新區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新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
申報材料:(1)1、企業引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獎勵申請表;2、科技成果合作(轉讓交易、許可使用、作價投資)協議;3、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文件;4、安徽省技術合同認證登記證明或相關審批部門出具的成果轉化證明;5、實際發生交易的資金證明(發票和銀行轉賬證明);6、作價投資評估費用證明(合同、發票及轉賬憑證);7、作價投資的股權出資證明;8、營業執照復印件。
(2)1、企業引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獎勵申請表;2、科技成果委托研發合同;3、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文件;4、安徽省技術合同認證登記證明或相關審批部門出具的成果轉化證明;5、實際支付的資金證明(發票和銀行轉賬證明);6、營業執照復印件。
(3)1、技術轉移機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請表;2、技術轉移機構以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實現科技成果轉移的材料(科技成果交易合同、科技成果許可使用協議、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協議等);3、實際發生交易的資金進賬證明或出資證明;4、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8、政策第15條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1)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高成長企業獎勵
申報條件:2021年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并在當年獲得國家撥款的高新區高成長企業。
申報材料:1、獲得國家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2、立項證書;3、批文;4資金進賬單;5、高成長企業證書;6、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9、政策第16條 推廣合創券
(1)支持舉辦“合創匯”系列雙創活動
申報條件:經管委會備案的“合創匯”品牌系列活動承辦方和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活動承辦方。
申報材料:1、創新創業活動補貼申請表;2、創新創業活動方案、清單,活動照片、人員簽到、網站宣傳報道等相關證明材料;3、創新創業活動總結;4、活動產生的合理費用的專項審計報告(由高新區委托的審計機構出具,活動費用主要包含:主要嘉賓的專家費、機票、高鐵票、住宿費,活動場地租賃費,活動設計費等);5、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合創匯雙創載體系統
10、政策第17條 支持各類平臺落戶發展。
(1)教師及研究人員創業獎勵
申報條件:“雙一流”高校、中國科學院各分院、國字號科研院所牽頭組建的新型研發機構正式聘任的教師及研究人員以現金方式出資在新型創新組織內創辦的科技型企業并持有企業股權并經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
申報材料:1、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轉化申請表;2、教師及研究人員聘書或聘用協議;3、個人現金出資證明和持股證明材料;4、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文件;5、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1、政策第19條 金融支持。
(1)、“創新貸”、“科技信用貸”利息補貼
申報條件:對年營業收入1億元以內并通過“創新貸”、“科技信用貸”進行融資的科技型企業, 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前還清貸款本息的企業。
申報材料:1、“創新貸”、“科技信用貸”利息補貼申請表;2、“創新貸”辦理申請表;3、與借款銀行和擔保公司簽訂的相關保證合同;4、銀行借款合同、借據、利息單;5、還款結清證明或還款回單;6、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2)企業投??萍急kU補貼
申報條件:2021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購買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利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
申報材料:1、科技保險補貼申報表;2、2021年各類科技保險單;3、付款憑證(對公轉賬憑證);4、發票;5、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6、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2、政策第20條 貸款貼息。
(1)“瞪羚貸”、“雛鷹貸”利息補貼
申報條件:通過“瞪羚貸”、“雛鷹貸” 進行融資的高新區高成長企業,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前還清貸款本息的企業。
申報材料:1、“瞪羚貸”、“雛鷹貸” 利息補貼申請表;2、高成長企業證書;3、“瞪羚貸”、“雛鷹貸”申請表;4、與借款銀行和擔保公司簽訂的相關保證合同;5、銀行借款合同;6、借據;7、利息單;8、還款結清證明或還款回單;9、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3、政策第26條 支持企業融資發展
(1)高成長企業融資補貼
申報條件:(1)對2021年完成專業投資機構(須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或上市公司股權融資的雛鷹企業、瞪羚培育企業、瞪羚企業;(2)對獲得行業龍頭企業(中國500強、世界500強、行業前十強的企業)或專業風險投資機構(須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投資的潛在獨角獸企業和獨角獸企業。
申報材料:(1)1、引進專業投資機構或上市公司獲得投資申請表;2、投資機構在中國證券協會備案文件;3、融資投資協議;4、資金進賬單;5、營業執照復印件;6、高成長企業證書。(2)1、引進專業風險投資機構或行業龍頭企業獲得投資申請表,2、投資機構在中國證券協會備案文件,3、融資投資協議,4、資金進賬單,5、估值報告,6、營業執照復印件,7、高成長企業證書。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4、政策第28條 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1)鼓勵高成長企業發展
申報條件:2021年對高新區財稅貢獻增長30%以上的高新區瞪羚企業。
申報材料:1、瞪羚企業財稅貢獻項目申請表;2、近二年的稅收完稅證明(稅務局蓋章);3、瞪羚企業證書;4、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2)發揮平臺型龍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
申報條件:2021年孵化或引進的企業首次入選為高成長企業的平臺型龍頭企業。
申報材料:1、平臺型龍頭企業獎勵申請表;2、平臺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孵化、引進的企業的公司章程(出資證明或股權確認書);3、孵化、引進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高成長企業證書;4、 由平臺型龍頭企業出具的受獎勵的運營團隊人員名單。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5、政策第39條 完善專業服務體系
(1)科技服務機構培育高企獎勵
申報條件:2021年輔導高新區企業成功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30戶(含)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不包括會計師事務所)。
申報材料:1、科技服務機構資金申請表;2、科技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3、科技服務機構輔導成功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4、高企證書;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6、科技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7、發票;8、轉賬憑證。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6、“一帶一路”政策第三條 支持園區企業設立境外機構
申報條件: 對2021年在境外設立的研發機構、離岸孵化器、海外科技園區的高新區企業;對2021年服務和承接高新區企業(或項目)落戶運營離岸孵化器、海外科技園區。
申報材料: 1、高新區產業政策申報表;2.營業執照復印件;3.區級入統證明(在統計聯網直報平臺首頁截圖);3.境外投資合同或協議;4.境外機構證明材料,機構運行情況報告;5.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登記憑證;6.前期費用匯出憑證;7.承接落戶園區企業證明材料(合作協議、營業執照復印件等);8.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17、“一帶一路”政策第四條 支持企業承接海外技術轉讓
申報條件: 經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科技成果,從海外創新型企業、高校院所及研發機構以直接購買、許可、作價投資轉移科技成果并進行轉化的高新區內企業;經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并完成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科技成果,以企業需求為導向的“合同研發項目管理”轉化模式與海外創新型企業、高校院所及研發機構等合作的區內企業。
申報材料:1、企業引進海外技術獎勵申請表;2、科技成果合作(轉讓交易、許可使用、作價投資、委托研發)協議;3、合肥高新區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臺備案文件;4、安徽省技術合同認證登記證明或相關審批部門出具的成果轉化證明;5、實際發生交易的資金證明(發票和銀行轉賬證明);6、作價投資評估費用證明(合同、發票及轉賬憑證);7、作價投資的股權出資證明;8、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報系統: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五、申報注意事項
1.申請企業不得存在無營業收入、無稅收繳納、無人員社保、無固定場所等經營異常信息、違反承諾、弄虛作假、重復申報等行為。
2.與高新區管委會簽訂協議的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同類政策。
3.本次申報的企業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騙取的獎補資金,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將責任單位納入高新區黑名單中;情節
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4、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并保證材料內容清晰可見。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