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
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告 2021年第 6號,以下簡稱《公告》)和《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
2021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報工作的通知》(皖發改明電〔2021〕42
號)要求,為做好我市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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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申報
1. 本次符合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條件的企業為∶ 獲得 2021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需提供進口報關單復印件)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相關分配細則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分配時未獲得 2021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
2.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嚴格按照《公告》和《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 2021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通知、指導企業準備審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初審。
二、申報時間
9月1日至 10日,各縣(市)區、開發區發改部門按企業申請時間順序,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文件、各地匯總表、企業申請表原件、其余材料一式五份)及材料電子版報送市發展改革委貿服處。
請你們抓緊組織申報,對符合條件的材料,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先來先報原則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其他事項
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發改部門督促持有配額的企業抓緊完成進口,并及時將進口報關單和配額證第一聯交還省發展改革委核銷。對于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省發展改革委。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