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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修訂)》(皖科基獎〔2020〕16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年度工作安排,決定啟動2022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政策代理免費咨詢:198 5510 8681 0551-65300518
一、項目類別
本次組織申報的項目類別包括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青年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優青項目”)、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杰青項目”)和面上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及其提出的項目申請,須符合《辦法》相關規定。
1、優青項目申請人,應當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承擔過國家級基礎研究項目(課題),且取得較好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成果。作為項目負責人,未承擔過杰青項目、優青項目,未曾獲得國家級人才培養計劃資助。
2、杰青項目申請人,應當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國家級基礎研究項目(課題),且取得突出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成果。作為項目負責人,未承擔過杰青項目(含以前的省優秀青年科技基金項目),未曾獲得國家級人才培養計劃資助。
3、青年項目申請人,男性應當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應當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作為項目負責人未承擔過國家或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4、面上項目申請人,應當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面上項目數累計不得超過2項。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杰青項目但未承擔過面上項目的,可再申請并承擔面上項目1次;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杰青項目且已承擔過面上項目的,不得再次申請面上項目。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所有申報項目不限定依托單位申報指標。同一申請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項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作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同年申請省基金項目限2項,正在承擔省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申請。參與人與申請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人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兩個。
2、杰青項目、優青項目實行經費使用“包干制”,提交項目申請時,無需編制項目預算,只需明確項目經費總額。
3、請各依托單位認真對照《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嚴格把關。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且尚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青年項目或面上項目。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的項目負責人不得提出項目申請。2021年到期結題的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可以提出項目申請,其中結題驗收“不通過”的,不予立項。
四、有關要求
1、請各依托單位登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按要求組織項目申請人注冊并開展申報工作。優青項目面向省屬依托單位,項目申請人申請次數合計不超過2次(含杰青項目申請),提出申請計數。杰青項目面向全省依托單位,項目申請人申請次數合計不超過2次,提出申請計數。
2、申請人注冊并登陸后,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填寫項目相關信息及報告正文,申報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附件材料按規定統一掃描成一個完整的PDF上傳,總頁數不超過40頁,應包括不超過5個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論文/論著、專利、科技獎勵、第三方評價等。
3、依托單位應當公示本單位的申報項目,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申請人下載打印書面材料(A4幅)提交依托單位,依托單位進行審核確認,并形成推薦項目匯總表,連同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加蓋公章,統一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不接受個人直接報送書面材料。
4、項目系統從2021年10月8日起開放申報填寫,請相關人員做好準備,合理安排申報時間。
5、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7日,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項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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