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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淮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淮高管〔2022〕10號),根據《關于印發淮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淮高管辦〔2022〕13號),現就2022年淮北高新區支持科技創新有關政策(第一批)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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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政策類別
1、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省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獎勵;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高產增幅獎勵);
2、支持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獎勵;引進人才獎勵;國家、省、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獎勵);
3、支持企業建設研發平臺(國家、省、市各類創新研發平臺獎勵;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平臺獎勵);
4、支持企業科技孵化服務(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新增、復審及績效考核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獎勵;大學科技園獎勵);
5、支持企業實施科研項目(國家、省和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獎勵);
6、支持企業科技成果轉化(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獎勵;企業購買、轉讓技術成果獎勵;技術合同交易額、科技成果登記以及國家、省各級各類科技獎獎勵);
7、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科技保險獎勵);
8、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科技服務機構獎勵)。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請申報單位對照《2022年淮北高新區支持科技創新有關政策(第一批)申報須知》,自行下載附件并準備申報材料,于2022年9月2日前向淮北高新區科技創新局615室提交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同一企業所有項目放在一個申請報告中,申請材料按照“基礎材料+額外需提供材料”順序裝訂。
2022年淮北高新區支持科技創新有關政策(第一批)申報須知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申報單位均在淮北高新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健全,無不良誠信、無安全生產和環保事故違法記錄。
第二章 申報條件、支持方式
一、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
(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新認定、新落戶和連續通過認定的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上一年度新認定省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 且本年度經市科技局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上一年度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 、授權專利達 3件以上(含3件)且在區內實際生產、經營的企業 。
2、支持方式:
(1)對新認定或新落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 40萬元扶持資金;連續通過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扶持資金 。
(2)對新認定為省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且次年經市科技局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 萬元扶持資金。
(3)對納入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名單、 當年授權專利達 3件以上(含 3件) 且在區內實際生產、經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 萬元扶持資金。
(二)高產增幅獎勵
1、申報條件:
年度工業總產值增幅超20%、30% 、 40%以上的規模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企業。
2、支持方式:
對規模以上的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年度工業總產值增幅超20%、30% 、40%以上的,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 萬元、 2萬元、3萬元的扶持資金。
二、支持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
(一)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獎勵
1、申報條件:
選擇債權投入的科技創業人才團隊被省政府審定為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且省扶持資金到位的企業。
2、支持方式:
選擇債權投入的科技創業人才團隊自創設公司簽訂債權投入協議之日起60個月內(含60 個月)經省政府審定為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且省扶持資金到位的,在高新區扶持資金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資金使用成本可作為獎勵。
(二)引進人才獎勵
1、申報條件:
企業從外地引進年薪達到30萬元以上的技術、管理人才。
2、支持方式:
對企業從外地引進的技術、管理等人才年薪達到30萬元以上的,自就任之日起5 年內按其個人所得稅淮北高新區留成部分的100%給予扶持資金(個人所得的政府各級給予的所得稅補助總和不得高于個人應納所得稅),每人累計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三)國家、省、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省、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獎勵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
2、支持方式:
對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獲得國家、省、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獎的,扶持資金按國家、省、市獎補1:1配套。
三、支持企業建設研發平臺
(一)國家、省、市各類創新研發平臺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新增(備案)的國家、省、市各類創新研發平臺。
2、支持方式:
(1)對新增(備案)的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國家技術轉移機構等國家級研發創新平臺,分別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扶持資金。
(2)對新增院士工作站、國家級博士后工作站,分別一次性給予50 萬元扶持資金。
(3)對新增的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技術創新中心、省新型研發機構、省級博士后工作站等省級研發創新平臺或國家級研發機構分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 30萬元扶持資金。
(4)對新增的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市級研發創新平臺,分別一次性給予5 萬元扶持資金。
(5)對上述國家和省級各類創新平臺在國家和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得扶持資金的,給予1:1 配套。
(6)對企業牽頭組建并通過國家、省認定或評估的技術創新共同體,按市級扶持資金給予1:1 配套。
(二)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平臺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產業技術研發機構并有實際費用投入的企業。
2、支持方式:
對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產業技術研發機構,經認定后,按企業實際支付合作費用的30%給予扶持資金,最高不超過300 萬元。
四、支持企業科技孵化服務
(一)新增或通過復審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加速器獎勵和績效考核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新增或通過復審的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加速器;上一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的國家、省、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
2、支持方式:
(1)對新增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加速器,分別一次性給予運營方100 萬元、50萬元、30萬元扶持資金。
(2)對通過復審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加速器,分別一次性給予50 萬元、30萬元、10萬元扶持資金。
(3)在國家、省、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的,按照省、市獎勵金額1:1 配套扶持資金。
(二)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輔導入駐企業完成科技、知識產權及畢業相關指標的運營主體。
2、支持方式:
(1)孵化器(眾創空間)入駐企業每新備案1 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1家安徽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1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 1萬元、2萬元、3 萬元創業輔導扶持資金。
(2)孵化器每畢業1家企業并在高新區落地的,給予運營主體 5萬元創業輔導扶持資金。
(3)孵化器(眾創空間)入駐企業當年累計授權專利達50 件的,給予運營主體3萬元創業輔導扶持資金;每增加授權專利10 件,增加 0.5萬元創業輔導扶持資金;其中授權發明專利達到授權專利總數10%以上的,增加 2 萬元創業輔導扶持資金。以上專利的扶持資金每家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大學科技園獎勵
對新增的大學科技園,相關獎勵實施細則參照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執行。
五、支持企業實施科研項目
國家、省和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獎勵
1、申報條件:
承擔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
2、支持方式:
對承擔國家、省和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國家、省下達項目資金的1:1,市下達項目資金的50% 給予扶持資金,每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每個企業最高500 萬元。
六、支持企業科技成果轉化
(一)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的,且在高新區科技創新局備案登記認可的產學研合作。
2、支持方式:
對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并在高新區科技創新局備案登記認可的產學研合作,按企業實際支付合作費用的30%給予扶持資金,單個項目不超過20 萬元,單個企業不超過200萬。
(二)企業購買、轉讓技術成果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購買無關聯單位先進技術成果并園區轉化、產業化的企業。
2、支持方式:
對區內企業購買無關聯單位先進技術成果并在園區轉化、產業化的,按照市級扶持資金1:1配套。
(三)技術合同交易額、科技成果登記以及國家、省各級各類科技獎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進行技術合同交易額登記的企業;上一年度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進行科技成果登記的企業;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省各級各類科技獎的企業。
2、支持方式:
(1)對企業技術合同交易按年度累計交易總額在 1億元及以上、5000萬元(含)-1 億元、1000萬元(含)-5000 萬元、 300萬元(含)-1000萬元的,分別一次性給予 5 萬元、3萬元、2 萬元、 1萬元扶持資金。其中,吸納技術合同成交額達1億元以上、 5000 萬元(含)-1億元、1000 萬元(含) -5000萬元、300萬元(含) -1000 萬元的,分別再給予5萬元、3 萬元、 2萬元、1萬元扶持資金。
(2)對企業取得的科技成果通過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記注冊系統審核并完成登記確認的,給予1000元 /項扶持資金,單個企業不超過1萬元。
(3)對獲得國家、省各級各類科技獎的,按獲獎金額給予 1:1 配套。
七、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科技保險獎勵
1、申報條件:
上一年度參加投保研發類、產品類、設備類等保險的高新技術企業。
先行開展以下科技保險試點險種補助(12個險種):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職業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專利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項目投資損失保險。
2、支持方式:
對參加投保研發類、產品類、設備類等保險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實際支付保費20%扶持資金,單個企業當年補貼額不超過 50 萬元。
八、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
科技服務機構獎勵
1、申報條件:
在淮北高新區注冊的科技服務機構且上一年度成功輔導園區企業申報各類科技項目。
2、支持方式:
(1)當年輔導企業成功申報國家級、省級創新平臺的,每戶分別一次性給予5 萬元、3萬元扶持資金;
(2)當年輔導工業企業成功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達到 2 戶(含)以上的,每戶一次性給予2萬元扶持資金;
(3)當年輔導在區內實際生產、經營的企業成功認定為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且專利授權數達3 件以上(含3件)的,每戶一次性給予0.5 萬元扶持資金;
(4)當年代理區內企業發明專利授權超過20 件的,每戶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授權10-20件的,每戶一次性給予 5萬元扶持資金。
第三章 申請材料
(一)基礎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附企業對公銀行賬戶、加蓋單位公章);
2、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二)需額外提供材料
1、申請“高產增幅獎勵”的另提供:上一年度12 月產值表(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引進人才獎勵”的另提供:企業引進外地人才的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離職證明、勞動合同(須包含工作時限、薪酬情況)、年薪支付證明(須包含個人所得稅逐月繳納證明、逐月銀行工資流水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職位任命書等復印件。
3、申請“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獎勵”、“國家、省、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獎勵”、“國家和省級各類創新平臺在國家和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得扶持資金獎勵”、“企業牽頭組建并通過國家、省認定或評估的技術創新共同體獎勵”、“國家、省、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獎勵”、“國家、省和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獎勵”、“企業購買、轉讓技術成果獎勵”、“國家、省各級各類科技獎獎勵”的另提供: 國家、省或市資金撥付到位銀行流水證明。
4、申請“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平臺獎勵”的另提供: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產業技術研發機構協議書、實際費用投入銀行流水及發票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5、申請“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獎勵”的另提供:上一年度范圍內入駐的有效企業名單及項目清單。
6、申請“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獎勵”的另提供:經認定的產學研合作實際費用投入銀行流水及發票復印件。
7、申請“科技保險獎勵”的另提供:投保清單、投保合同、實際支付發票復印件及銀行流水。
8、申請“科技服務機構獎勵”的另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輔導成功認定項目清單、實際支付發票復印件及銀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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