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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投資〔2017〕214號)有關精神和要求,現將申報2022年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合肥市申報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政策免費咨詢:
19855108130(手機/微信),0551-65300128
一、申報條件
1.在合肥市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項目已列入合肥市推進新一輪技術改造三年行動計劃項目庫并已竣工投產。
3.項目竣工后下一年度企業對財政貢獻(所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較竣工投產的前一年度(稱為基數年度)有增長。對于竣工前一年度不是企業投產后完整納稅年度的項目,以其第一個完整的納稅年度作為基數年度。
4.總投資達到統計起報點的項目,需納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
二、申報材料
1.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申報匯總表(只提供電子文件,見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合肥市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申請表(見附件2)。
4.企業完稅確認表(格式見附件3)。
5.項目竣工驗收材料,包括:
(1)項目完工自評報告(參考模板見附件4)。
(2)項目竣工驗收報告:項目竣工驗收由企業自行組織,在對購置設備及軟件系統進行調試、檢測并在試運行后,在各項指標滿足設計要求且可投入生產情況下,形成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需包括所購置設備或系統的調試檢測結果。
(3)項目所購置設備列入公司固定資產統計表的清單(需包括設備名稱、入庫時間等信息)。
(4)如項目涉及廠房建設,還需附廠房竣工驗收報告或消防驗收材料。
6.完成設備投資有關材料。已兌現合肥市固定資產投資獎補的項目,這一項不需要提供材料。實際完成投資額未達到合肥市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市級獎補門檻對應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的項目,需要提供:①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資明細表(見附件5);②購置設備的合同、銀行付款憑證(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必須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抵扣聯。③存在關聯交易的,需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市經信局聘第三方(具備資產評估資質)出具評估價。
7.企業對申請報告及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參考樣式見附件6)。
申報材料(序號2-7)按上述順序膠裝成冊,附件1、附件3、附件5還需提供電子版(之前已兌現過財政增量貢獻獎勵資金的項目,不需要提供第5和第6項)。
三、申報及審核流程
按照《關于印發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信投資〔2017〕214號)辦理流程的有關要求開展申報、預審、審核確認、公示等工作。
四、申報時間
2022年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政策企業需從網上申報,同時報送2份紙質材料(雙面打印膠裝)至縣區經信部門。政策申報主體首先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企業用戶操作手冊。6月10日前企業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縣區經信部門6月15前完成初審,將企業申報材料連同正式行文(含附件1申報匯總表)報送市經信局。
五、注意事項
1.企業在填報完稅確認表后加蓋企業公章,上傳網上即可,不需要企業到主管稅務部門進行確認蓋章。待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報轄區經信部門后,由經信部門統一提交屬地主管稅務部門對企業的完稅確認表進行審核確認。
2.屬于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獎補支持范圍的企業,在未申報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獎補前不予受理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申請。
3.對于入庫類別為整工廠改造的項目,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占入庫時計劃設備投資額超過50%(含)且不足90%的,按整車間改造類別兌現;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占入庫時計劃設備投資額不足50%的,按整生產線改造類別兌現。對于入庫類別為整車間改造的項目,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占入庫時計劃設備投資額不足90%的,按整生產線改造類別兌現。
4.實際完成投資額未達到合肥市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市級獎補門檻對應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的項目,要求實際完成設備投資不低于入庫時設備(含軟件)計劃投資的70%,在裝訂設備投資有關憑證時每一臺設備按合同、發票和支付憑證的先后順序裝訂,并且與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投資明細表中所填設備順序對應,在明細表最后一欄“備注(頁碼)”中填入對應材料的頁碼。
5.項目竣工時尚在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不予兌現技術改造財政增量貢獻獎勵政策。
6.企業累計所獲財政增量貢獻獎勵資金不超過該項目設備投資金額減去該項目所獲合肥市固定資產投資獎補金額。
7.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對相關違規違紀責任人員,將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