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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我市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引導用人單位建立高技能人才“師徒傳承”制度,培養一批服務“制造銅陵”急需的高素質技術工人,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名師帶高徒實施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3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名師帶高徒”遴選活動。
一、遴選范圍與條件
(一)“名師”遴選對象為:長期在生產服務一線工作,具有技師以上職業技能資格(等級)或達到相應技能水平,在勞動年齡內、具備履行帶徒任務正常身體條件,與所在單位依法簽訂不低于帶徒協議期限勞動合同的技能人員。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市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
2、享受市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
3、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
4、被授予省級以上技能大獎、技術能手等高技能人才類的稱號;
5、被所在單位聘為首席技師、首席技能大師或列入緊缺型技能人才等,并享受相應崗位津貼;
6、市政府認可的其他優秀高技能人才。
(二)“高徒”遴選對象為:生產服務一線職工隊伍中有良好職業素養,具有中級以上職業技能資格(等級),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中青年技能人員。
名師帶徒的職業(工種)應為本單位主體技能類職業工種,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范圍內。
二、申報程序
(一)名師帶徒工作由名師自愿申報,所在單位或縣區人社局推薦上報,市人社局按照公開、擇優、嚴格程序原則遴選確定“名師帶高徒”人員名單。
(二)申報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師帶徒基本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1);
2、業績材料(800字左右,一式兩份);
3、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主要技術成果等證明材料原件(經市人社部門確認后退回),復印件兩份。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 0551-65300258,QQ:2885060173
三、申報時間
參加“名師帶高徒”遴選工作的單位要填寫《名師帶徒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1),連同擬選名師資格及業績材料,一并于5月31日前報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經遴選、公示,符合條件的名師在帶徒協議生效后將獲得2萬元帶徒津貼。省人社廳將津貼撥至名師所在單位賬戶,所在單位在到賬后及時發放給名師本人。津貼主要用于名師帶徒的場地完善、設備與耗材購置、名師勞務補助等有關方面。
四、有關要求
1、名師所在單位應組織名師、徒弟簽署《名師帶徒協議書》(一式四份,附件2),協議書以人社部門提供的模板為藍本,可作進一步細化補充,經市人社部門蓋章后生效。
2、名師帶徒工作由名師所在單位負責日常管理,人社部門負責監督考核。名師應于帶徒工作每滿一個年度時,向所在單位提交親筆簽名的工作情況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后報市人社部門存檔。市人社部門適時開展績效評價、專項檢查,及時研判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指導并督促名師及所在單位高質量推進工作。
3、協議期滿前,名師所在單位應積極組織徒弟進行職業技能鑒定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根據鑒定或認定結果等確認履約狀態。名師所在單位在協議期滿15日內對名師帶徒情況進行考核,填報“名師帶徒履約情況表(附件3)”,將履約情況、典型經驗及時報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對未履約或未完成帶徒任務的,由名師所在單位向市人社部門提供情況說明(主要說明、下一步處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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