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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進“皖美消費·徽州有禮”行動,發揮電子商務促消費作用,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17〕116號)、《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加強2020年電子商務發展專項主題培育等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加強2022年電子商務發展專項主體培育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主體培育項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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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來源
2020年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主體培育資金、2022年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主體培育項目)。
二、支持項目
(一)支持商務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的電商促銷活動
1.支持內容及標準:對市級商務局牽頭組織,企業、協會等組織具體承辦的電商促銷活動予以支持。對承辦市級電商促銷活動的主體單位,每個給予不超過活動總費用50%且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2.申報條件:(1)項目申報單位為企業、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完成,且未享受過國家、省級同類政策支持的促消費活動項目;(3)申報的促消費活動項目應為商務主管部門組織的“皖美消費”系列促進活動。
3.申報材料:(1)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主體培育資金申請表;(2)申報單位申請報告(包括促消費活動基本情況及活動取得的成效等);(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促消費活動費用明細以及有關的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等;(5)促消費活動方案;(6)促消費活動現場照片;(7)與活動相關的其他資料等;(8)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9)項目申報承諾書,以上申報材料及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二)支持限上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促銷活動
1.支持內容及標準:對限上企業2022年開展的線上線下融合促銷活動(活動周期不超過1個月),促銷活動所在月份限上零售額同比增幅最高的8家企業,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2.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在黃山市范圍內依法注冊,并通過統計部門聯網直報平臺上報統計數據的限上企業;(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完成,且未享受過國家、省級同類政策支持的促消費活動項目;(3)在促銷活動期間,企業開展的線上、線下促銷活動均不少于1場。
3.申報材料:(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活動開展情況等內容);(2)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主體培育資金申請表;(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企業開展促銷活動的相關材料和付費憑證,包括活動方案,活動現場照片或線上平臺截圖、直播界面截圖等(相關材料能夠清晰反映活動名稱、活動時間、活動費用、活動參與單位、線下活動地點或線上促銷平臺網址等),區縣政府相關部門印發的促銷活動方案(或通知等)或活動相關報道;(5)促銷活動所在月份企業限上零售額統計報表;(6)與活動相關的其他資料等;(7)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文件(含是否正常向統計部門報送數據的限上企業);(8)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9)項目申報承諾書,以上申報材料及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三、辦理流程
(一)項目初審。支持商務部門牽頭組織開展的電商促銷活動由市商務局初審。支持電商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促銷活動由區縣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組織轄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限上企業須出具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限上企業的確認材料(含限上企業是否正常向統計部門報送數據)。2022年11月15日前,各區縣商務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財政局將含有初審意見的正式推薦文件(含對申報主體的信用查詢情況、企業納入社消零統計情況、涉企系統比對情況),連同企業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商務局電商科,承辦市級商務部門組織活動的企業直接報送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及復印件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項目審核。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合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申報文本進行審核或復審。支持電商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促銷活動項目由市商務局對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按照認定辦法進行排序,根據排名順序,確定擬支持項目并研究兌現意見。
(三)項目公示和資金撥付。市商務局將擬支持項目等內容在市商務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將資金撥付給縣區或企業,及時撥付至項目單位。
四、有關事項
1. 擬支持項目須未享受過國家、省市級同類商務促進政策支持,且當年度信用中國系統內無處罰記錄,未列入失信名單。所有項目申報材料需A4紙打印,建立目錄,按順序排放,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掃描PDF電子檔案備份),一式三份(申報單位、初審單位需自行存檔備查)。
2.對違反規定使用資金的,一經查實,將追回已撥付的補助資金;對弄虛作假、挪用、擠占資金等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本方案未盡事項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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