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金寨縣兌現2020年度知識產權專項獎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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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1.04.14
根據《金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寨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金政辦〔2020)10 號)精神,擬對 2020 年度知識產權專項獎補政策進行申報兌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期限∶2021年 4 月12 日至6月 30 日,逾期不再接受申報材料,視為放棄權利。
二、申報內容∶對 2020年1 月1日至 2020 年12 月 31日,獲得授權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商標;獲得認證有效的各類知識產權方面的平臺和項目。具體如下;
1、獲得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每個獎勵1.2 萬元;
2、企業申請并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每個獎勵 0.12萬元;
3、注冊成功的商標,每個獎勵 0.1萬元;
4、對 2020 年度新申請發明專利5件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5、獲得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
5 萬元;獲得安徽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一次性獎勵 18 萬元;獲得安徽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獎勵 12
萬元;獲得六安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獎勵6萬元;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 萬元;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企業,每個獎勵
5萬元;
6、對開展專利權質押貸款的企業,一次性補貼評估費、行息和擔保費,最高不超過9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營業執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有效證書文件及與其相關的其他有效參考材料(專利證書、商標注冊證、財務報表、對公賬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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