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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研究,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決定聯合開展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材料和聯系方式
詳見《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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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單位對照申報指南組織申報材料,向所在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市各基礎電信運營商直接向市經信局申報。
(二)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按照規定統籌做好“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項目現場核查,現場核查必須達100%。各縣市區、園區現場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申報單位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申報單位及申報項目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相關要求等。
(三)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包括: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申報指南)、項目匯總表(含項目現場核查情況)。
(四)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項目申報,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及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4日,逾期均不再受理。市各基礎電信運營商參照上述要求申報。
(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規定履行項目評審,商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確定擬支持項目后,向社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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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21年滁州市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2. 項目匯總表
根據《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若干政策和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滁政辦秘〔2021〕42號)要求,按照程序規范、操作簡便、權責明確、公正透明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申報指南。
第一部分 申報條件和材料
一、基本要求
申報單位須為在滁州市境內登記注冊并實際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基本材料
1. 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主管部門)上報文件;
2. 各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1),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 申報單位資金申請表(附件2);
4. 申報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如與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提供一證即可);
5. 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6. 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附件3),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7. 2019年、2020年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從稅務部門下載,2020年12月社保繳納情況(直接從人社部門下載)。
(二)限制性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報單位和項目,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 自2019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 自2019年1月1日以來,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
3. 不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的。
(三)獎補要求
1. 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只可享受本政策一項獎補;
2. 單個申報單位在本政策中申報獎項類別不超過4個。
二、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
1. 申報條件
實施云服務和云產業生態建設,并依托云技術服務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企業。
2. 申報材料
(1)云服務申請單(見附件4);
(2)與相關云服務機構簽訂的云服務合同或協議;
(3)企業使用云服務的發票復印件;
(4)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見附件5);
(5)使用云技術服務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等情況報告。
3. 支持方式
(1)對企業所用的云服務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由市財政、受益財政按1:1比例分擔。
(2)下達的專項補助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或按照企業的授權協議撥付至提供云服務平臺服務的機構(公司)。縣(市、區)、園區的補助資金參照辦理。
三、建設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
支持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加大智能制造裝備、先進信息技術、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在產品研發、生產控制、經營管理、物流營銷等各個環節的應用,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
1. 申報條件
被評定為2021年省級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的企業。
2. 申報材料
(1)被評定為2021年省級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的文件文號。企業在填報資金申請表等基本材料時,填寫的企業名稱、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名稱應與認定文件中的名稱保持一致;
(2)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見附件5)。
3. 支持方式
獲評2021年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由市財政、受益財政按1:1比例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補。
四、支持5G網絡建設
1.申報條件
完成年度5G基站投資建設任務的基礎電信運營商。
2.申報材料
(1)省級關于完成年度5G基站建設任務(每家1250個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
(2)運營商關于5G建設的說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開展5G建設的基本情況、基站分布、覆蓋情況(含園區覆蓋)、基站建設明細等;
(3)財政涉企項目基礎信息錄入表(見附件5)。
3.支持方式
運營商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申報。采用后補助方式,由市財政按2000元/個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
第二部分 審核程序
一、下發通知
由市經信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申報通知。
二、組織申報
由縣市區、園區經信部門按照要求組織申報,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上報申請文件。
三、組織評審
市經信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出具評審意見。
四、資金安排
市經信局研究提出資金安排方案,經局長辦公會審定后,會簽市財政局聯合報市政府審批。
五、方案公示
資金安排方案確定后,向社會公示。
六、資金下達
公示無異議后,市經信局下達獎補項目安排,行文商市財政局下達資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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