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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構建新型省級實驗室體系,積極引導我省企業、高校院所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開展有組織科研,根據《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科基〔2017〕 20號)、《安徽省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實施方案(試行)》(皖科基地〔2022〕 7 號)等規定,現就組織開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點實驗室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安徽省重點實驗室申報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0551-65300128
一、總體要求
堅持需求導向、績效導向,聚焦我省科技創新引領高地、戰略優勢領域、基礎研究引領領域、應用研究倒逼領域和十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實行重大任務、重大項目、重大平臺一體化部署,適度擴容高校院所實驗室布局,擴大企業實驗室比例,增設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以增量帶動存量結構優化,重塑新型省級實驗室體系,加快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體系,為推動國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安徽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平臺支撐。
二、支持重點
(一)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骨干企業等,圍繞我省十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重大科技問題,布局組建企業類省重點實驗室,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優先支持承擔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卡脖子”重大技術攻關等重大任務科研團隊牽頭組建。
(二)支持在皖高校院所以服務國家和地方高質量發展需求為導向,在基礎、前沿、新興、交叉特色學科領域布局建設高校院所類省重點實驗室,加快集聚高層次領軍人才,建設高水平學科,推動基礎研究引領應用研究、應用研究倒逼基礎研究。
(三)支持以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為主體,與具有應用型優勢特色的在皖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學科重點實驗室(簡稱“聯合實驗室”),以解決產業企業發展技術難題和科技成果轉化需求、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為目標,強化共建共治共享,開展應用基礎、前沿科技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有效促進高校學科建設和科研院所相關專業領域優化發展。
(四)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在現有創新平臺的基礎上,優化整合研究領域方向、科研人才隊伍、管理體制機制等,新組建省重點實驗室,推動學科交叉融合、資源高效整合,集聚一流人才團隊、產出一流科研成果。支持原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對照要求申報轉建省重點實驗室。
三、申報條件
(一)依托單位必須為在皖注冊的法人單位且誠信審查無異議,申報依托的實驗室或創新平臺已運行和對外開放2年以上。
(二)實驗室研究方向和目標明確,特色鮮明,具備承擔和完成國家、省重大科研任務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內一流,在國內具有較大影響力。
(三)實驗室擁有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以及年齡、知識結構合理的科研隊伍,固定科研人員一般不少于30人。
(四)實驗室具備良好的科研條件和設施,獨立物理空間原則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單位能夠為實驗室提供建設、運行和實驗經費保障。
(五)依托單位為企業的,企業近3個會計年度每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 或實驗室年均研發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
(六)聯合實驗室以企業牽頭,一般以一家企業和一家高校院所共建為主,不排斥其他合作方;須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共建雙方長期有效的合作共建協議,并明確平臺建設、研究任務、經費投入、人員配置、成果知識產權等。
四、有關事項
(一)2022年省重點實驗室申報不設限額指標。申報工作由各市科技局、省直部門、中央和省屬高校院所等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單位按要求在線填報提交后,由歸口管理單位進行初審把關,并分類排序推薦至省科技廳。
(二)申報的實驗室名稱和主要研究方向應具體明確,避免過于寬泛籠統,研究領域原則上與現有省重點實驗室不重疊。同一單位在領域方向、人員、場地等方面不得重復依托申報。實驗室主任和主要學術帶頭人原則上不相互兼任。
(三)聯合實驗室申報納入省重點實驗室一并部署,對標省重點實驗室基本條件和聯合實驗室實施方案要求,由企業和高校院所聯合編制實驗室建設申報書,由各市科技管理部門按屬地原則推薦報送。
五、申報方式
請各有關歸口管理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實驗室編制《安徽省重點實驗室建設申報書》(模板見附件1),進行在線填報和紙質材料報送。
(一)在線填報。請相關單位登陸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點擊進入“安徽省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進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登陸后,點擊“填寫申請書——新增項目申請”,從“省平臺和人才專項——安徽省重點實驗室”欄進入,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網絡填報系統開放時間為 11月5日。
(二)審核報送。各市科技局、省直部門、中央和省屬高校院所等歸口管理部門,按通知要求組織指導各申報單位準備申報材料,在線完成審核推薦,排序后形成《省重點實驗室推薦信息表》(附件2),將電子版于 11月25日前報送省科技廳。
(三)網絡填報系統于11月25日 18:00關閉,請各依托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務必在系統關閉前完成申報材料在線填報和審核,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四)各歸口管理部門將擬推薦的實驗室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封面加蓋依托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公章)連同“省重點實驗室推薦信息表”加蓋公章,于 12月2日前統一報送至省政務中心1 號大廳省科技廳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申報材料的內容務必真實、完整、準確,紙質版和電子版須保持一致。
(五)申報材料應符合保密規定,相關研究內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證材料等均應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