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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提高非物質文化遺 產保護傳承水平,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與可持續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安徽省非物質文化 遺產條例》《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市文化和旅游局將開展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 承基地(以下簡稱省級傳承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淮南市行政區域內,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保護、傳承 傳播、利用發展等活動,成效顯著且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企 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 具有獨立法人資質;
(二) 傳承至少1項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代表性項目,有至少1名長期、固定開展該項目傳承活動的省 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入駐;
(三) 有較為固定的傳承活動場所(原則上不少于10平方 米),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健全的管理制度、專職的管理人員 和開展傳承活動必需的經費保障;
(四) 有較為明確的傳承計劃和階段性目標任務。重視整 理、保存相關資料,建有系統完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檔案 或數據庫;
(五) 以授徒或培訓等方式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 支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且成效顯著。
同等條件下,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 高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單位和助力鄉村振興的非物質文化遺 產傳承單位。省級以上(含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保護單位原則上不再認定為省級傳承基地。
二、申報程序
各縣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本地符合申報條件的傳承基 地進行審核后,報送市文化和旅游局,由文化和旅游局審核匯 總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廳正式推薦申報。
三、 申報材料
(一) 申報函:各縣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申報省級 傳承基地的函,對申報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說明,并附推薦單位 相關信息匯總表(附件1);
(二)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書(附件2);
(三) 其他有助于說明該申報單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傳承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輔助材料(附件3)。
四、 有關要求
(一) 各縣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 嚴格標準,認真做好推薦單位的考察、審核及相關材料準備工 作。
(二) 根據《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認定與管理 辦法》,對傳承基地實行動態管理,過去已獲得省級非物質文化 遺產傳習基地(所)命名的單位需重新申報、重新評審。
(三) 各縣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將推薦申報材料(紙質 版)裝訂成冊(原件1份,復印件1份),于2021年7月20日前統 一寄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遺產科,電子版發送至市文化和 旅游局文化遺產科電子郵箱。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申報免費咨詢:0551-65300128
附件3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推薦申報視頻、圖片及輔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視頻(選交)
(一)技術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5—7分鐘,大小不超過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
(二)內容要求。應是專為傳承基地申報制作的錄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企業宣傳片之類的視頻資料。配有普通話解說詞,并配以中文字幕。
二、圖片(必交)
(一)數量。10張有代表性的,能夠反映該傳承單位基本情況、已采取的傳習措施與取得的傳習成效等內容的近期照片。
(二)技術要求。橫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數碼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內。
(三)相關說明。每張照片附拍攝時間、地點、拍攝者、相關人員、畫面內容等說明,150字以內。
視頻、圖片材料中對該傳承單位的說明應與申報書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緊密關聯。
三、其他輔助資料(選交)
提供該傳承單位的補充信息,如所獲與非遺保護傳承相關的社會榮譽、獎勵、證書等。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