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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皖政辦秘〔2018〕227號)(以下簡稱《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度省科技獎提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及要求
(一)提名方式
按照《改革方案》要求,2021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即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省科學技術獎。
1.專家提名。本通知所稱專家是指: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安徽省科學技術獎重大科技成就獎獲得者;
(4)2000年(含)以后獲得安徽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的第一完成人(此類專家只提名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專家提名必須由2名專家聯名提名,排序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與他人聯合提名省科技獎限1項,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不超過1人。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
2.單位提名。由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為單位提名,具體指:
(1)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管縣人民政府;
(2)省直有關部門;
(3)高等院校、中央駐皖科研院所;
(4)經省科技廳認定的其他單位(組織)。
提名專家和提名單位統稱提名者。
(二)提名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獎。每個提名者限提名1人。注重提名仍在一線工作的杰出科學技術專家。
2.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原則上提名數量不限,各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堅持優中選優。
3.技術合作獎。提名數量不限。注重提名學術水平高、國際影響大,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且長期友好的境外人員(組織)。
4.省科學技術獎不接受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等保密項目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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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根據《安徽省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國科發監〔2021〕37號),提名項目(人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重大科技成就獎:被提名人原則上應為獲國家科學技術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應突出被提名人的歷史定位和科學貢獻,具有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和較高的學術地位。
2.自然科學獎:提供的主要論文(專著)應當于2020年3月31日前公開發表。代表作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篇,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篇。所列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應為省內單位。
3.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論文不作為主要的評審依據。
4.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人(組織)應是在與安徽科學技術合作中對我省科學技術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的境外人員(組織)。生產、經營、招商引資、貿易往來等不在該獎范圍之內。
5.外國人作為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被提名人的,需在中國國內單位連續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6.列入國家、省部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并提交驗收報告。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醫學類項目,凡未列入國家、省(部)、市計劃的自選項目,需提交單位立項依據及結題驗收報告,驗收時間應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提名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產學研合作項目,凡未共同承擔國家、省部計劃(基金)的、無共同知識產權的,需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證明材料。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2020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1年度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
8.2020年度經受理評審但未授獎的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項目不得以同樣技術內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1年度省科技獎。(緩評及異議處理完畢不影響再次提名的項目除外)
9.項目技術內容未獲得過其他省部級以上政府科技獎勵。
10.項目完成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一完成單位須是安徽省內注冊的單位。
11.提名材料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數據、材料的,將記入安徽省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資格確認
專家提名的,提名前由責任提名專家通過本人電郵向我辦提出申請,同時抄送其他提名專家和項目聯系人。申請格式見附件1,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專家提名申請表—獎種—所有提名專家姓名”。
單位提名的,應符合“組織機構、相關部門”相應類型。首次開展提名工作的單位,需向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紙質蓋章原件),提交至合肥市包河區紫云路996號安徽省科學技術廳606室。經審核同意后取得提名資格。
(二)提名需求申請
各提名單位應當堅持擇優遴選、寧缺毋濫的提名原則,提名本學科、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項目。單位提名前,應向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提出提名項目(人選)需求,申請格式見附件2,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單位提名申請表——提名單位名稱”。
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回復提名者,符合提名要求的,省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向提名者發送提名號。被提名項目(人選)憑提名號進入省科技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正式填報提名材料。
申請截至日期為2021年5月14日。
(三)提名項目(人選)公示
提名單位應通過網絡或書面進行公示;同時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項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需按照附件3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公示情況需在網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系統。其中提名單位上傳提名單位公示情況,提名專家上傳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完成人所在單位公示情況提交給提名單位、提名專家備查,無需上傳。
四、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各提名單位(專家)按照要求,督促申報單位仔細閱讀各類提名書填報說明和系統使用說明,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在線填寫、提交提名項目。提名書的內容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創新和應用情況強調客觀佐證材料,強化誠信承諾。多個單位(人)共同完成的項目,項目完成單位、完成人數量應嚴格按照《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填報。完成單位名稱以法人機構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為準。
各提名項目完成人可以于2021年5月10日起憑提名號登錄科學技術獎勵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提交。網絡提名截止時間,2021年6月4日中午12:00。
提名書主件的紙質版應為網上填寫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載打印。提名書主件所填內容應與附件中各類佐證材料有相互對應的印證關系。
五、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1.專家提名的,報送的材料包括: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按可拆卸方式合訂成冊,請勿另加封面,由責任專家直接報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
2.單位提名的,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發函要求為:各市、省直管縣等提名單位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室)發文;省直有關單位、高校、中央駐皖科研院所等提名單位應是單位發文。
提名單位報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格式見附件4),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安徽省科學技術獎提名項目匯總表》;(2)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按可拆卸方式合訂成冊,A4規格紙張,打印方式單雙面不限,豎向左側裝訂,以“一、候選人基本情況”或“一、項目基本情況”作為首頁,請勿另加封面。由提名單位直接報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
六、提名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2021年6月16日至17日,逾期不予受理。提名材料報送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項目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1 8129 QQ:2885218105
附件1
安徽科學技術獎專家提名申請表
(2021年度)
類別 |
姓名 |
工作單位 |
一級學科 |
二級學科 |
類型 |
手機 |
電子郵箱 |
提名專家1 (責任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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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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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專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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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填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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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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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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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完成人及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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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獎種(請填寫字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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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大科技成就獎;B:自然科學獎;C:技術發明獎;D:科學技術進步獎;E科學技術合作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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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不超過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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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專家簽名 |
聲明:本人遵守《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和安徽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對提名工作的具體要求,同意在項目公示時公布個人相關信息(姓名、工作單位、學科專業及提名意見等),本年度不再作為2021年度省科技獎的完成人,該項目是本人本年度唯一提名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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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專家請將本表原件掃描后作為附件發送至:313159623@qq.com,并抄送其他提名專家和項目聯系人,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專家提名申請表—獎種—所有提名專家姓名”。
說明:(1)提名專家須填寫2人。(2)提名專家類型 (請填數字):1中科院院士;2 工程院院士;3 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含創新團隊)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4 安徽省科學技術獎重大科技成就獎獲得者;5 2000年(含)以后獲得安徽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的第一完成人。 (符合多重類型的請任選其一填寫)。(3)項目聯系人:學科填寫項目所在的學科,類型一般填寫“項目完成人”或“科研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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